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1-0101-2020-00053
- 备注/文号:魁政〔2020〕93号
- 发布机构:魁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30
现将《魁斗镇“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魁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 |
(此件公开发布)
魁斗镇“酒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酒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共安溪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酒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镇开展“酒驾”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采取专项打击行动、综合治理施策、普法宣传教育、执法协调督导等各项工作手段,使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浓厚舆论氛围形成全民自觉约束,全力打造更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经研究,成立魁斗镇“酒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
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师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顺波 党委副书记
黄华堤 综治副书记、政法委员
林炳荣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福春 纪委书记
刘友良 宣传委员
唐金龙 武装部长
林志文 副镇长、妇联主席
陈福来 副镇长
王江阳 副镇长
陈仁妙 司法所所长
陈珍珍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林铭扬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郭明忠 综合执法队队长
柯灶杰 派出所副所长
王国恩 团委书记
苏文泉 安溪第七中学校长
李煜亮 魁斗中心学校校长
各村(场)书记、村(场)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性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做好上传下达、宣传发动督导检查等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工作,其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黄华堤(兼)
副主任:林炳荣(兼)、陈仁妙(兼)、郭明忠(兼)
成 员:林金田、刘生根、王毓鸿、易晓伟 、王璇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各村(场)、镇直各单位要迅速传达、全面动员部署到位。要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曝光违法典型处置,营造整治声势。
(二)打击治理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派出所要加强分析研判,适时在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开展统一夜查行动,加强巡逻管控,强化精准打击。各部门要全面组织调动各村、场、网格、学校、企业、志愿者队伍等基层社会力量,科学制定考评机制,强化宣传引导和提示劝阻,从源头上减少和制止酒驾违法行为。普法宣传部门要落实普法宣传工作主体责任,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项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酒驾违法行为的危害性、醉驾入刑的法律规定及入刑对个人和家庭带来的负面影响等。要不断建立健全工作协调配合机制,落实宽严相济基本刑事政策,切实提高打击酒驾违法行为的针对性及有效性。通过打击治理,大幅度减少我镇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成效总结阶段(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和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和健全执法司法和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科学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守法自觉和社会尊崇。
四、责任分工与措施
(一)镇综治办负责指导酒驾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职、重在治本的社会综治方针,促使酒驾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和逐步下降。建立全镇酒驾数据逐月汇总、通报机制,将酒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体系。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搭建、完善酒驾日常巡查、统一行动及举报机制。引导督促各单位、村两级建立完善酒驾宣传劝导机制,营造浓厚宣传劝导氛围。适时对重点区域开展酒驾整治工作督查,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魁斗派出所要搭建酒驾日常巡查、统一行动及举报体系。魁斗派出所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大酒醉驾专项整治力度。一要以整治酒醉驾为牵引,加大道路交通违法管控力度,严查毒驾、无证驾驶、假牌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对查获的酒后驾驶行为人一律顶格处罚,对二次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人一律予以行政拘留。二要联合镇道安办、镇综合执法大队,认真分析研判,着眼重点时段、路段、车辆、人员,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酒驾日常巡查、统一行动方案,确保精准打击,严防因酒驾违法犯罪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三要对查获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人,在严格控制入刑的基础上,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全力营造打击声势。四要立足辖区实际和道路交通特点,深入分析辖区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及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调整勤务安排,做到勤务跟着警情、违法、隐患走,切实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针对性,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五要按月将查处的酒醉驾违法和涉酒交通事故案例,联合魁斗司法所、镇道安办加强涉事人员的管理及宣传引导,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学校、餐饮经营单位学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抵制酒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倡议书、宣传图册,开展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倡导安全驾驶的理念。镇相关单位要引导督促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电子屏播放)“禁止酒后驾驶”等温情提示,倡导餐饮经营单位主动为店内饮酒顾客提供代驾方便。
(四)各村(场)党支部、村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将责任细化、压力传导至村两委,建立酒驾宣传劝导机制。各村场要在交通要道、十字路口等处悬挂酒驾整治宣传标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村、场要依托网格,通过开设讲堂,发放、张贴传单、广播、公告栏曝光酒驾行为等方式,向辖区村民广泛宣传酒驾对个人、家庭、社会的严重负面影响,全力转变、加深辖区村民对酒驾危害性的认识,营造对酒驾零容忍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其他有关部门全面贯彻执行县委政法委在“酒驾”专项整治工作行动中的工作部署,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多种宣传途径,全面发动、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规范意识,营造“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抓好工作落实。各村、场,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县“酒驾”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以往酒驾整治行动经验,强化分析,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村(场)书记、主任为酒驾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文明执法,确保整治效果。各有关职能部门在综合整治过程中,要做到执法形象严整、执法用语文明、执法程序规范,针对不同人群和不同场合,注意执法技巧和执法方式,创新执法管理措施。对醉酒违法行为人依法约束时,要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三)广发宣传发动。分运用“报、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工作宣传。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引导群众参与。要充分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宣传打击酒驾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肃责任追究。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各村(场)、镇直各单位要及时跟进、完成工作进度。镇综治委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情况进行调度,适时派出工作组开展酒驾专项整治工作督查,重点查看工作安排是否及时、工作措施是否有力、工作落实是否到位。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现场交办清单,限期整改。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启动问责机制。
抄送: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存档
魁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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