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1-0101-2021-00025
- 备注/文号:魁政〔2021〕4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魁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6
各村、场,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自建民房及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现将《安溪县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消联办〔2021〕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执行。
安溪县魁斗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
(此件公开发布)
安消联办〔2021〕4号
安溪县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住宅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一、整治目标
1.住宅小区。要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底数,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自建民房。要组织村(居)网格员做好入户消防宣传,尤其是要加强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居家安全教育,推广安装独立式智能感烟报警器;
3.居住出租屋。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要对照2020年群租房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对居住30人尤其是100人以上的出租屋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治到位不反弹。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组织和协调全县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消防联席会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和协调专项整治的开展。各乡镇和县消防联席会成员单位要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
三、整治范围与重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县各住宅小区、自建民房、居住出租屋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
是否清理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楼道、绿化架空层,是否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或其他可燃物;排查是否按照要求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排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宣传是否落实;30人以上居住出租屋是否按照标准整改到位。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住宅小区、自建民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各项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以更严格的要求,更严密的措施,更完善的机制,强化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2.要将检查整治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提高有关单位整改火灾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3.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应于
(二)排查整改阶段(
1.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要充分调动一切可调动的力量,全力以赴,全面出击,及时登记造册并更新台账。
2.对排查的住宅小区和居住出租屋,应建立整治工作档案,做到一家一档,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跟踪督促整改,要完善整治工作档案,内容资料齐全,有整改通知书、有复查、有回访登记表等 ;对排查的自建民房,要做好入户宣传记录。
(三)考评验收阶段(
1.各乡镇要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将工作总结上报县专项整治办,由县专项整治办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2.4月底前,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县直相关单位对各乡镇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评验收结果进行通报。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要加强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对于住宅小区,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清理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楼道、绿化架空层是否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或其他可燃物;对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乡镇要作为第一责任主体,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原则上要覆盖每个村(社区)和住宅小区;组织乡镇派出所,对居住30人尤其是100人以上的出租屋开展“回头看”;对于自建民房,要做好入户消防宣传,提升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指导清除显性火灾隐患。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发放并在科普宣传栏或其他醒目位置张贴《居家消防安全提示》、《电动车使用和管理消防安全提示》等宣传资料。
(二)县住建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重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保及消防宣传。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考核评比内容,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水平的提升。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保安人员、消控室值班人员,切实提高物业管理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三)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对各乡镇、公安派出所及县直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要借助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居民住宅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家电动车火灾防范知识和火灾现场逃生自救技能;结合各乡镇排查的住宅小区基本情况,分析我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形势。
(四)县公安局要根据《关于认真组织做好城乡社区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20〕78号)文件要求,督促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对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住宅物业、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重点加强老旧小区等单位场所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风险隐患,根据职权,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五)县住建、交警、城管、应急、消防等部门要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吸取福州市闽侯县“3·18”火灾教训,针对全县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开展的一次专项行动。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部署做好本辖区的整治计划,要确保排查整治到位。
(二)突出整治重点。要认真对照排查整治标准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切实做到整治一幢、隐患彻底根治一幢。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人员、出租屋管理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指导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积极发挥宣传栏和电梯楼宇视频等媒介,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附件: 1.《居家消防安全提示》
2.《电动车使用和管理消防安全提示》
3.《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对照标准》
4.《乡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统计表》
安溪县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1
居家消防安全提示
一、居家火灾防范需知
1.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放杂物。
2.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火种扔入垃圾桶;认真教育孩子注意防火,制止孩子玩火。
3.不要私拉乱接电线,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使用电吹风、电暖器烘烤衣物时一定要有人监看。
4.定期检查家中电气线路有否老化、破损、过负荷。检查可燃气体管道、胶管有否破损漏气,经常清洗家中的抽油烟机、燃气灶具。出门前,必须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煤气阀门是否关闭。
5.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埋压、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单位或消防部门。
6.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第一时间报警;火势不大时,要抓住有利时机灭火,用灭火器、清水、湿被等将火扑灭;火势较大或无法控制时候,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7.身上着火时,要立即脱掉着火衣物。来不及脱去时,可就地打滚,或用湿毯子、湿被子等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8.家庭可常备灭火器、手电、绳子、毛巾等必要的灭火逃生工具。
二、逃生自救路线及方法
有毒烟气是火灾的头号杀手。住宅火灾伴有大量有毒烟气,在楼梯间已有烟火蔓延的情况下,仍然盲目沿楼梯逃生疏散,是导致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根据不同情况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及方法:
1.发现室外着火,应先用手背碰触门把,如果温度不高,说明烟火可能尚未蔓延过来。此时可缓慢开门观察,切勿大开房门,以防烟气迅速涌入。
2.如果楼梯间烟火不大,应首先选择沿楼梯向下逃生到室外。如果无法向下逃生,可立即向上逃生到楼顶、天台等待救援。
3.烟火封堵逃生通道时,不可盲目沿楼梯向下逃生。应迅速紧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窗框,门窗缝隙,向迎火面的门窗浇水降温,并立即拨打119,报告自己所在的具体位置,等待救援;或在阳台、临街窗口大声呼喊、挥舞鲜艳衣物、照射手电、抛扔衣物等发出求救信号。
4.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有助于防止有毒烟气伤害。
5.低层住户也可选择用缓降器、安全绳、连接床单等方式逃生,或先抛下棉被、床垫作为缓冲垫,然后双手抓住窗沿,身体下垂,双脚跳下逃生。
附件2
电动车使用和管理消防安全提示
近年来,电动车火灾呈现逐年增长趋势,给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为加强电动车火灾预防工作,保障公共安全,现对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电动车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1.应选购、使用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充电器和电池,不要违规改装电动车,不要使用不合格电池。
2.电动车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3.不得在建筑门厅、疏散通道、架空层内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为电动车充电。充电时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远离易燃、可燃物品,避免长时间充电。发现有烧焦、起火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4.经常检查充电线路和插座,避免线路老化、腐损、短路、接触不良等引发火灾。
5.电动车应请专业维修机构人员维修保养。
二、物业服务企业、单位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1.物业服务企业或单位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等管理,加强防火巡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提示。
2.充电场所要设置专用插座、漏电保护装置等,电气线路要固定敷设并穿金属管保护。
3.充电场所应指定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材,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切断电源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附件3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对照标准
乡/镇 检查时间:
序号 |
项目 |
检查的具体内容 |
检查结果 |
1 |
清理 主要 内容 |
1、清理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楼道、绿化架空层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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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理楼梯间电缆井等井道内违规设置可燃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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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理消防车通道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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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排查 消防 设施 |
1、消火栓、水带水枪是否完整有效。 设置消火栓的,是否有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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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设置自动喷水的,是否有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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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是否聘请专业消防维保服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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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查常闭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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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了解 物业 管理 内容 |
1、是否开展防火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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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张贴《居家消防安全提示》、《电动车使用和管理消防安全提示》等宣传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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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使员工掌握必备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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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定期组织居民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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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 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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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或业委会盖章)
附件4
乡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统计表
乡/镇 填报时间:
序号 |
小区名称 |
清理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物处数(处) |
消火栓 |
自动喷水 灭火系统 |
物业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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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完整 |
是否有水 |
是否设置 |
是否维保 |
是否有水 |
是否 巡查 |
是否宣传 |
是否培训 |
是否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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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处) |
已清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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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XX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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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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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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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政府办公室。
安溪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印发
抄送:存档
安溪县魁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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