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4-0101-2019-35397
    • 备注/文号:剑政〔2019〕88号
    • 发布机构:剑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8
    剑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斗镇旱厕及鸡鸭猪圈拆除整治补偿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1-08 10:44
      

     

     

     

     

    各村(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安溪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细化分工方案》要求和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精神,为有力有序科学推进我镇组织开展的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三步走推进”行动,剑斗镇人民政府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剑斗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28


    剑斗镇旱厕及鸡鸭猪圈拆除整治补偿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安溪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细化分工方案》要求和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精神,为有力有序科学推进我镇组织开展的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三步走推进”行动,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时间节点

    1.2019年12月31日前(即2020年元旦前):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御屏村、重点村福斗村及各村主干道全面完成旱厕及鸡鸭猪圈综合整治。

    2.2020年5月1日前:全镇所有村(场)完成旱厕及鸡鸭猪圈综合整治,全面打赢旱厕及鸡鸭猪圈整治攻坚战。

    二、旱厕及鸡鸭猪圈类型

    1.老式瓦顶、石板顶、水泥板、水泥瓦、彩板等有盖旱厕;

    2.旱厕与猪圈相连且有完整顶盖的连体建筑;

    3.简易无遮盖棚以及废弃多年仍存有粪坑旱厕。

    补偿标准

    1.非库区村被认定为以上第一、第二项类型旱厕的,各村(场)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整治的,每座补偿户主500元,同时按500元每座下拨村级工作经费。

    2.库区村被认定为以上第一、第二项类型旱厕的,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的,户主按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实物调查结果为依据进行补偿,同时按500元每座下拨村级工作经费。

    3.双洋村受白濑水利枢纽先行工程影响的房屋拆迁户,已做实物调查的以实物调查结果为依据进行补偿,未受影响部分的户主补偿按本方案条款执行;工作经费下拨按本方案条款执行。

    4.各村(场)认定主次干道需拆除的鸡鸭猪圈的类型认定、户主补偿、工作经费下拨参照本方案条款执行。

    5.各村(场)认定为简易无遮盖棚的旱厕(含废弃多年仍存有粪坑旱厕),不给予户主补偿;但如需填平复绿工作的,按500元每座下拨村级工作经费;各村(场)主次干道的简易鸡鸭猪圈属应拆除整治范围,不给予户主补偿及下拨工作经费。

    6.补偿时按实际拆除数量进行补偿,各村(场)需提供拆除前、中、后照片(注明村名组别、户主姓名、拆除时间)作为佐证材料。补偿申报表和汇总表经户主、角落干部、村主干、驻村干部签字确认后上交镇乡村振兴办李更忠处,镇财政所核实后发放农户补偿,下拨各村(场)工作经费。

    拆除整治标准

    旱厕及鸡鸭猪圈改造:进行“拆、填、造”整治,即:拆除旱厕及鸡鸭猪圈、填整土地、造绿(微菜园、微景观塑造等)。非主次干道的旱厕与猪圈相连建筑,在符合人居环境整治要求情况下,可将旱厕改造成冲水式卫生厕所,旱厕类型认定及补偿标准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工作要求

    1.各村(场)主干为第一责任人,各驻村工作组要组织带领村两委及角落干部做好旱厕及鸡鸭猪圈的全面拆除整治工作;各村(场)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主导作用,积极引导、充分调动群众自觉参与农村旱厕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合力。

    2.旱厕改造户名单、拆除整治总数、拆除整治经费及补偿资金的使用情况要按规定进行公示;旱厕改造结束后各村(场)驻村工作组要逐户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整改达标才能验收,严防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家禽回迁以及建筑垃圾堆积等影响村容村貌等现象。

     

                                     

     

     

     

     

     

     

     

     

     

     

     

     

     

     

     

    剑斗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