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0-0101-2020-00003
    • 备注/文号:感政〔2020〕2号
    • 发布机构:感德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0
    感德镇2020年征兵工作方案
    时间:2020-01-19 16:20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县政府、县人武部召开的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2020年征兵工作任务,经镇征兵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镇今年征兵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有关征兵工作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一次计划、两次组织”基本思路,严格执行征兵工作政策法规,紧紧围绕保证新兵质量、提高兵员素质这一核心,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依法征兵力度和廉洁征兵力度,努力在调整创新中破解难题,在克服困难中抓好落实,在提升质量上见到成效,坚决杜绝责任退兵,确保圆满完成县政府、人武部赋予我镇的征兵任务。

    二、征集任务分配

    按照各村适龄公民人口比例和合理分布,平衡负担的原则,进行分配征兵任务。具体的兵员数量、去向待上级下达后再作明确。

    三、今年征兵工作有关政策规定

    ㈠征集时间。今年起实行春秋两季征兵制度。

    ㈡征集年龄。男青年初中毕业的为2020年年满1820周岁(2000.1.1-2002.12.31出生的),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和大学在校生的青年可放宽到22周岁(1998.1.1-2002.12.31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和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1996.1.1-2002.12.31出生的)。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和毕业生均为 2020年年满1822周岁(1998.1.1-2002.12.31出生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2003.1.1-2003.12.31出生的)。

    ㈢身体、政治条件标准。按新修订了《体格检查标准》和《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它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五、工作流程

    1、组织准备阶段

    主要工作:一是召开党政联席会,成立征兵领导小组,研究方案,制定计划。二是部门协调会,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三是召开征兵工作会议,把上级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到基层。四是进行宣传发动工作。五是完成我镇的初检、初审工作。

    2、县征兵体检、政审阶段

    主要工作:一是根据县征兵办的时间安排,组织送检对象到县人武部参加体检。二是由派出所人员组织政治考核。

    3、复查、走访、定兵阶段

    主要工作:一是进行身体复查。二是组织走访。三是做好定兵工作。四是发放服装。

    4、新兵交接、运输和总结阶段

    主要工作:一是搞好定兵后的管理教育,开好新兵家长座谈会;二是开好欢送会,进行安全教育、政治思想教育;三是新兵入伍后组织人员到部队走访,搞好跟踪教育;四是进行工作总结。

    注:具体工作时间待县级征兵办下达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各村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书面通知、入户动员,广泛宣传《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营造依法服兵役光荣、违法逃避兵役可耻的社会氛围。

    2、各村应配合抓好兵员质量关,特别注意搞好病史调查,杜绝把有隐性病史的青年送去部队,严格把关,做到万无一失。

    3、要严肃征兵纪律,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廉洁征兵。

    4、要加强领导,强化职责。第三季度各项工作任务交叉进行,各村必须科学安排,合理分工,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严密组织落实征兵各阶段工作,把征兵任务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5、强化保障,制定征兵工作措施。各村要压实责任,确保各个环节高效、高质完成,对于各项奖惩措施要不打折扣的执行。

    七、工作分工安排

    1、镇武装部牵头组织征兵工作的开展;

    2、镇卫生院负责安排初检的工作人员及工作场所,并配合走访定兵

    3、镇派出所负责征兵工作现场秩序、政治政审、走访、定兵工作;

    4、挂村领导、驻村干部协助、督促各村征兵工作的开展;

    5、各村负责组织应征青年按要求参加初检、复检、政审等,配合走访、送兵等工作;

    6、其他相关部门做好相应协调工作。

    注:各村初检合格任务、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感德镇征兵工作措施

     

     

     

    安溪县感德镇人民政府

    2020110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征兵办,镇党政班子成员,镇征兵领导小组成员,驻

    村干部,存档。

    安溪县感德镇人民政府                2020110日印发

    感德镇征兵工作奖惩措施

     

    今年征兵形势严峻,将进一步加大征兵工作的奖惩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结合我镇实情,制定以下征兵工作措施:

    1、适龄青年(1820周岁)未参加目测、初检和体检者,将列入拒服兵役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和《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将对拒服兵役人员处罚如下:处2000-10000元罚款;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户籍信息系统兵役状况栏注明拒服兵役;依法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残疾、在押等人员须提供材料证明)。

    2、被批准服现役的青年,入伍后因思想问题退(换)兵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该退伍青年应承担退(换)兵过程产生的差旅等费用,退回各类优扶款项,并处罚金50000元,如处罚不到位,罚金先由镇级支出,上交县征兵办开具正规票据,再从相关村村级工作经费扣除。

    324周岁以内(即199711日以后出生)的大学毕业生、22周岁以内(即199911日以后出生)的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征兵体检。

    4、企事业单位的临时工、职工的适龄青年,不报名应征或报名不参加体检者,一律给予辞退或解聘。

    5、大学生入伍新兵个人可享受奖励:所有应征入伍的高校入学新生、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均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之规定;县级奖励按县有关规定执行,随优抚款一起发放。镇级奖励:大学毕业生5000元、大学在校生及大学新生3000元。

    6、各村18周岁青年参加初检率必须达到100%,未完成的每人相应扣村级工作经费300元。各村未完成初检合格任务底数每人扣除村级工作经费500元,超额完成的每人奖励村级工作经费500元;应届高中毕业生(以上级下发花名册为准)未参加镇初检的每人扣村1000元工作经费,并不给予办理兵役登记证。初检合格送县复检青年按150/人(交通费、伙食费)标准发放至各村,由各村自行统筹。

    7 对每完成一名普通入伍新兵的奖励村级工作经费1000元;每完成一例大学生新兵入伍,奖励村级3000元。

    8 其它奖惩规定均按《福建省征兵工作奖惩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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