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9050-0101-2022-00020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机构: | 安溪县感德镇人民政府 | 文 号: | 感政〔2022〕19号 |
标 题: | 感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点题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概 述: | ??? 感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点题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村: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深化“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 |
感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点题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深化“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政改函〔2022〕360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点题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点题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农综〔2022〕7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扩展农村集体“三资”“点题整治”成果,聚焦农民群众急难愁盼事,积极回应农民群众关注的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热点问题,开展“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专项巩固提升活动,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溪县感德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感德镇“点题整治”农村集体“三资”
监管专项工作方案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县农业农村局工作部署,为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成果,深化推进“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农村集体 “三资”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2022年,聚焦农村集体“三资”传统监督方式质量效率低下等问题,进一步拓展完善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功能,有效利用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力争全镇所有村居实现村级财务和经济合同网上公开,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在全镇范围内推行村集体“银农直联”无现金收付结算方式;积极参与省、市、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实行线上交易、阳光操作试点。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是纠正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整治村集体“三资”被侵占问题,重点是纠正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被侵占等问题。
(三)整治村集体“三资”合同不规范问题,重点是纠正明显违法合同、明显显失公平、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
(四)整治村集体资金监管方式落后问题,重点是推进改革资金结算方式,推行集体资金“无现金收付”。
(五)整治村级财务公开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不高问题,重点是改进提升村级财务公开方式等问题。
三、整治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任务1:持续推进村集体问题合同和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落实整改。
对于2021年群众举报或自查发现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特别是时间跨度较大、涉及人员变动较多、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限时整改完成。组织力量逐一分析梳理,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完成时限:6月20日前,长期执行。
(二)任务2:做好“福建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留言办理工作。
1.广泛宣传留言举报监督方式。在所有村(社区)的村务公开栏张贴宣传海报。完成时限:6月25日前,长期执行。
2.引导农民群众在闽政通APP上在线留言,加强对群众留言办理情况的分析研判。各村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镇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在“福建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上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村集体资源承包合同不规范、集体资产租赁合同不规范、集体资源资产被侵占、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等九大类留言,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核查、按时反馈,重大问题适时曝光,推动存在的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及时整改。完成时限:9月25日前,长期执行。
(三)任务3:拓宽财务监督渠道。
1.抓好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录入。所有村集体在“三资”管理平台上完整录入经济合同台账,同时与资产、资源、收支等财务数据相关联,体现合同签订情况、租金(承包金)收款情况,实现合同、租金(承包金)到期提醒功能。完成时限:6月25日前,长期执行。
2.推动村级财务收支网上(政务网)公开
全镇所有村居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村级财务收支网上公开,支持群众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查询了解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实现村级财务在线公开监督。完成时限:9月25日前,长期执行。
3.探索经济合同网上(互联网)公开。
依托泉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在市农业农村局的统一指导下,学习兄弟县区(洛江区)整区推进经济合同网上公开试点经验,探索开展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完成时限:9月25日前,长期执行。
(四)任务4:推广银农直联无现金结算方式。
1.全面推行“银农直联”无现金结算方式。各村要积极主动协调配合,及时完成“银农直联”接口对接和调试,办理网银、村务卡和收款二维码,实际开展线上转账等无现金结算操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完成时限:6月30日前,长期执行。
2.总结评估。对推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各村要积极向上级反馈并协调解决。届时将组织对各村“银农直联”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评估。完成时限:6月30日前,长期执行。
(五)任务5:推动阳光流转交易。
在省上完成建设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的基础上,推动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村建设项目招投标等进场流转交易;探索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格式化范本,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完成时限:9月25日前,长期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级组建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林连根为组长,副镇长李捷熹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乡村振兴办、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镇纪委全程跟踪介入。各村要充分认识深化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工作小组,强化工作措施,根据问题类型建立问题清单,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利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包括海报、融媒体、报刊、电视台、官网、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媒体广泛宣传“三资”监管工作情况,提高“三资”监管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要提炼整治过程中的典型案例,主动进行公开曝光。
(三)定期上报进度。每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附件1的汇总表、双台账(工作台账和问题线索台账)及时上报镇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
(四)及时总结评估。各村要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总结评估。镇纪委、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将采取明察暗访、检查核对台账等方式,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群众屡次上访、反映强烈的村进行重点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做法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提出健全完善的具体措施,形成长效监管制度。
附件:1.感德镇“点题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深化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3.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村财公开简表
附件1
感德镇“点题整治”农村集体“三资”
监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连根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捷熹 副镇长
成 员:黄晓婷 镇纪委副书记
林钗治 镇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汪祖元 镇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
吴秀评 镇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
林瑞金 镇招投标中心干部
黄晓东 镇招投标中心干部
林豪秋 镇招投标中心干部
王开明 镇乡村振兴办干部
陈伟志 镇乡村振兴办干部
洪苏铀 镇乡村振兴办干部
此后,因工作调整导致人员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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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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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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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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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资”管理不规范方面 |
二、“三资”被侵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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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资”合同不规范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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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宣传培训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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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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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行银农直联结算方式村(社区)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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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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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管理方面 |
村级财务公开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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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摆问题数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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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整改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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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各类津补贴(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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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欠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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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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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公开 |
政务网公开 |
查摆问题数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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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整改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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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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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资产折合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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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土地等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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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经济合同 |
查摆问题合同 |
完成整改数(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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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拖欠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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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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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媒体等宣传报道(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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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海报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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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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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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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财网上公开村(社区)数(个) |
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村(社区)数(个) |
村财网上公开村(社区)数(个) |
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村(社区)数(个) |
数量(份) |
合同金额(万元) |
数量(宗) |
合同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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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村财公开简表
编号 |
内容 |
金额(元) |
备注 |
1 |
一、收入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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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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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发包及上交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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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投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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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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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中:财政转移支付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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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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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中:捐赠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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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二、支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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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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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管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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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其中:村干部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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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村级办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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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3.福利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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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4.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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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经营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农产品销售收入、物资销售收入、租赁收入、服务收入、劳务收入等。
2.发包和上交收入: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农户和承包单位因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上交的承包金以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
3.投资收益: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包括利用财政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以及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等。
4.补助收入: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主要有:财政转移支付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拨付产业发展项目经费。
5.财政转移支付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包括财政转移支付的村干部报酬补贴、绩效奖励、村级六大员工资和村级办公经费等。
6.其他收入:指村集体经济组织除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1)存款利息;(2)烟叶税返还、招商引资税收返还;(3)林业村级监管费(生态林村级监管费、天然林保护工程村级监管费、天然林停伐补助村集体部分,即林业部门下拨的属于村集体部分的资金);(4)旧村复垦收益;(5)道路养护费;(6)罚款收入;(7)因债权人特殊原因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8)盘盈的存货和固定资产;(9)捐赠收入;(10)其他。
注:村财收入=收入合计-财政转移支付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不包含征地拆迁补贴资金村集体留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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