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泉道安办〔2021〕3号《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即日起在全镇开展机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
二、整治重点
以“营转非”客车、三轮摩托车(含三轮电动车)、农村面
包车、低速货车、农用车等车辆为重点,全面整治机动车违法载人、超员乘坐、非法营运(以下统称“违法载人”)等容易引发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摸排,精细分类
1.2月10日前,各村(社区)委会要组织对辖区农事生产重点时段、重要民俗活动群众集中出行用车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并及时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清理整治机动车违法载人违法现象。
2.2月10日前,各村(社区)要针对辖区内旅游车辆、校车、工程车等重点车辆,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三轮摩托车、面包车,逐一见人见车进行实地排查,逐一发放《杜绝机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告知书》(详见附件1);对存在违法载人嫌疑的机动车主,要开展警示教育,指出存在的风险隐患,并督促车主签订《安全用车承诺书》(详见附件2)。
(二)追根溯源,精准施策
1.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镇道安办要牵头凤城派出所、城区交警中队根据排摸情况,对机动车违法载人现象高发的道路、区域、场所、时段,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2.对查处的机动车违法载人行为,要深入调查、核实驾乘人员的单位、身份、去向等信息,对单位、企业和用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的,要将有关情况通报给纪检部门,严格开展追根溯源、倒查问责。
3.凤城派出所对查处的非合标三轮摩托车、非法拼(改)装三轮摩托车,要逐一查明车辆来源。对属于本镇销售违法违规车辆的经销网点,要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提供非法改装服务的维修点,要及时组织查处。
(三)信息共享,精密管控
1.1月30日前,市道安办将报送凤城镇销售三轮摩托车注册登记信息及车辆的品牌、型号等,各村(社区)要根据信息组织人员定期上门走访、重点排查。对存在带牌销售外地牌照三轮摩托车的经销网点,凤城派出所要逐一上门核实,并将有关情况抄报给核发三轮摩托车外地牌照所在地交警部门。
2.镇道安办牵头执法部门,对正在行驶中存在违法载人的嫌疑车辆进行远程警告、劝阻。对不听警告、劝阻的,要及时组织凤城派出所、交警中队,迅速设卡拦截、查处,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汲取今年来南平、莆田等地发生的群伤群伤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刻认识机动车违法载人重大风险隐患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到综合施策、协调推进、狠抓落实。
(二)广泛宣传,强化舆论造势。各村(社区)要迅速传达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督促本辖区内、相关行业工作人员迅速开展全面摸排和自查自纠。广播、宣传视频等主流媒体要落实公益宣传职责,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队伍、志愿者及老人协会等力量,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小区、商超的楼宇电梯广告荧屏,全方位宣传机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及时曝光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着力营造严查、严整、严处的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
1.杜绝机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告知书
2.安全用车承诺书
3.重点车辆排查登记表
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杜绝机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驾驶人、车主:
为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即日起至3月15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交通运输、公安、文旅、市场监管、城管等多部门联动开展,以“营转非”客车、三轮摩托车(含三轮电动车)、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农用车等车辆为重点,全面整治机动车违法载人、超员乘坐、非法营运(以下统称“违法载人”)等容易引发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现就机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告知如下:
一、广大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抵制机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文旅、农业农村、民政、教育、城管、住建和工业园区、各类建设工程、工地的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存在违法载人行为的车辆及驾驶人,主动承担内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安全出行,文明驾驶。
三、货车、农用车驾驶人严禁违规搭载乘车人出行。三轮摩托车(含三轮电动车)、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缺少对乘坐人的安全保护措施,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稍有不慎就是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
四、面包车驾驶人严禁人货混装、超员上路行驶。客货混装运输过程中,容易因货物捆不牢、滑移等挤伤人,遇到紧急刹车或者急转弯时,易导致货物倾倒、滑移压伤、撞伤乘车人员,或造成其他交通事故;面包车超员安全隐患大,载客越多,车辆重心位置改变越大,行驶中偏移、侧翻的概率也越大。车辆超员使车辆的惯性增大,制动距离增长,极易发生因轮胎负荷过重爆胎或者制动失灵等事故。此外,驾驶非法营运面包车严重超员载人的,驾驶人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五、“营转非”客车车主要加强机动车日常的检查维护,严禁非法外借、出租车辆或从事非法营运行为。对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以及3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营转非”车辆,要及时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办理年检、报废业务。
六、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出游前选择客车时,务必要选择正规营运客车或具有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要积极参与到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中,共同抵制、劝导、举报机动车违法载人、超员乘坐、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广大市民朋友们,道路交通安全牵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抵制机动车违法载人,为我市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泉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附件2
安全用车承诺书
我单位(个人)所有的 车辆,车牌号: ,
品牌型号: ,购买日期: ,检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承诺: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文明行车;
2. 积极配合信息核查与摸排登记工作,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消除存在的风险隐患;
3. 坚决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自觉做到不违法载人、不超员载客、不客货混装、不非法营运;
4.自觉接受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管的同时,也积极投身到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中,劝导、举报身边的交通违法行为,主动充当交通安全的宣传者。
特此承诺!
承诺人(单位盖章、法人签字):
住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3:
单位(企业、行业、工地、园区、村、社区)重点车辆排查登记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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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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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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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证载明车辆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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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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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或所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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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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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嫌违法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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