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1-0101-2023-00035
    • 备注/文号:魁政〔2023〕59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魁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03
    安溪县魁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魁斗镇农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7-03 16:03

      各村、镇直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县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现将《魁斗镇农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此页无正文)

      安溪县魁斗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魁斗镇农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系列事故教训,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安溪县农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安农〔2023〕83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农业行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66条、市75条细化措施,全面落实涉农涉安企业主体责任、属地政府监管责任,突出茶叶、农机、饲料、沼气、农药、屠宰、农事休闲、农事用火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检查,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镇农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村和镇直各单位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或移送有权机关处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镇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村和镇直各单位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实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使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全面排查本企业涉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风险点,逐一落实风险辨识警示、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等安全措施。

      2.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主动运用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成果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6月开始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 (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4.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6月开始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做好有限空间辨识确认工作,重点筛查每个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 (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 (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整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村和镇直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或移送有权机关处理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各村和镇直各单位、各相关企业根据实际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上级部门要求、事故教训和本辖区实际,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通知到基层和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提升监管人员能力水平。各村和镇直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健全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切实增强监管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战本领。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机制。各村和镇直各单位要精准研判,结合典型事故教训和季节性、时段性特点动态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把准规律特点,深入排查重大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有力督导帮扶;做到重大隐患100%列清单、建台账,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重大隐患排查发现、综合整治、跟踪督办、验收销号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做到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4.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检查。各村和镇直各单位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检查。对企业自我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移送有权执法机关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各村和镇直各单位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监管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

      6.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村和镇直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监管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企业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茶叶初制加工:重点检查茶叶基地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值班制度是否健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到位,加工厂房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指导生产经营主体遇到台风暴雨,要停止基地茶园生产并注意防范雨水造成山体滑坡、茶园塌陷等造成的危险;基地茶园生产管理期间注意安全使用农药、化肥等,以防发生意外伤害。重点检查茶叶初制车间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三合一”厂房;电源线路、天燃气、电器、机器的安装科学,使用规范,保养得当,责任到人;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消防设备,电源线路由有资质的工程人员安装不得乱拉乱接;每次生产前要清理电器各触点,视情况修复或更换;液化气要严格管理和使用,管道要整齐排布严防漏汽,与茶叶机械保持合理距离,工间休息吸烟、饮食应在指定地点。重点加强茶叶机械使用的指导、培训和巡查工作。

      农机:重点整治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酒后、服用违禁药品等操作农业机械;拖拉机违法搭载人员;无号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法使用;超载、超限、超速等行为;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等导致不符合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农业机械灯光不齐、安全防护装置与安全标志缺失,以及刹车与转向系统失灵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

      饲料: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五项重点工作要求;是否持续落实《福建省饲料生产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危险操作面防护:存在安全隐患的是否有相应的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或设施。用电防护:是否有警示标识;易产生或积存粉尘区域的人工采光灯具、电源开关及插座是否具有防爆功能。特种设备:高温设备和设施是否有隔热层和警示标识;压力容器、设备传动装置等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取得安全合格证明。危险品管理: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饲料添加剂的贮存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清晰的警示标识、采用双人双锁管理、建立制度和出入库记录。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或设备。

      沼气:督促大中型沼气工程以及涉沼气养殖场全面落实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围绕沼气生产、输送、使用环节,重点检查沼气生产设施是否设置防护栏、警示标识、消防器材;输送输气管道及沼气使用器具是否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气密性和畅通性。检查户用沼气池进出料口是否加盖,灶具及输气管道等设置是否规范,脱硫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闲置废弃沼气池是否进行安全处置等。

      农药:检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围绕企业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仓库、消防设施、水电、气站管道、燃气管线等方面开展排查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规范生产、特种设备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是否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是否建立风险管控清单等情况。

      屠宰:围绕供电、锅炉、液氨及消防、屠宰设施设备、应急逃生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乱拉电线、电线是否老化,是否安装漏电开关、配齐消防器材;致昏、刺杀、剥皮、浸烫脱毛、燎毛、劈半、修割、无害化处理等危险作业环节是否定期巡查,关键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进行检修保养;是否设有应急逃生通道、逃生通道是否通畅;是否设置逃生指示标志,应急灯和安全出口标志是否正常工作;是否按照“四个清单”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情况。

      农事休闲:指导非景区市场经营主体种养殖 (不含渔业)生产体验、采摘观光、农耕文化展示等农事休闲活动安全生产,围绕可能存在人员拥挤、攀爬坠树、跌滑、畜禽抓咬、生产用具使用不当等容易造成人员意外伤害事故的风险点,重点整治防护设施老旧、缺失,风险点未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应急救护用品配备不足,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未开展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演练,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其他行业领域也要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农事用火:加强农事用火管理,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建立安格化管理的农事安全用火管理责任制,在重点区域开展农事安全用火宣传活动。用火期间各级农事安全用火责任人要全部到岗到位,加强值班调度,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处置及时。各镇镇要加强巡查,对农事用火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做到火情线索“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4个阶段,各村和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2023年6月13日前)。各村和镇直各单位配合镇安办抓紧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专项行动方案请及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 (2023年7月10日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村和镇直各单位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监管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第三阶段:部门精准监管执法 (2023年11月15日前)。各村和镇直各单位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日常监管工作,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监管检查,及时查处或移送有权机关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 (2023年12月31日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和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着力统筹推进。要将专项行动与县安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起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聚焦薄弱环节,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安全治理水平。

      (三)精准摸底排查。要明确标准,有重大风险隐患判定标准的要对标检查,没有标准的要制定重点检查事项,确保专项整治有标可依、有章可循;要根据阶段性特点,深入研判分析,把准事故规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典型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重点整治,对重点单位一家一家“过筛子”,彻底把重大事故风险隐患底数摸清楚;加强专业素养,要对辖区行业领域监管人员开展重大风险隐患判定、整改、验收的专题培训,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参与。同时,要坚持严格监管和指导服务相结合,积极帮助企业查风险、找隐患、解难题,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强化指导检查。要实行综合检查、统专结合,进行针对性的指导检查,切实指导帮助摸出隐患、查出短板、解决问题。将排查的企业、隐患、整改、责任情况清单化,并落实“四个清单”管理,健全发现问题隐患、会商研判风险、点评通报整改全流程督导机制,做到有清单、有台账、有评价、有会商、有闭环、有运用,确保做到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真见效。要充分运用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公开曝光等手段,建立重大隐患数据库,定期督导检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排查整治进展情况。

      各村分别于2023年8月5日、2023年12月5日前将本村贯彻落实情况报送镇安全生产办公室。

      镇直各单位于每月底25日前报送本月安溪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附件)。

      联系人:徐思忠,0595-23377088;谢金玺,059523377088;

      陈燕仿,0595-23377088;陈春扬,0595-23377088;

      邮箱:13400871852@139.com

      附件:魁斗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部门填报)

      附件

      魁斗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进展情况调度表(部门填报)

      填报单位: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1

      镇级部门接报的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2

      镇级部门接报的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3

      镇级部门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4

      镇级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5

      镇级部门挂牌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6

      镇级部门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镇级部门对企业的

      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1

      镇级部门抽查检查的

      企业总数(家)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

      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3

      企业主要负责人

      未带队检查(家)

       

      4

      企业未制定

      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5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6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

      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7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8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镇级部门

      精准严格

      执法情况

      1

      帮扶指导重点乡镇(个次)

       

      2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3

      行政处罚(次,万元)

       

      4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案双罚”(次)

       

      5

      移送司法机关(人)

       

      6

      责令停产整顿(家)

       

      7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家)

       

      8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9

      责任倒查

      追责问责(人)

       

      10

      约谈通报

      有关村及部门(次)

       

      其他相关工作跟踪落实情况

      1

      分管(联系)本部门的县领导现场督导检查(次)

       

      2

      本部门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次)

       

      3

      组织开展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人次)

       

      4

      本系统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份)

       

      5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奖励

       

      6

      在县级主流媒体播放

      安全生产专题栏目(次)

       

      匿名

       

      7

      牵头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等协同机制的制度成果数量(个)

       

      8

      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次)

       

      备注: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抄送:存档

      安溪县

      魁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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