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6-0101-2022-00022
- 备注/文号:湖乡政〔2022〕24号
- 发布机构:湖上乡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01
湖乡政〔2022〕24号
关于印发《湖上乡农村宅基地审批“点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根据县委反腐办《关于开展2022年度“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通知》(安委反腐办〔2022〕2号)和《安溪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点题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湖上乡农村宅基地审批“点题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溪县湖上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湖上乡农村宅基地审批“点题整治”工作 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2021年农村宅基地审批“点题整治”成果,推动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按照“点题整治”“巩固提升年”统一部署,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乱收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点题整治”,解决农村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乱收费等突出问题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进度,提升审批效率,有效防止乱收费现象反弹,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审批和收费的长效机制,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整治内容
自《安溪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安政综〔2020〕106号)文件下发以来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审批及收费情况,重点围绕下列内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农村宅基地审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
1.是否存在无中生有,私自增设审批前置条件,变相增加审批门槛,增加审批环节,恶意阻扰村民申请宅基地。
2.是否存在对村民宅基地申请无故拖延,未及时受理,未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予以研究、公示,未及时组织踏勘、联审联办,未及时一次性告知材料是否完整、需补充材料清单及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是否存在符合条件的申请未及时予以审批或者不予审批。
3.是否存在已审批的未及时组织进行现场放样,村民无法及时开工建设。
4.是否存在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责任,造成村民多次、多部门跑腿。
5.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审批农村宅基地。
(二)整治农村宅基地审批乱收费问题
1.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收取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的收取标准为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对原旧宅进行原址翻建、申请新的住宅用地后将原旧住宅用地退还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不缴纳土地补偿费用。
2.是否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变相收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费、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附加费、上缴款、公益捐款等。
3.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收取费用以罚代管、以罚代批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查纠整改,9月30日前完成。各村要围绕重点整治内容,针对存在问题及现象,对症下药,推动农村宅基地审批提速增效。一是开展2021年度“点题整治”回头看,对2021年提出宅基地申请符合条件但尚未审批的逐户对账,逐户销号。二是针对自查自纠、群众反映、举报及上级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予以调查核实,对反映问题线索属实的,要找准问题症结,形成问题线索清单,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切实整改到位。三是举一反三,持续规范审批。针对存在问题及现象的整改要举一反三,形成工作经验,以进一步提升2022年度及今后农村宅基地审批的效率,促进农村宅基地审批不断规范化。各村每月23日前上报《农村宅基地审批进展情况表》《“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线索登记表》。
第二阶段:督促整改,10月31日前完成。乡整治工作组要对各村进行检查督促,对审批进展缓慢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村开展督导调研,并对各村自查自纠、群众举报反映和上级移交、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提出处理意见,逐项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自查自纠不认真、群众举报反映真实问题不处理、查处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故意漏报瞒报的,依法依规上报处理。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11月30日前完成。各村要对照整治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总结验收,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于11月22日前将三项清单和“点题整治”总结报告报送乡整治办,乡整治办汇总后于11月25日前报送县整治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点题整治”涉及群众利益广,政策性强,各村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农村宅基地审批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定期调度督导。各村要按照上述时间节点要求将相关表格及时上报乡专项整治办,乡专项整治办要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管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滞后的村,要督促加快进度并推动整改落实。
(三)加强部门配合。乡直有关部门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各自职责,指导各村加快农村建房审批进度。切实整治审批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乱收费。
(四)完善监督机制。乡整治办设立专项整治举报电话:0595-23199198,同时由乡纪委统一对外发布。对群众举报和上级移交的问题线索,要在接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10天内反馈核实处理情况。对专项整治中群众反映的涉及农村建房审批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形成长效机制。专项整治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深入村组,深入群众,真抓实干,坚持纠正农民建房审批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乱收费等问题,要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防治乱收费反弹,从制度上加以规范,确保专项整治形成长效机制。
附件:1.湖上乡农村宅基地审批“点题整治”工作组
2.“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线
索登记表
3.“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制
度清单
4.“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成
果清单
5.湖上乡农村宅基地审批“点题整治”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1:
湖上乡农村宅基地审批“点题整治”工作组
组 长:周少辉 乡长
副组长:谢钟波 纪委书记
陈凯明 副乡长
成 员:苏诗婷 纪委副书记
郑佳坤 纪委委员
谢贵燏 农业农村办负责人
谢燕生 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蔡丽锦 村镇办负责人
陈清风 林业站负责人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业农村办,承担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谢贵燏同志兼任,工作组成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工作组人员有变动的,由继任者担任。
附件2: “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线索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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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填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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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处理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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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
涉及金额(万元) |
发生领域 |
线索来源 |
移送时间 |
查处情况 |
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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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制度清单
填表单位: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序号 |
制度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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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成果清单
填表单位: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序号 |
整治项目 |
牵头部门 |
整治成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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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湖上乡农村宅基地审批“点题整治”工作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 |
主要职责 |
乡纪委 |
配合做好整治过程中,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查处;对应报不报、故意瞒报等不配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人及时介入调查处理。 |
农业农村办 |
指导各村做好宅基地审批工作,牵头做好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汇总上报相关材料。 |
自然资源所 |
指导各村做好宅基地规划许可工作,组织做好规划调整修改、农转用审批工作,配合做好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 |
村镇办 |
指导各村做好按图集进行建房审批工作,配合做好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 |
林业站 |
组织做好林地审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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