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1-0101-2023-00014
    • 备注/文号:魁政〔2023〕1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魁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15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17 15:13

      各村委会:

      为做好我镇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预防重大动物传染病的发生,决定3-4月份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强制免疫。同时,统筹做好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免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事关畜牧业发展的成败和农民增收,事关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定稳定。免疫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基础性措施,也是避免和减少动物疫病发生的关键。各村要充分认识当前重大动物疫情的严峻性,站在全局、政治的高度,在做好防控动物传染病同时,切实把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坚决杜绝“三漏免”(即“户主不在漏免、畜禽放出去漏免、防疫员没有到户漏免”)和“三不免”(“怕应激反应不免、怕影响肉品质量不免、怕影响产蛋不免”)现象,切实把春季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落到实处。

      二、免疫工作目标和要求

      春季动物疫病免疫工作要按照上级的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对所有家禽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要求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家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5%以上。

      2.口蹄疫免疫:对所有猪、牛、羊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要求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家畜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5%以上,并加施二维免疫标识,耳标佩戴率100%。

      3.小反刍兽疫免疫:对所有羊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要求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家畜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5%以上。

      4.猪瘟免疫:对所有猪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要求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猪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5%以上。

      5.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对所有猪实施强制免疫,密度要求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农业农村部要求。

      6.时间要求:春季动物免疫工作要求在4月27日前完成。

      三、积极推行和落实村级动物免疫日制度

      各村要推行和落实村级动物免疫日制度,建立免疫长效机制,坚持实行散养畜禽村村集中免疫与月月补针相结合,规模场常年按程序免疫的做法,突出抓好免疫工作,同时做好免疫日的免疫记录,以建立有效免疫屏障,确保不发生疫情。

      四、建立规范的免疫档案

      各村要严格按照要求建立规范的动物免疫档案,使用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印制的《动物免疫证》,做到养殖户(场)有免疫证、行政村有免疫记录表、乡镇有免疫记录表和免疫统计表,家畜有佩戴二维码标识,提高我镇动物免疫档案工作的水平。

      今年春防从3月中旬至4月27日结束,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因此要求各村要做好检查的准备,切实抓好抓实春季动物防控工作。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溪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安疫控办〔2023〕1号)

      安溪县魁斗镇人民政府

      20213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安疫控办〔2023〕1号

      安溪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禽流感、口蹄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目前,强制免疫是当前预防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持政治站位,认清形势,履职尽责,将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扎实做好防控各项工作,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

      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确保畜牧兽医人员专人专用,将防控任务层层分解,切保责任到人,要坚决防止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要运用广播、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张贴防控挂图、开驻村工作会议等多种方式宣传防控技术和相关政策,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性,自觉配合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灭源、可疑疫病报告及病死猪的规范处置等防控工作。

      三、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

      非洲猪瘟仍是当前危害生猪产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各乡镇要始终绷紧非洲猪瘟防控安全底线,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严防发生新的疫情。

      一要抓好生物安全防护。继续围绕“人、车、猪、肉、料”, 督促指导养殖场、屠宰厂等健全生物安全防护设施,提高生物安全防护等级; 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二要抓好疫情风险管控。 持续实施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生猪养殖、屠宰、交易环节疫情排查和报告制度,确保及早发现和规范排除风险隐患。三要抓好生猪调运监管。主动落实好中南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准调证明制度;坚持从外省“调肉不调猪”政策和跨设区市“点对点”调运措施,落实落细调运落地监管措施。四要抓好无疫小区建设与监管。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和指导服务,积极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并加强对已通过农业农村部评估通过的非洲猪瘟无疫小区(泉州佑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和正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的监管。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各乡镇及有关单位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动物防疫、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等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病死畜禽处理过程监管,督促养殖场户、屠宰场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确认程序,对出现死亡率超出正常范围等异常情况,没有及时进行核查或者理由不充分的,不予补助。三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五、扎实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目标任务。对强制免疫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动物群体免疫抗体质量合格率达到80%以上;对计划免疫病种的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其他动物疫病应免率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二)春防时间。全县从即日起至4月27日,集中42天时间统一开展春季动物防疫工作。

      (三)春防措施。

      1.分类实施。对散养畜禽户、大户采用集中强制免疫与月月补免相结合方式组织实施;对规模养殖场采取监督指导的方式,由养殖业主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做好生物安全防护措施,自主开展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工作。

      2.扎实开展强制免疫。各乡镇按照 “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原则,采取集中强制免疫、月月补免和分片分类分户分步实施的方式,按照有关要求,建立规范的免疫档案,及时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强制免疫进度周报表、疫情排查日报表等信息。确保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人员经费、宣传发动、应急准备到位,努力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达国国家标准,同步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等计划免疫,全面筑牢基础免疫屏障。

      3.认真开展大排查,做好疫情监测和报告。各乡镇要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养殖户联系,进一步健全村-场户监测网络、落实监测排查人员,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每日进行排查,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全面掌握重点疫病分布和流行状况,发现可疑病例立即按规定报告,并按照“早、快、严、小”原则规范处置。秋防结束后,各乡镇要在5月15日要进行送样到县动物疫控中心,其中每个乡镇鸡血清25份,鸭血清25份,猪血清20份,牛羊血清10份,县动物疫控中心开展畜禽抗体质量检测工作,并督促免疫抗体质量不合格的乡镇开展补免和加强免疫工作。

      4.加强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及牛结节性皮肤病动物疫病防控。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要加强与卫健部门沟通,做好以狂犬病、布病为重点的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力争做到所有犬只栓养并免疫,发现流浪犬立即组织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强化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炭疽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净化和防治,做好牛结节性皮肤病的防控,严格限制活畜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对监测出的阳性牲畜要及时扑杀并严格按规定作无害化处理。

      5.全面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各乡镇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宣传发动,鼓励规模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机构免疫、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全面推进“先打后补”工作,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做好程序化免疫,构筑有效免疫屏障。

      6.开展消毒灭源集中行动。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市“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净化畜禽养殖环境,及时消除疫情隐患,切实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决定对全县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屠宰、交易、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环境开展为期1个月的消毒灭源集中行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技术支持,做好有关消毒药品等物资组织保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实施 动物检疫时发现运载工具装载前和卸载后未及时清洗、消毒的应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告。

      7.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要按照《安溪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强化应急管理、健全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疫情举报核查,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预案,按照“早、快、严、小”原则,果断处置,不留后患。

      8.加强督查,确保春防工作取得实效。县疫控办要适时组织人员对非洲猪瘟防控、春防工作的组织部署、免疫进展、防控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安溪县2023年春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分配表(略)

      2.安溪县2023年春季牲畜口蹄疫疫苗分配表(略)

      3.安溪县2023年春季小反刍兽疫疫苗、免疫证、登记表分配表(略)

      4.安溪县2023年春季消毒药品分配表(略)

      安溪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抄送:县农业农村局、重大动物疫控办,镇长、分管副镇长,存档

      安溪县

      魁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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