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0-0101-2022-00023
    • 备注/文号:安凤政〔2022〕25号
    • 发布机构:凤城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15
    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9-15 09:32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2021年河北石家庄“3·9”众鑫大厦火灾、辽宁大连“8·27”凯旋国际大厦火灾等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根据省、市、县安委办工作部署,凤城镇决定自20228月至20236月在全集中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政府统一

    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要求,聚焦高层建筑重大风险隐患,在前期治理工作基础上,分级分类评估、精准严格督改、标本兼治提升,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此次整治的重点对象为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以下统称4类重点对象),重点整治下列情形:

    (一)共性突出风险

    1.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2.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3.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4.屋面、地下室等区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违规设置群租房。

    5.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

    6.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7.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被擅自拆除或者损坏停用。

    (二)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突出风险

    1.无物业服务企业、无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无人管理。

    2.公共区域电气线路绝缘老化、私拉乱接现象严重。

    3.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共用疏散楼梯。

    4.室内(外)消火栓无水或水压不足。

    (三)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突出风险

    1.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2.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3.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4.避难层(间)被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

    5.分区消防供水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村(社区)可以结合本辖区高层建筑火灾风险特点,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拓展整治范围。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摸排检查。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在前期高层建筑综合整治的基础上,通过共享部门审批登记信息、网格化地毯式排查等方式,全面更新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部门高层建筑底数清单。按照部门+专家+网格的工作模式,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派出所等基层网格力量,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联合对社会单位开展地毯式检查,按照行业部门主管、属地政府监管的原则,分门别类建立建筑底数排查和隐患、整改责任三张清单(附件3),切实掌握4类重点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状况,深入查找制约本质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分类施策、挂账整改、照单销号。检查前,要结合《福建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手册》(附件4),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和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

    (二)深化自主管理。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培训,组织所属行业领域的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对照突出风险情形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督促指导超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组建专业消防安全管理团队,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育消防安全明白人,提高日常管理水平。推动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高层公共建筑结合实际逐栋明确楼长,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提示。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维护保养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有效。

    (三)分级分类评估。围绕突出风险情形,组织专家力量会同4类纳入整治重点的高层建筑使用或产权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自我评估,填写《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评估情况登记表》(附件1),及时收集汇总资料,切实摸清风险问题,形成本区高层建筑总体情况。

    (四)严格问题督改。针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先急后缓、标本兼治的原则,督促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精准施策、坚决整改。针对能够当场改正的一般问题隐患,应当督促立即整改;针对问题隐患反复或整改难度较大的,要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及人员,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督促责任单位制定隐患整治路线图、时间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于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要明确政府主管部门责任,现场逐一设置警示标识,推动逐步落实更换措施;对于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替换;对于室内(外)消火栓管网无水或水压不足的,要督促全部整改,加强检验维修;对于违规设置群租房、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的,要督促及时搬离、清除,整改落实到位。发现高层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且存在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业主或主管单位可按照紧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程序,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推行技防智防。加强智能化火灾监测预警、电气火灾综合预警防控、消防安全管理云服务平台等科技应用,通过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重点部位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实行动态监测,实现火灾及时预警、智能防控。鼓励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在建筑公共区域、厨房等部位,设置火灾探测器、火灾警报装置、自动灭火系统以及燃气泄漏报警器,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要将老旧高层住宅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重点解决消防供水、消防车道、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加强培训宣传。915日前,组织4类重点整治对象涉及的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开展1次谈话提醒和警示教育,督促其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等重点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设施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完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引导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

    )做足应急准备。要督促指导业主或管理单位建立建强微型消防站,超高层建筑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组建技术处置队,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装实战演练,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九)推行标准化管理。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按照三年行动要求,在前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高层建筑达标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达标创建方案,全面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精细化管理,重点培树1-2家标杆单位,总结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会示范推广。专项整治办公室要以时间服从质量为原则,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抽查验收,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查改、灭火应急处置等能力水平。

    四、职责分工

    村(社区)、各部门要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有关工作职责

    派出所重点依据《消防法》的规定,结合日常治安管理工作,配合消防、住建等部门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村镇办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源头把关;加强和改进既有高层建筑改扩建、内部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监管;重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服务质量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推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完善消防供水、外墙外保温、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加强指导业主或主管单位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建筑消防设施维修、更新或改造。

    市监重点针对高层建筑生产流通环节的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查处相关生产、销售企业;督促落实消防电梯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

    供电重点督促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提示。

    市政办重点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安全检查。

    市政办自然资源重点加强高层建筑屋顶平台、内部及周边违规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电子屏、景观照明等设施和其他装饰装修设施的管理

    宣教办民宗、旅、卫健等部门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系统所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组织发动居(村)委会、派出所、消防工作站、微型消防站等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逐一明确辖区内无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五、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

    集中整治阶段20228月至11月底):9中旬建立完善高层建筑底数和隐患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台账,10中旬完成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自我评估,11中旬前完成评估整改抽查核验,集中整治4类高层建筑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

    总结固化阶段202212月至20236中旬):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总结固化经验,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细化完善专项整治方案,并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全力抓好专项整治措施的落实。

    (二)各司其职,协同推进。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责分工,加强高层建筑许可审批、物业管理、燃气安全、电气安全、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对涉及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提请政府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牵头监管部门,严防推诿扯皮、漏管失控。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效。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评估、排查、整改、核查等工作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对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四)健全机制,巩固提升。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源头管控、群防群治,建立健全高层建筑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查处等全链条监管工作机制,完善治理方式,丰富治理手段,着力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系统性、根源性、普遍性问题。要规范并推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1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评估情况登记表

    2.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3.高层建筑排查底数清单、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4.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手册

     

     

     

    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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