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3-0101-2023-00008
- 备注/文号:官政〔2023〕1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2
安溪县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官桥镇防汛抢险(山洪灾害防御)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修改完善后的《官桥镇防汛抢险(山洪灾害防御)救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溪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防汛办,镇党政领导,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存档。
安溪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印发
官桥镇防汛抢险(山洪灾害防御)救灾应急预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和意义重大。各村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扎实做好2023年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做好我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概况
官桥镇地处安溪县南部位置,距离县城14公里,辖区范围包括29个村,1个社区,现有面积106平方公里、人口8.6407万人。官桥镇各村(社区)人口情况详见附件1。
官桥镇是地质灾害易发地等重点灾害防治区域内群众社区住情况及安全转移详见附件2。
辖区内通过的主要交通干道有国道355线、省道206线、207线,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讯信号覆盖全镇。
辖区内主要河流为蓝溪支流和龙门溪:集雨面积95平方公里,河长15km,河道平均坡降5‰,年平均降雨量1650毫米。
辖区内现有水库3座,总库容95.4万立方米。
(一)新美水库基本情况
1.新春新美水库,位于官桥镇西北部,距镇政府15公里。
2.坝址以上集雨区域面积0.84KM2,水库总库容33.2万M3。
3.大坝:型式,属均匀土质坝,坝高19M,坝顶高程582.360M,校核水位580.91M,设计水位580.36M。
4.溢洪道为渠道式进水,位于大坝东侧,高2M,宽9M,输出涵洞为箱形砌石涵,断面为0.90×0.60。
5.大坝至主河道长度为500M。
6.水库下游涉及新春村,人口1800人,耕地面积1500亩。
7.水库下游涉及重要设施:民房、公路等。
8.水库存在重要问题:库内泥沙淤积严重。
(二)长垅水库基本情况
1.内村长垅水库,位于官桥镇西北部,距镇政府18公里。
2.坝址以上集雨区域面积0.1KM2,引水入库集雨面积0.5KM2,水库总为容13万M3。
3.大坝:型式,属均匀土质坝,坝高15.5M,坝顶高程664.78M,校核水位663.80M,设计水位663.63M。
4.溢洪道为渠道式进水,位于大坝南侧山凹处,高1.8M,宽4米,总长108.7M,陡坡段用石块砌筑。
5.水坝至主河道长度为0.2KM。
6.水库下游涉及内村村及蓬莱镇的福山村,人口2800人,耕地面积570亩。
7.水库下游涉及重要设施:民房。
8.水库存在重要问题:库内泥沙淤积严重。
(三)五房水库基本情况
1.善益五房水库,位于官桥镇西南部,距镇政府6公里。
2.坝址以上集雨区域面积2.36KM2,水库总为容49.2万M3。
3.大坝:型式,属均匀土质坝,坝高19M,坝顶高程145.3M,校核水位144.80M,设计水位144.25M。
4.溢洪道为渠道式进水,位于大坝南侧,断面10×3.3M,总长78M,进水口底高程141.40M,陡坡段用块石砌筑。
5.水坝至主河道长度为1.2KM。
6.水库下游涉及善益村、马狮村、山珍村,人口3560人,耕地面积3764亩。
7.水库下游涉及重要设施:民房。
8.水库存在重要问题:库内泥沙淤积严重。
辖区内已建堤防有官桥村、吾宗村、官郁村、山珍村、莲兜美村、莲美村、仁宅村、上苑村、恒美村、燎原村等,溪堤堤型为基础浆砌和生态护坡,所用材料有水泥、乱石、草皮等,两岸长度约12km;保护面积约7000亩等。目前薄弱位置有碧一村未建防洪堤等,病险问题堤岸年久失修及堤岸土质坏,已列入今年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安溪段一期项目,待实施。
二、指挥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指挥机构。防汛、抗洪、抢险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镇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总体工作。
指挥长:郑凯宏(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王瑞南(人大主席)
陈荣桂(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吴江艺(党委委员、官桥派出所所长)
钟裕海(党委统战委员、武装部长)
林馨雄(副镇长)
林琼琳(副镇长)
林泽雄(副镇长)
叶政凯(副镇长)
施晴妮(科技副镇长)
成 员:曾斯颖(党政办负责人)
林培明(财政所副所长)
陈建祥(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许金展(官桥自然资源所所长)
梁茂锋(宣教办、文体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成林(林业站站长)
吴水文(武装部负责人)
陈少辉(安监办负责人)
柯清林(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干部)
刘清育(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干部)
林胜杰(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干部)
林慧莹(上苑片点长)
郭江海(莲美片点长)
许旺根(仁峰片点长)
翁伟伟(官桥片点长)
曾国心(赤岭片点长)
张旭升(官桥供销社主任)
林建民(官桥中心学校校长)
曾国友(官桥广电站站长)
蔡成忠(官桥供电所所长)
王双田(官桥医院院长)
林文明(龙桥电信分局局长)
钟志超(官桥移动分局负责人)
陈学伟(官桥联通负责人)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各部门职责:
1.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1)执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防洪决策。
(2)协调民兵、各部门和各村(社区)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
(3)建议镇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
(4)及时掌握和通报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宣传报道防汛抢险救灾的典型事迹和各地各部门的重要抗洪动态。
(5)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兵力、物资、资金等方面支援。
(6)督查、反馈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
(7)掌握特大洪水的信息,分析研究洪灾发展趋势,认真做好有关发电水库的科学调度,对流域内其它水库的防洪调度实行严密监视。
(8)提出保障重点部位、地域或工程的应急防御建议。
(9)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提出应急处理建议。
2.镇武装部
(1)参与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会商部署等研究决策。
(2)协调、部署各村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同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向县人武部申请抗洪兵力和装备支持。
3.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1)掌握主要河流重点水利防洪工程运行情况。
(2)严密监视辖区内小(二)型水库和山围塘的运行情况。
(3)对病险水库、堤防、闸坝的安全度汛措施实施重点督查。督促各地组织力量加强水利工程的巡查,督促对险堤、险库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督促检查包库、包堤行政与技术负责人到位情况。
(4)加强对水利工程保安的技术指导工作,通知有关防汛技术指导组待命,做好出发准备。遇到水利工程出险时,按分级管理原则,督促当地政府及水利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处理;若有必要,派出技术指导组增援。
(5)指导做好农作物保护工作特别是高秆农作物的支护,若遇农作物采收季节,应迅速通知可能影响区域组织劳力进行抢收。
(6)部署系统内各企业单位的防汛安全保障工作,了解和掌握辖区内水电站蓄水运行状况,组织实施上级防洪调度命令。
(7)督促辖区内水电站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实时雨情、水情和出、入库洪水流量及库水位预报,并报告工程运行安全状况及应急措施等。
(8)优先保障防汛抢险用电。配合上级电力部门做好防抗大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
(9)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提出有关水电厂防洪调度的建议,必要时参与研究决策。
(10)组织检查发洪河流船只锚固及安全转移,并做好防漂泊预案。
(11)配合做好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
4.镇村镇办和市政办
(1)负责辖区内的集镇排涝工作。组织对辖区内集镇街巷和建设工地排水设施进行巡查。出现下水道因塌方、杂物等阻塞造成内涝时组织力量及时排除。
(2)参与组织镇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协同做好抗灾救灾的交通、治安管理。
(3)组织对危房进行检查,做好住在危房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做好城镇高楼塔吊、广告牌等加固工作;加强供水设施的防护和巡查,保障供水,对水毁的供水设施应及时组织抢修,尽快修复供水。
5.镇自然资源所
(1)做好地质灾害点的巡查,掌握各村防御地质灾害的动态。
(2)部署和指导各地防御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工作。
(3)掌握重点区域地质险情态势,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点险情及处理动态。
6.镇社会事务办
(1)做好紧急安置和救济灾民的各项准备工作。
(2)协助灾区应急安置和救济灾民。
(3)协助做好灾情统计和上报工作。
7.镇教委办
部署辖区内学校和在校生的防汛安全工作。
8.镇卫生院
(1)部署准备必要的医疗卫生器具、药品和医务人员。
(2)派遣医疗队伍到灾区防疫、治病。
9.公安派出所
(1)维护灾区治安秩序,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安全、有序。
(2)配合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对部分危险地段实行交通管制。
10.镇林业站
(1)做好本系统防洪工作,提前组织转移江河边和低洼地带的库存木材。
(2)组织防洪队伍,做好防洪应急准备工作。
11.镇文体服务中心
负责做好辖区内涉水、临崖的景区景点和旅游项目的防汛安全工作。
12.各村委会
(1)采取敲锣、广播、电话、挨家挨户通知等切实有效的方法及时将上级有关台风、暴雨、洪水信息和各项指令传达到自然村和有关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
(2)组织村民及时撤离危险区域,落实撤离方案,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和救济工作。
(3)在预警解除后,要及时将解除警报的信息传达给有关单位和群众,消除警报。
(4)指导村民进行抢收、灾后重建家园和恢复生产等。
(二)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下设若干工作组
工作组在紧急救灾时开始启动,一般分综合组、工程抢险组、转移安置组、卫生救护组、学校安全组、治安保卫组等。各工作组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保证必要时能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综合组:主要由党政办、财经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等单位的人员组成,由分管领导和党政办领导分别任正、副组长。任务是: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通知各单位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事项,及时为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协调各机构的工作关系;及时了解水情、灾情,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将雨水情、灾情、救灾办法和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指令等通知有关单位及辖区群众;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工程抢险组:由人武部、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供电所、村镇规划站及各村民兵等单位人员组成,镇分管领导任组长。任务是分析掌握雨水情、工情,提出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加强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水、电供应和通讯、道路畅通。
转移安置组:由人武部、社会事务办、公安干警、各村干部等单位人员组成,人武部领导任组长。任务是帮助做好受灾人员和财产的转移;组织进行落水或受困人员的抢救转移;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住等问题;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
卫生救护组:由卫生院及各村医疗所等单位组成,镇分管领导和卫生院长任正、副组长。任务是抢救受灾伤病员;供应预防药品,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病的流行。
学校安全组:由中、小学校等单位组成,镇分管领导和中、小学校领导任正、副组长。任务是及时将有关雨情、水情通报给教师和学生,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及时组织转移,保障师生安全。
治安保卫组:由公安派出所(交警)和村治保员组成,由派出所领导任组长。任务是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
三、发生不同历时、量级的暴雨、洪水时,防洪抢险救灾措施
根据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水量级,确定各种情况下有关部门、责任人等应该采取的措施。区域内有水库的镇必须有水库险情应急方案。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必须增加地质灾害预防内容。要求范围、量级要明确,可操作性强。
(一)加强防御状态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加强防御状态
(1)辖区内河流发生五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会发生十年一遇洪水,但目前水位还不到五年一遇;
(2)24小时降雨量达30mm或预报辖区内将出现暴雨(即3小时雨量在20.1-35mm、6小时雨量25.0-49.9mm、12小时雨量30.0-69.9 mm、24小时雨量在50.0-99.9mm);
(3)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大到暴雨;
(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进入加强防御状态。
2.可能出现的灾害影响概述。包括估计灾害类型、量级、危害程度,以及受威胁人口及需要转移的人口等情况。
3.防御措施
(1)在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洪水或暴雨情况后,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即通知有关部门、责任人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
(2)可能受淹地段的农作物如即将收成,应立即组织群众抢收和捕捞渔塘中的成鱼,尽量减轻灾害损失;
(3)通知村社区住在附近较低洼地带的群众将底层财产往高层搬迁(框架结构房),并严密注视水情,加强防范,做好撤离的准备;
(4)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加强监测,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络,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和撤离准备;
(5)督促辖区内企业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6)对危险的路、桥和码头等地方派出人员值勤,禁止行人通行,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重要防御状态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重要防御状态
(1)辖区内河流发生十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会发生超过十年一遇洪水,但目前水位还不到十年一遇;
(2)24小时降雨量达50mm或预报辖区内将出现大暴雨(即3小时雨量超过50mm、12小时雨量70.0-140.0mm、24小时雨量在100.0-250.0mm);
(3)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暴雨;
(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进入重要防御状态。
2.可能出现的灾害影响概述。包括估计灾害类型、量级、危害程度,以及受威胁人口及需要转移的人口等情况。
3.防御措施
(1)在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洪水或暴雨情况后,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即通知有关部门、责任人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
(2)组织对即将收成的农作物进行抢收,捕捞渔塘中的成鱼;
(3)组织动员社区住在危险地段的群众,对砖混结构房屋将人员和财产由低层往高层搬迁和转移,对土木结构房屋和危房按转移方案就近转移至高处;
(4)加强堤坝、水库等工程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组织落实水库调度命令;
(5)根据山洪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和上级指令,组织地质灾害易发点群众撤离;
(6)企业根据安全检查情况,采取人员转移、停产等措施,确保安全;
(7)应组织人员在重点地段站岗放哨,密切监视水情发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对被洪水淹没的路、桥和码头,严禁行人过往,确保安全;
(8)抢险救灾组队伍就位,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随时待命出发。
(三)紧急防御状态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紧急防御状态
(1)辖区内河流发生超过十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将发生超标准洪水;
(2)在连续降雨多天的情况下,预报仍将出现大暴雨,即3小时雨量超过50mm、12小时雨量70.0-140.0mm、24小时雨量在100.0-250.0mm;
(3) 24小时降雨量达100mm或预报辖区内将出现大暴雨到特大暴雨以上(即12小时雨量在105.0mm以上、24小时雨量达175.0mm以上);
(4)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大暴雨以上量级暴雨;
(5)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进入紧急防御状态。
2.可能出现的灾害影响概述。包括估计灾害类型、量级、危害程度,以及受威胁人口及需要转移的人口等情况。
3.防御措施
(1)在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洪水或暴雨情况后,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即通知有关部门、责任人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
(2)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门指令发布紧急动员通告,动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3)组织洪泛区群众按制定好的转移撤退方案就高就近转移,并做好有关安置工作;
(4)立即对堤坝薄弱处进行加固培厚,并严密监视观察。组织落实水库调度命令;
(5)抢险救灾组携带好冲锋舟、橡皮艇等救生器材,随时准备展开救援行动;
(6)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
(7)组织和指导群众进行抗洪自救活动。
四、救灾报灾工作
当发生灾情洪水开始退落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安置灾民医疗防疫,恢复灾区水、电、路、信息等基础设施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各项支援灾区工作。
镇党政办要按上级指示结合当地实际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情况。必要时镇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汛情与灾情。继续严密监视洪水动向,直到江河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收集灾情,并与有关部门共同会商,核实、汇总灾情。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镇社会事务办要及时组织向灾区派出工作组,慰问受灾群众,了解灾情,指导灾区自救。组织向灾区紧急调运救灾物资:协助做好灾区安置和救济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协助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收集、核实、汇总灾情。代镇政府草拟灾情报告,配合新闻单位编制抗灾录像汇报片,做好赴上级汇报准备;
公安派出所要维护好灾区社会治安,及时掌握灾区社会治安动态,视情采取必要的管制和其他应急措施;
镇卫生院组织各级医疗队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镇教委办要组织做好各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镇社会事务办组织救济物资的分配和调运,安排灾区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帮助灾民恢复生产。统一组织安排救灾救济物资的运输;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及时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指导灾区应急处理农田灌溉和乡镇生活生产供水。帮助灾区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和除险加固;
镇林业站组织林业系统灾后生产自救,抢修水毁林区道路,尽快恢复生产;
镇财政所统筹安排救灾补助资金。会同其他部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争取上级支持;
镇自然资源所及时了解各地地质灾害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镇村镇办和市政办要协调、协助做好城区城建及集镇公共设施及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和河道清障工作,及时搞好重建家园的规划、设计及建设施工的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
附件:1.官桥镇各村(社区)人口情况表
2.官桥镇建档立卡户数统计汇总表
附件1
官桥镇各村(社区)人口情况表
单位 |
户数 |
人口数 |
单位 |
户数 |
人口数 |
新溪居委会 |
70 |
192 |
善坛村 |
1537 |
5587 |
洪塘村 |
393 |
1329 |
仁峰村 |
1142 |
4250 |
吾宗村 |
1052 |
3545 |
驷岭村 |
1339 |
4616 |
新春村 |
1340 |
5006 |
莲美村 |
1011 |
3407 |
岭头村 |
526 |
1870 |
马狮村 |
414 |
1431 |
新厅村 |
348 |
1259 |
益林村 |
306 |
1129 |
碧二村 |
542 |
1866 |
山珍村 |
492 |
1674 |
赤岭村 |
1462 |
4899 |
仙都村 |
876 |
2949 |
芹石村 |
477 |
1652 |
燎原村 |
574 |
1857 |
官郁村 |
935 |
3076 |
石林村 |
489 |
1747 |
善益村 |
1064 |
3729 |
恒美村 |
1033 |
3393 |
内村村 |
407 |
1390 |
官桥村 |
1196 |
3690 |
仁宅村 |
453 |
1627 |
草坂村 |
490 |
1615 |
石岩村 |
519 |
1934 |
碧一村 |
975 |
3477 |
上苑村 |
1795 |
5974 |
莲兜美村 |
1167 |
3912 |
镇直 |
1507 |
2325 |
|
|
|
合计:86407 人 |
附件2
官桥镇建档立卡户数统计汇总表
序号 |
转移人员 姓名 |
村(居) |
安置方式 (集中安置/投亲靠友) |
安置点 |
转移责任人 (镇村干部) |
备注 |
1 |
钟*华 |
石林村 |
长期外出 |
林*滨 |
外出5人 |
|
2 |
林*枞 |
石林村 |
投亲靠友 |
投靠上官湖林*滨厝 |
林*滨 |
常住1人 外出6人 |
3 |
王*珍 |
石林村 |
投亲靠友 |
林*狮厝 |
林*紫 |
常住1人 |
4 |
陈*莲 |
驷岭村 |
常年租房 |
租车站边许*根厝 |
林*青 |
常年租房5人 |
5 |
钟*池 |
驷岭村 |
常年租房 |
官桥镇驷岭村草埔 |
林*青 |
常年租房5人 |
6 |
林*宝 |
驷岭村 |
常年租房 |
租吾宗村陈*生厝 |
林*青 |
常年租房7人 |
7 |
吴*德 |
碧二村 |
投亲靠友2人、外出厦门3人 |
吴*睦家 |
吴*木 |
常住2人,外出3人 |
8 |
吴*宝 |
碧二村 |
搬入新房居住 |
吴*木 |
外出6人 |
|
9 |
柯*进 |
碧二村 |
搬入新房居住 |
柯*福 |
常住4人 |
|
10 |
吴*明 |
碧二村 |
外出厦门务工 |
吴*木 |
外出2人 |
|
11 |
吴*土 |
碧二村 |
外出厦门务工 |
吴*木 |
外出6人 |
|
12 |
吴*莲 |
碧二村 |
外出安溪县城务工 |
吴*木 |
外出4人 |
|
13 |
吴*德 |
碧二村 |
外出厦门务工 |
吴*木 |
外出4人 |
|
14 |
吴*灿 |
碧二村 |
外出安溪务工 |
吴*木 |
外出9人 |
|
15 |
郭*金 |
碧二村 |
外出厦门务工 |
郭*滨 |
外出10人 |
|
16 |
郭*枝 |
碧二村 |
搬入新房居住 |
郭*滨 |
常住2人,外出4人 |
|
17 |
郭*木 |
碧二村 |
外出厦门务工 |
郭*滨 |
外出9人 |
|
18 |
柯*利 |
碧二村 |
外出厦门务工 |
柯*福 |
外出7人,其中3人户籍迁出 |
|
19 |
郭*顶 |
碧一村 |
投亲靠友 |
郭*章住处 |
郭*双 |
常住2人,外出7人 |
20 |
郭*成 |
碧一村 |
投亲靠友 |
郭*章住处 |
郭*双 |
常住2人,外出1人 |
21 |
郭*堆 |
碧一村 |
投亲靠友 |
郭*城住处 |
郭*双 |
常住4人 |
22 |
**森 |
碧一村 |
外出 |
安溪 |
郭*双 |
外出5人 |
23 |
郭*艺 |
碧一村 |
外出 |
安溪 |
郭*双 |
外出4人 |
24 |
郭*智 |
碧一村 |
投亲靠友 |
郭*坚住处 |
郭*双 |
常住2人,外出3人 |
25 |
王*春 |
草坂村 |
已搬新厝 |
王*东 |
外出3人 |
|
26 |
王*有 |
草坂村 |
已搬新厝 |
王*东 |
外出4人 |
|
27 |
林*贵 |
赤岭村 |
外出 |
双洋小学 |
林*虎 |
外出6 |
28 |
陈*珍 |
赤岭村 |
外出 |
双洋小学 |
林*虎 |
外出3 |
29 |
林*泉 |
赤岭村 |
外出 |
双洋小学 |
林*虎 |
外出2 |
30 |
林*华 |
赤岭村 |
投亲友 |
内洋林*城 |
林*虎 |
常住4 |
31 |
林*河 |
赤岭村 |
投亲友 |
福洋林*生 |
林*河 |
常住2 外出1 |
32 |
陈*仁 |
官郁村 |
避灾点 |
官郁村部 |
陈*东 |
2人投靠、4人外出 |
33 |
王*气 |
恒美村 |
投靠亲友 |
王*友厝 |
王*土 |
常住8人 外出2 |
34 |
王*强 |
恒美村 |
投靠亲友 |
王*养厝 |
王*土 |
常住2人 外出11 |
35 |
王*土 |
恒美村 |
投靠亲友 |
王*添厝 |
王*土 |
常住3人 外出2 |
36 |
林*富 |
恒美村 |
投靠亲友 |
王*添厝 |
王*土 |
常住3人 外出2 |
37 |
王*南 |
恒美村 |
投靠亲友 |
王*源厝 |
王*土 |
常住2人 外出1 |
38 |
王*吉 |
洪塘村 |
集中安置 |
村委会安置点 |
王*坤 |
常住2人,外出4人 |
39 |
廖*珠 |
洪塘村 |
集中安置 |
村委会安置点 |
王*坤 |
常住1人 |
40 |
肖*气 |
内村村 |
集中安置 |
内村村部 |
肖*荣 |
常住1人 外出3 |
41 |
姚*继 |
内村村 |
集中安置 |
内村村部 |
肖*荣 |
常住1人1人长期外出 |
42 |
姚*冬 |
内村村 |
外出 |
肖*荣 |
3人全部长期外出 |
|
43 |
姚*发 |
内村村 |
外出 |
翻建新房 |
肖*荣 |
3人全部长期外出 |
44 |
肖*地 |
内村村 |
外出 |
肖*荣 |
3人全部长期外出 |
|
45 |
肖*宏 |
内村村 |
集中安置 |
内村村部 |
肖*荣 |
常住1人 外出3 |
46 |
肖*福 |
内村村 |
外出 |
肖*荣 |
3人全部长期外出 |
|
47 |
肖*见 |
内村村 |
集中安置 |
内村村部 |
肖*荣 |
常住1人 外出3 |
48 |
肖*榜 |
内村村 |
集中安置 |
内村村部 |
肖*荣 |
常住3人 |
49 |
肖*贵 |
内村村 |
集中安置 |
内村村部 |
肖*荣 |
常住2人 外出3 |
50 |
肖*洲 |
内村村 |
集中安置 |
内村村部 |
肖*荣 |
常住2人 外出1 |
51 |
肖*福 |
内村村 |
外出 |
肖*荣 |
5人全部长期外出 |
|
52 |
钟*良 |
善坛村 |
投靠亲人 |
投靠钟*玉 善坛村三选 |
钟*福 |
常住2人,长期外出10人 |
53 |
钟*添 |
善坛村 |
投靠亲人 |
钟*华厝 |
林*凤 |
常住2人 |
54 |
林*宝 |
石岩村 |
集中安置 |
石岩小学 |
林*娇 |
常住1人 |
55 |
林*蛇 |
石岩村 |
投亲靠友 |
西公寮林*荣 |
林*娇 |
常住2人 |
56 |
林*木 |
石岩村 |
外出 |
林*娇 |
外出5人 |
|
57 |
林*荣 |
石岩村 |
外出 |
林*娇 |
外出2人 |
|
58 |
林*法 |
石岩村 |
投亲靠友 |
(小弟)国*屋 |
林*凤 |
常住2人,外出4人 |
59 |
林*明 |
石岩村 |
长期外出 |
林*顺 |
外出3人 |
|
60 |
林*忠 |
石岩村 |
已搬新屋 |
(儿子)顺*屋 |
林*雅 |
常住2人,外出4人 |
61 |
林*土 |
石岩村 |
投亲靠友 |
(哥哥)友*屋 |
林*峰 |
常住2人,外出3人 |
62 |
陈*东 |
仙都村 |
投亲靠友 |
陈*来厝 |
林*福 |
常住2 外出3人 |
63 |
陈*选 |
仙都村 |
投亲靠友 |
陈*来厝 |
林*福 |
常住5 |
64 |
陈*兴 |
仙都村 |
投亲靠友 |
陈*安厝 |
林*福 |
常住6 |
65 |
林*地 |
新春村 |
搬迁 |
新厝 |
林*阳 |
外出4人 |
66 |
王*丽 |
新春村 |
搬迁 |
新厝 |
林*阳 |
外出5人 |
67 |
林*泉 |
新春村 |
搬迁 |
新厝 |
林*阳 |
外出3人 |
68 |
林*城 |
新春村 |
搬迁 |
新厝 |
林*阳 |
外出6人 |
69 |
林*兴 |
新春村 |
搬迁 |
新厝 |
林*阳 |
外出4人 |
70 |
傅*花 |
新春村 |
搬迁 |
新厝 |
林*阳 |
外出3人 |
71 |
林*山 |
新春村 |
搬迁 |
新厝 |
林*阳 |
外出1人 |
72 |
林*水 |
新春村 |
搬迁 |
新厝 |
林*阳 |
外出10人 |
73 |
林*花 |
新春村 |
搬迁 |
新厝 |
林*阳 |
外出1人 |
74 |
郑*香 |
新春村 |
购房官桥 |
长住官桥 |
林*阳 |
外出2人 |
75 |
林*前 |
新春村 |
搬迁 |
新厝 |
林*阳 |
外出4人 |
76 |
林*根 |
新春村 |
林*阳 |
外出4人 |
||
77 |
肖*花 |
新春村 |
林*阳 |
外出1人 |
||
78 |
林*地 |
新春村 |
租房官桥 |
长住官桥 |
林*阳 |
外出4人 |
79 |
林*德 |
新春村 |
搬迁 |
新厝 |
林*阳 |
外出3人 |
80 |
林*河 |
新春村 |
林*阳 |
外出4人 |
||
81 |
林*南 |
新春村 |
林*阳 |
外出3人 |
||
82 |
林*树 |
新春村 |
林*阳 |
外出4人 |
||
83 |
林*城 |
新春村 |
集中安置 |
避灾点 |
林*阳 |
常住1人 外出2人 |
84 |
林*成 |
新春村 |
林*阳 |
外出2人 |
||
85 |
林*树 |
新春村 |
搬迁 |
新厝 |
林*阳 |
外出4人 |
86 |
林*敏 |
新春村 |
搬迁 |
新厝 |
林*阳 |
外出4人 |
87 |
王*珠 |
益林村 |
投亲靠友 |
投靠益林村水桶垵廖*叹厝 |
廖*添 |
常住1人 搬入新居5人 |
88 |
廖*法 |
益林村 |
搬入新居 |
廖*添 |
搬入新居6人 |
|
89 |
廖*狮 |
益林村 |
搬入新居 |
廖*添 |
搬入新居7人 |
|
90 |
苏*炉 |
岭头村 |
投靠亲人 |
苏*珠,门牌:洋中 |
苏*铭 |
常住1人,长期外出5人 |
91 |
苏*成 |
岭头村 |
外出 |
苏*铭 |
长期外出7人 |
|
92 |
周*猛 |
吾宗村 |
已搬新厝 |
已搬新厝 |
陈*源 |
外出5人 |
93 |
林* |
莲美村 |
投亲靠友 |
翁*庭厝 |
林*木 |
常住2人 |
94 |
林*玉 |
莲美村 |
自建新房 |
已搬新厝 |
林*木 |
外出3人 |
95 |
林*团 |
莲美村 |
自建新房 |
已搬新厝 |
林*木 |
外出4人 |
96 |
林*安 |
莲美村 |
官桥置房 |
已搬新厝 |
林*木 |
外出7人 |
97 |
林*国 |
莲美村 |
自建新房 |
已搬新厝 |
林*木 |
外出6人 |
98 |
林*安 |
莲美村 |
自建新房 |
已搬新厝 |
林*木 |
外出3人 |
99 |
林*气 |
仁峰村 |
投亲靠友 |
林*藤厝 |
林*远 |
常住2人,外出务工8人 |
100 |
林*金 |
仁峰村 |
投亲靠友 |
海峡国际城儿子家 |
林*远 |
常住2人,外出务工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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