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4-0101-2019-35393
    • 备注/文号:剑政〔2019〕86号
    • 发布机构:剑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2
    剑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斗镇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9-27 16:52
      

     

     

     

    各村(场)、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剑斗镇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2       

     

     

    剑斗镇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为目标,积极推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活动。加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管和教育,引导公民拒绝和控制吸烟,促进全民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养成,逐步降低吸烟率和吸烟量,提升全民健康素质,进一步改善公共卫生质量,优化城镇文明形象。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限定场所、部门负责、公众参与、加强引导、依法管理”的措施, 全面开展公共场所禁烟工作。

    三、禁烟区域

    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医疗活动场所;

    (二)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室内教学活动场所、食堂、学生宿舍及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室内外活动区域;

    (三)机关单位办公室、会议室、办事大厅、走廊、食堂;

    (四)企业办公场所、生产车间;

    (五)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六)商场(店)、书店;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四、工作内容

    (一)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

    各类控烟场所要达到“两有三无”(有禁烟标识、有人管理,场所无人吸烟、无烟具、无烟蒂)标准。

    1、有禁烟标识和警语。禁烟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和警语,有条件的单位和场所要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禁烟标语。

    2、有人管理。各单位和场所要建立禁烟制度,加强宣传教育,落实控烟劝导员,及时发现、有效劝阻吸烟行为,做到禁烟场所内无人吸烟。

    3、室内公共场所无人吸烟。

    4、无烟具。单位会议室及其他禁烟场所不得放置烟灰缸。

    5、无烟蒂。禁烟区域地面无烟蒂。

    (二)建设“无烟党政机关”

    党政机关要率先示范,优化党政机关人文环境,树立良好窗口形象,积极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不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各单位要建立控烟管理制度,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不吸烟、不备烟、不敬烟。

    (三)建设“无烟校园”

    剑斗镇教委要研究制定学校控烟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无烟校园”创建活动。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控烟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积极发动学生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倡导学生劝导家长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或戒烟,让家长以身作则为教育学生养成不吸烟的习惯做表率。

    (四)巩固“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创建成果

    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系统在控烟、禁烟工作中的先锋作用, 带动全镇推进控烟工作。镇卫计办要在前期已完成创建“无烟卫生计生系统”的基础上,巩固创建成果,在卫生医院和村卫室开设戒烟门诊和戒烟咨询电话, 为群众提供戒烟知识及行为干预。

    (五)禁止烟草广告

    辖区内要有禁止烟草广告的政策文件及相关工作记录,要有禁止烟草广告视频等。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 月 10 日—9月 30 日)

    1、印发《剑斗镇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全镇共场所控烟工作。

    2、成立剑斗镇公共场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简称“镇控烟办 ”)。

    3、举办控烟培训。镇卫计办负责组织举办控烟知识讲座、培训,发放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标识及吸烟有害的健康教育资料。

    4、加强控烟宣传。全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大中型餐饮企业、商场、宾馆等主要公共场所都要在室内显著位置张贴禁烟标识,有电子滚动屏的要积极宣传控烟知识。建立健全控烟相关制度,对禁止吸烟场所要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及时制止在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

    5、镇团委要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宣传烟草的危害,提倡健康生活。

    6.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校园控烟宣传活动,突出吸烟对儿童、青少年健康的危害,动员学生劝导家长控烟、戒烟,开展“不吸第一支烟”主题宣传活动。

    7、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要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10 月 1 日—10 月 31 日)

    1.控烟场所要在明显位置设置控烟标识。

    2.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全面开展控烟宣传,在全镇营造一个良好的控烟宣传氛围。

    3.“镇控烟办”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控烟场所进行联合检查,促进控烟工作取得实效。

    4.以“5·31 世界无烟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

    宣传活动,向居民发放控烟倡议书。通过控烟宣传,普及控烟知识,提高居民对烟草产品危害的认识,形成全民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

    (三)总结提高阶段(1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各村(场)、镇直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对不足之处加大力度进行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场)、镇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吸烟对国民健康素质造成的危害,高度重视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成立相应机构,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工作方案,完善管理机制,设立控烟监督员,确保控烟工作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会客接待不敬烟,在控烟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镇卫计办、党建办要加强宣传,做好舆论引导,结合公共场所控烟工作重点,制作公益广告,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公共场所控烟宣传,运用宣传栏、标语等载体,营造工作氛围。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村(场)、镇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监管力度,充分调动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参与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控烟工作落到实处。镇控烟办将定期协调有关部门对禁烟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屡促不动或行动迟缓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给予曝光。

     

     

     

     

     

     

     

     

     

     

     

     

     

     

     

     

     

     

    剑斗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