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9056-0101-2022-00031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机构: | 湖上乡政府 | 文 号: | 湖乡政﹝2022﹞39号 |
标 题: | 湖上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上乡规范村民住宅加层审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概 述: | ????????湖乡政﹝2022﹞39号??湖上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上乡规范村民住宅加层审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村,乡直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乡村民住宅加层审批工作,解决群众住房需求问题,经... |
湖乡政﹝2022﹞39号
湖上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上乡规范
村民住宅加层审批工作实施
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乡村民住宅加层审批工作,解决群众住房需求问题,经乡党政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湖上乡规范村民住宅加层审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湖上乡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湖上乡规范村民住宅加层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规范我乡村民住宅加层审批工作,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以及改善居住条件,进一步加强各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0〕45号)、《泉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泉政办〔2020〕31号)、《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政综〔2020〕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规定;
(二)具有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用地审批手续;
(三)建筑主体必须为砖混或框架以上结构,且满足建筑加层质量安全要求;
(四)现状建筑的层数、层高不超过有关规定的控制规模,批准加建后整体建筑总层数不超过三层,第四层不计入层数且建筑面积不超过批准占地面积的50%,总建筑高度不高于15.5米(含屋面楼梯间);
(五)不存在土地、房屋权属纠纷。
二、审批流程
申请对象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意愿→村委会召开村两委会审核同意后汇总登记上报乡政府→乡政府组织农办、国土所、村镇站、驻村干部、村主干等机构、人员踏勘→符合条件的由各村按照要求收集相关材料上报乡政府审核→上报乡党政会研究→完善相关审批材料后通知村民动工建设。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股权证复印件,各1份
(二)审批表或土地证复印件,1份
(三)缴纳风貌保证金凭证复印件,1份
(四)村两委会会议纪要复印件,1份
(五)农村宅基地加层审批表,2份
(六)安全施工承诺书,1份
(七)房屋宅基地使用及质量安全承诺书,1份
(八)建房相邻协议书,1份
(九)砖混结构房屋,需提供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原件(报告必须明确可承载加层层数结论),1份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村委会应对申请人及申请加层房屋现状情况进行认真把关。乡农办、国土所、村镇站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加强业务指导,开展加层审批和批后监管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为切实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我乡制定本实施方案,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有加层需求的群众,引导其办理加层审批的相关手续材料,并告知相关的建房政策。
(三)强化批后监管。加层申请建设工期不得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施工的要重新申请。加层申请批准后,乡农办、国土所、村镇站、巡查队等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管理,对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和擅自改变批准用途的,要及时制止、纠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组织查处。
(四)落实建设主体责任。村民住宅加层施工质量和安全由建房人和参与建设各方共同负责,参与建设方依法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签订《安全施工承诺书》和《房屋宅基地使用及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质量安全责任。
五、责任追究
申请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骗取批准的,其批准结果无效,增加建设的部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按照新增违法建筑依法组织拆除。
本方案由乡村镇办承担具体解释工作,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附件:1、湖上乡农村宅基地加层审批表
2、安全施工承诺书
3、房屋宅基地使用及质量安全承诺书
4、建房相邻协议书
附件1
湖上乡农村宅基地加层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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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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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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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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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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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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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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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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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信息 |
姓名 |
年龄 |
与申请人关系关系 |
身份证号 |
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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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宅基地 情况 |
是否有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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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占地 面积 |
m2 |
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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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建有 几层 |
层 |
现总高度 几米 |
米 |
现有外墙是否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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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房屋结构(多层分开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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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加层情况 |
本次申请加几层 |
层 |
建完后建筑总层数 |
层 |
建完后 总高度 |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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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理由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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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 意见 |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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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工作组意见 |
驻村干部(签字): 挂钩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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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相关部门意见 |
乡国土资源所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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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镇办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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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农业农村办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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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经乡党政会研究,同意该户加 层,建完后建筑总层数 层。 (盖章) |
附件2
安全施工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 本人是建筑工匠,承建 乡 村 的现有住房加层。现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面积、层数和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建筑风貌动工建设;
2、从自身做好,做好施工安全,抓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程,配足安全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3、做好房屋施工质量的管理,确保房屋建筑质量符合要求。
如因本人管理不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本人愿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手印):
附件3
房屋宅基地使用及质量安全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人,因居住困难,本人获批在 乡 村 组的现有住房进行加层。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一户一宅”。
2.现有住房为 层,拟加层至 层。本人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用地位置和面积、层数和层高、建筑面积、建筑风貌动工建设,进行外墙装修装饰,不新增裸房。
3、严管施工安全,做好施工工匠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做好安全防护,确保施工安全。
4、做好房屋施工质量的管理,确保房屋建筑质量符合要求。
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本人愿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手印):
附件4
建房相邻协议书
镇(乡) 村 组村民 ,居住困难,拟申请在 角落 (新/翻)建楼房一栋,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层数 层,四至清楚、权属无异议。因拟建楼房 (东/南/西/北)墙与 (相邻户)房屋相邻。为处理好相邻关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两墙间距 米,并愿共同遵守。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定补充协议。如有违约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人(签章):
协议人(签章):
见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村委会(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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