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1-0101-2025-00045
- 备注/文号:魁政〔2025〕2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魁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4
各村、镇直各单位:
无偿献血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3〕83号)及《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5〕13号)文件要求,为促进无偿献血工作深入持久开展,进一步提升我镇临床血液供应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镇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
各村、镇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要将无偿献血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文明单位考核指标体系,与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创建结合,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加强无偿献血宣传、组织、动员等工作。健全无偿献血考核评价机制,切实落实年度无偿献血工作任务。各村要充分调动共产党员和广大青年的献血热情,积极宣传动员组织本地、本部门及辖区内企业符合献血条件的健康适龄公民,尤其是广大青壮年群众参与无偿献血。
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无偿献血舆论氛围。
无偿献血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将无偿献血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指标,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无偿献血率不得低于单位总人数的10%,全县献血率不得低于总人口数的7‰。为此,就更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的规定,加大组织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单位的职能作用,不断总结无偿献血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努力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法制氛围,提高广大适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的自觉性,广泛发动青壮年积极参与献血,使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展开。宣传期间要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动员、鼓励献血者每次献血300-400毫升,增加献血量,以解决季节性缺血难题。
三、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献血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2025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方案》。各村书记、主任和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应在4月30日上午8:30组织无偿献血人员到魁斗卫生院献血,切实落实各自2025年度无偿献血工作任务,镇党委、政府将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未能完成献血计划数的单位,将责成单位负责人作出书面解释,并根据县委办、政府办的要求,择时组织至中医院献血屋献血,确保按期完成2025年献血任务。
四、奖惩措施
完成镇下达的2025年度无偿献血任务的村,给予每人300元的办公经费补助下拨给各村,对未完成镇下达的2025年度无偿献血任务的村,每少一人,给予每人倒扣800元的村级办公经费。
五、献血年龄18-55周岁,曾参加三次以上献血未出现献血不良反应者,献血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六、参加献血的对象请务必携带居民身份证。
附件:1.魁斗镇2025年度无偿献血工作任务分解表
2.公民无偿献血花名册
安溪县魁斗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4日 |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魁斗镇2025年度无偿献血工作任务分解表
村 别 |
人口数 (人) |
2025年度献血人数 |
单 位 |
2025年度献血人数 |
|
镇 西 村 |
3427 |
31 |
镇政府机关 |
4 |
|
贞 洋 村 |
1178 |
11 |
安 七 中 |
2 |
|
钟 山 村 |
619 |
6 |
中心学校 |
3 |
|
佛仔格村 |
1823 |
16 |
卫 生 院 |
1 |
|
尾 溪 村 |
1294 |
12 |
|||
凤 山 村 |
1245 |
11 |
|||
魁 斗 村 |
4698 |
42 |
|||
奇 观 村 |
2693 |
24 |
|||
鲁 藤 村 |
857 |
8 |
|||
蓬 庭 村 |
1291 |
11 |
|||
溪 东 村 |
1610 |
14 |
|||
大 岭 村 |
2116 |
19 |
|||
大 黎 村 |
209 |
2 |
|||
翁 后 村 |
487 |
4 |
合 计 |
221 |
备注:①献血时间:4月30日上午;地点:魁斗卫生院。
②参加献血的对象务必携带公民身份证。
③各村任务数是以至2025年4月1日公安统计人口数的8.9‰为依据下达。
附件2
公民无偿献血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单 位 |
献血时间 |
献血地点 |
献血量(ml) |
血型 |
身 份 证 号 码 |
献血证 号 码 |
献血 次数 |
填报单位领导: 填表人: 福建省红十字会制
|
抄送:存档
安溪县
魁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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