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8-0101-2022-00027
- 备注/文号:龙政〔2022〕3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龙涓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5
各村:
为了解掌握我乡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根据《安溪县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安溪县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林长办〔2022〕17号)、《关于印发〈龙涓乡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委〔2021〕108号)文件精神,经乡林长同意,决定开展2022年度林长制考核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村。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考核(22分)
乡林长办公室根据各村对林长制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日常掌握情况,对各村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
1.林长制责任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4分);
2.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5分);
3.林长工作职责落实情况(5分);
4.林业改革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资金投入及绩效完成情况(5分);
5.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情况(3分)。
(二)目标责任考核(78分)
1.保护性指标(51分)
(1)森林覆盖率(2分)。确保不低于乡下达的年度目标值。
(2)森林蓄积量(2分)。确保不低于乡下达的年度目标值。
(3)林地、湿地保护(3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林地、湿地转化为建设用地或其他农用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禁止毁林开垦,结合互花米草除治推进红树林等生态保护修复等。
(4)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2分)。加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林停伐补助制度,确保辖区内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得到有效管护。
(5)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4分)。加强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6)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3分)。加强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和挂牌保护及宣传。
(7)森林防灭火(12分)。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8)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0分)。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政府负责制情况;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监测预报成效、检疫执法和疫木监管情况等。
(9)维护林区和谐稳定(13分)。森林督查、涉林案件查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和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调处等工作情况,对发生“三个重大”的严格扣分。
2.发展性指标(27分)
(1)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6分)。松林改造提升、防火林带建设、森林抚育、封山育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油茶基地建设、森林公园改造提升和森林步道建设等。
(2)推进国土绿化美化(7分)。植树造林任务完成及落地上图情况;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建设情况;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成效;珍贵树种造林示范区、纵深防护林建设等任务。扎实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创新机制、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3)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发展(9分)。林业产业总产值、破解难题推进创新、新增林下经济基地面积、新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林产工业重点乡镇、森林旅游、花卉产业等。
(4)森林资源监测监管(5分)。强化森林资源监测和监管,加强护林员等管护人员日常管理。重点考核护林巡护、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森林资源案件数量变化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在乡林长领导下,由乡林长办公室会同乡农业农村办、乡水利站、乡自然资源所、乡林业站等成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对各村推进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认定和评分。通过听取各相关单位工作汇报、交流问询、现场检查、查阅内业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评分方法
根据乡党委、政府制定的评分细则逐项计分,总分100分。考核结果分四档: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分至90分,含80分)、合格(60分至80分,含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五、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安排在2022年12月19日—12月23日。
六、有关要求
本次考核工作务必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收集第一手资料,力争真实反映各村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发现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做法。考核结束后,考核组要对将考核结果上报乡政府。
附件:龙涓乡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安溪县龙涓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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