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6-0101-2019-00018
    • 备注/文号:金政〔2019〕77号
    • 发布机构:金谷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4
    关于请求对安溪县金谷镇山岭村2018年旧村复垦项目初步验收的请示
    时间:2019-06-21 16:34

    金政〔201977

     

     

    关于请求对安溪县金谷镇山岭村2018

    旧村复垦项目初步验收的请示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金谷镇山岭村2018年旧村复垦项目实施方案于201805月经县政府批复,项目规模55.13亩,201809月经省国土资源厅核定,项目规模55.13亩,可作为新增耕地面积55.13亩,先行安排增减挂钩指标55.13亩。项目于201904月动工,201905月施工完毕。竣工后,我县组织自然、农业、水利、财政等有关部门和各项目所在地的村(场、)委会相关人员组成自验组,对项目进行自验收,自验组成员查阅了项目相关文件、图纸等资料,参照设计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进行现场核对,并根据竣工报告对项目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和评定,自验收结论为:该项目实施规模55.13,新增耕地可作为增减挂钩面积49.53亩,复垦的新增耕地基本具备耕作条件,村民比较满意,达到良好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现恳请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对我镇安溪县金谷镇山岭村2018年旧村复垦项目进行初验。

     

     

    金谷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0

     

     

     

     

     

     

     

     

     

     

     

     

    金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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