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8-0101-2019-00014
- 发布机构:虎邱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13
虎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虎邱镇
2018-2019学年小学“教学名师”
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虎邱中心学校,各基层小学:
现将《虎邱镇2018-2019学年小学“教学名师”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9月底前完成评选工作。
附件:《虎邱镇2018-2019学年小学“教学名师”评选活动方案》
安溪县虎邱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3日
附件
虎邱镇2018-2019学年小学
“教学名师”评选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争当“四有”好老师的要求,实现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提高广大教师教学教研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断提升基础教育水平的目的,本着“强教育必先强师资”的理念,虎邱镇党委、政府积极响应全国教育大会号召,努力践行“抓教育、惠民生”的理念,在积极推动各村成立教育促进会的基础上,再次决定“重资奖教”,为我镇基础教育品质和教学质量的提升注入源动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镇党委、政府对“凡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辛勤耕耘、敬业奉献、教育教学成绩优异,并在一定范围内起引领、辐射作用的好老师给予表彰”的重大决定,确保评选活动有序有效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榜样激励、名师带动、质量引领”为指导思想,通过开展“教学名师”评选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大教育、大教研氛围,引领全镇教师“执着于教书育人”,潜心教研、静心教书、爱心育人,以推动全镇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师德表现与实际业务能力相结合,并在凸显工作实效这一重心之下,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三、评选范围
中心及各基层小学在岗的全体小学语、数专任教师(含校聘教师)
四、评选办法
原则上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教学名师2名(语、数各1名)
五、评选步骤
(一)学校初选阶段( 7月—8月)
1.个人申报。由个人根据《量化考评细则》(附件1),认真填写《候选人申报量化考评表》(附件2),连同本人事迹简介(自我推荐演讲稿)于7月5日前上交中心学校教导处,逾期不候。
2.量化审核。由中心学校对申请参评老师的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和资格审核,依照量化表项目逐项审查计分,查阅档案成绩计分,根据积分按语、数学科各定出3名候选人进行公示后报镇教委办。
(二)公开评选阶段( 9月上旬)
1.候选人进行10分钟以内的现场演讲。
2.组织对候选人进行现场公开投票:
①邀请部分教代会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现场无记名投票评选;
②邀请部分镇党委政府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村两委、学校领导等现场无记名进行投票评选。
(三)最终确定阶段( 9月份)
按量化积分结果从高到低确定人选并表彰。
六、奖励办法
1.授予“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奖状、牌匾及每人10000元奖金。
2.入围而没获得最终荣誉的,给予颁发“教学名师入围奖”证书(视同镇级荣誉奖),并给予每人500元奖金作为奖励。
说明:①奖金由虎邱镇政府奖励发放;②入围名单公示后,没有参加演讲、投票的,其“入围奖”资格自动取消。
七、未尽事宜由虎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1:《虎邱镇2018-2019学年小学“教学名师”量化考评细则》
附件2:《虎邱镇2018-2019学年小学“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量化考评表》
附件3:《虎邱镇2018-2019学年小学“教学名师”候选人公众评价表》
附件4:《虎邱镇2018-2019学年小学“教学名师”量化考评汇总表》
附件1:
虎邱镇2018-2019学年小学“教学名师”量化考评细则
项 目 |
权重 |
考 核 标 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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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 德 师 风 |
一票否决 |
凡是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10种违规行为之一或《福建省中小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20种师德考核“一票否决”行为之一的,或因从事有偿家教、考试作弊(即违反中心学校2018年秋025号文件规定)等被举报查实的,或出现有背师德师风和有损教师形象者,一律实行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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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成绩 |
第一学期 |
35分 |
教学成绩得分=(班科期末考试综合考评得分-中心学校同年段学科综合考评得分)÷中心学校同年段学科综合考评得分×100;任教双班科的按:较好班科×60%+较差班科×40%。累加得分(不分正负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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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
35分 |
教学成绩得分=(班科期末考试综合考评得分-中心学校同年段学科综合考评得分)÷中心学校同年段学科综合考评得分×100;任教双班科的按:较好班科×60%+较差班科×40%。累加得分(不分正负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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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获奖 情况 |
第一学期 获得的教学奖项 |
5分 |
获得综合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分2、1.5、1分,进步奖得1分,优胜奖得2分;同一班科取最高一项计分。任教双班科且均获奖的按其分值的1.5倍计分。(注:奖项设置详见《虎邱中心学校教学质量考评奖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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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获得的教学奖项 |
5分 |
获得综合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分2、1.5、1分,进步奖得1分,优胜奖得2分;同一班科取最高一项计分。任教双班科且均获奖的按其分值的1.5倍计分。(注:奖项设置详见《虎邱中心学校教学质量考评奖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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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 检评 |
第一学期 |
5分 |
教师学业检评学期综合分值×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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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
5分 |
教师学业检评学期综合分值×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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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 评价 |
教师、学生家长代表评价 |
5分 |
按“优秀”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较差”0分四个档次进行无记名投票。其最后得分的计算公式为:候选人最后得分=(“优秀”票数×5分+“良好”票数×3分+“一般”票数×1分)÷总参加投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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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等评价 |
5分 |
按“优秀”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较差”0分四个档次进行无记名投票。其最后得分的计算公式为:候选人最后得分=(“优秀”票数×5分+“良好”票数×3分+“一般”票数×1分)÷总参加投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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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 奖励 得分 |
毕业班教学荣誉成果奖 |
5分 |
任教毕业班并获得县级教学质量等级奖的,每学年按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5分、四等奖加1分、五等奖加0.5分。取近两次县已公布的获奖文件计分。连续两年获奖的按其分值的1.5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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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优秀成果奖 |
5分 |
所任教班科近一学年中每学期期末统考成绩综合分位居本中心学校本年段本学科第一名的,每次加1分;任教双班科不同年段或不同学科的,可重复计分,两个班科同时第一名的按其分值的1.5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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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虎邱镇2018-2019学年小学“教学名师”
候选人申报量化考评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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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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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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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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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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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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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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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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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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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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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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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教师( )、校聘教师( ) |
最高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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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权重 |
得 分 情 况 |
自评 |
复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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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 德 师 风 |
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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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成绩 |
第一学期 |
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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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
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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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获奖 情况 |
第一学期 获得的教学奖项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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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获得的教学奖项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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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
检评 |
第一学期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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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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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 评价 |
教师、学生家长代表评价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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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等评价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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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 奖励 得分 |
毕业班教学荣誉成果奖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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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优秀成果奖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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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得 分 |
1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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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意见 |
小学(盖章) 年 月 日 |
中心学校审核意见 |
中学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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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申报对象按自愿的原则如实、详细填写后由所在小学签写意见,否则不给予审核。
附件3:
虎邱镇2018-2019学年小学“教学名师”候选人公众评价表
20 年 月 日
候选号 |
任教学科 |
评 价 等 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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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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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请在表格中给候选人对应的等级内打“√”,每人一个等级,多打为废票;表格中的对象,优秀人数最多为该学科总人数的60%(即每个学科最多各2人),否则为废票(当表格中的总测评对象只有1人时,其优秀票数若超过总参加测评人数的60%时,只按其60%计分,超过部分按良好计分)。②本表中的各等级对应分值分别为:“优秀”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较差”0分。③其最后得分的计算公式为:候选人最后得分=(“优秀”票数×5分+“良好”票数×3分+“一般”票数×1分)÷总参加投票人数。
附件4:
虎邱中心学校“教学名师”量化考评汇总表
序
号 |
教师
姓名 |
所在
学校 |
年级
班别 |
任教
学科 |
第一学期综合分对比县综合得分情况比值 (35分) |
第二学期综合分对比县综合得分情况比值 (35分) |
第一学期获得的教学奖项 (5分) |
第二学期获得的教学奖项 (5分) |
第一学期学业检评综合分 (5分) |
第二学期学业检评综合分 (5分) |
教师、家长评价(5分) |
领导等评价 (5分) |
附加奖励得分(10分) |
总得分(1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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