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2-0101-2022-00014
    • 备注/文号:湖政〔2022〕18号
    • 发布机构:湖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2
    湖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头镇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9-22 09:21

    各村、社区:

    为加强基层防汛抗灾能力,提升我县防汛应急工作水平,根据《安溪县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湖头镇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经镇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湖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    


    湖头镇关于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乡镇、村(社区)是做好防汛工作的“关键一公里”,也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的“第一线”。我县自2007年起推行“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汛工作机制,有效增强基层防汛抗灾能力,成功应对一场场暴雨洪涝台风灾害。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基层防汛责任人调整多、变动大,工作责任体系需重塑加强,部分干部群众风险意识淡薄,镇村应急能力偏弱,应急通信救援保障措施不足等。为进一步提升乡镇、村(社区)两级抵御防范灾害能力,根据省、市、县防指指导意见,决定在全镇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应急水平,着力增强极端天气和突发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设目标。聚焦“工作责任体系、风险防控机制、先期处置能力、应急保障水平、防灾抗灾韧性”五个方面,各村、社区、乡镇各成员单位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以“十个有”为重点(有值班室、有宣传栏、有预案、有台账、有信息员、有预警设备、有队伍、有卫星电话、有仓库、有避灾点),开展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推动构建责任全面落实、上下衔接有序、响应快速及时、指挥高效顺畅、风险管控严密、应急保障有力的基层防汛防台风工作体系。

    二、建设内容

    (一)健全工作责任体系

    1.健全机构。村(社区)组建防汛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村级防汛小组),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

    2.落实责任。严格落实防汛工作“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的分级包保责任制,明确每一级包保责任人,确保每户危险区域转移对象有村干部包联。

    (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1.应急预案。1)按照安防指〔2022〕1号、安防指〔2022〕2号有关通知要求,系统修订村(社区)防汛应急预案,侧重快速反应和先期处置,完善职责分工、监测预警、组织动员、转移避险、安全管控、自救互救、信息报送等内容。村级预案要根据受威胁的灾害种类,制定相应的应急防御措施条款,确保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2)针对短时强降雨、山洪、地质灾害等突发性强、易造成人员伤亡的灾害,应有刚性要求和应对措施。(3)各村(社区)应将预案张贴在宣传栏、村务公开栏,广泛告知群众。

    2.隐患排查。1)组织对辖区山洪灾害威胁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危旧房屋、排水设施、河道、水库山塘、低洼易涝点、旅游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农家乐、学校、卫生院、避灾点、道路桥梁、在建工地等有潜在风险的区域、重点防御单位进行排查,掌握风险底数,明确防控重点。(2)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落实闭环管理,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限时销号。(3)对辖区可能受灾害风险威胁的人群进行排查,对需转移对象进行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需转移对象清单和转移避险工作台账,及时录入防汛(山洪)风险对象及预案管理系统。

    3.信息报送。1)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村(社区)至少分别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防汛工作动态、灾险情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2)灾险情发生后,村(社区)一般应在30分钟内将相关信息上报乡镇。灾险情稳定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时滚动上报。

    (三)增强先期处置能力

    1.监测预警。

    村(社区)应配齐应急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口哨等预警设施,明确预警员、锣长,确保能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有条件乡镇、村(社区)可探索突发灾害预警“叫应”机制。

    2.转移避险。1)各村(社区)应向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建档立卡户发放转移避险“明白卡”,明确告知“何时转、谁来转、往哪转、怎么转”,并组织转移避险演练,确保群众熟知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灾点位置。(2)对辖区内留守老人、儿童和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等弱势群体,应提前“一对一”落实应急情况下的转移避险措施。(3)完善转移避险工作机制,根据指令、预警,提前下沉干部,进村入户组织动员,开展巡查排查,转移受威胁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应积极主动,不能局限于上级部署,一有苗头,果断迅速组织人员撤离避险。

    3.队伍建设。村(社区)按不少于5人的标准组建应急队伍,多灾易涝乡镇、村(社)区可视需要增加队伍人数。

    4.宣传培训。各村(社区)主干、网格员、预警员、锣长等应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要加强“第一响应人”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和现场处置技能,进一步提高民众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5.应急演练。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开展1次自主转移避险演练。演练侧重检验应急处置流程熟悉程度、协同配合能力,可采取桌面推演、现场演练、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做好演练相关资料的汇总、存档。山区应加强突发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情形的演练;易涝地区应加强突发城镇洪涝灾害应急处置等情形的演练。

    (四)提升应急保障水平

    1.应急通讯。1)落实应急通讯保障措施,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位置偏远、进出通道唯一或山洪地质灾害易发高发的村庄的行政村要配备卫星电话。

    2.应急物资。村(社区)要有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的防汛救灾物资仓库。

    3.避险设施。常住人口800人以上的村(社区)至少要有1个规划安置人数不小于40人的村级避灾安置点。避灾点要制定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配备卫生消杀物资。完善避灾点布局,根据需求在村(社区)增设一批紧急临时避灾点,作为群众身边的“安全岛”。

    (五)提高防灾抗灾韧性

    1.恢复重建。1)村居应提前制定救灾应急工作方案,明确生活保障、应急抢修、卫生防疫、灾情核查等工作分工和责任。(2)灾情发生后,有序组织做好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卫生防疫、报灾核灾工作,及时发放应急生活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3)应组织力量抢修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受损基础设施,完成应急加固修复,按照我省灾后恢复重建“1+10”方案相关要求,最短时间内恢复交通、供水、供电和通信等公共服务。(4)灾情稳定后,应科学制定恢复重建规划,组织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实施步骤

    按照全面推进、总结提升两个阶段实施,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各乡镇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

    (一)制定方案。各村居应在9月中旬前编制工作方案。

    (二)全面推进。各村(社区)要在2022年11月底完成标准化建设,2022年12月上旬前由乡镇防指组织考核,2022年12月中旬前县防指组织复核,12月底前省、市将开展建设考察评估。

    (三)总结提升。2023年10月底前省、市将组织抽查,全面总结经验。

     

       附件:安溪县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参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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