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7-0101-2023-00008
    • 备注/文号:龙政〔2023〕5号
    • 发布机构:龙门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08
    龙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14 15:15

    各村(社区):

      根据《安溪县林业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安林〔2023〕3号)精神,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抓好2022年造林绿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23年,全镇植树造林任务253亩、森林抚育任务3150亩、封山育林任务1800亩,建设省级森林村庄1个。各村务必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确保全面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二、补助标准

      1.其他造林更新253亩,其中美内村其他造林更新200亩补助标准700元/亩,仙东村35亩、观山村18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不予补助。

      2.松林择(间)伐抚育250亩,补助标准180元/亩。

      3.省级森林村庄1个,获评补助标准50000元/个。

      三、工作重点

      (一)改善重点区域林相。开展重点区域林相改善,以交通干道两侧、城市周边、村庄四旁江河两岸等区域林相改善为重点,结合迹地更新、森林病虫害除治、低产低效林改造等,合理配置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彩色树种、香化树种,丰富森林景观多样性,进一步增强整体景观的联通性、观赏性。坚持造林复绿与林相改造并举、绿化与美化并重,营造多树种、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的生态景观林。以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为载体,让森林进镇、入村,促进镇村绿化一体化。

      (二)推进森林质量提升。全力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采取科学、精准、高效的营造林技术措施,因地制宜实施林分改造提升。优先推进沿主要交通干线山体、环城一重山、保护地及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域的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建设,持续优化树种材种结构,大力营造珍贵用材树种,科学营建生物防火林带,进一步提升森林生态效益和森林景观效果、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

      (三)加强森林科学经营。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能力,鼓励多功能森林经营,加强未成林造林地、低质低效林、天然林疏稀林分的封山育林和中幼龄林的森林抚育,综合采取间伐修枝、择伐改造、补植套种、割灌除草等人工措施,促进森林正向演替,引导形成异龄、混交、复层林。开展森林分类经营,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护林建设,鼓励对省级生态公益林中的桉树进行合理改造提升;加强国家储备林、乡土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基地建设;实施油茶生产三年行动,坚持良种良法造林,强化种苗质量管理,严格技术标准,科学种植改造,提高油茶单产水平。

      (四)认真落实科学绿化。坚持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落实《森林法》,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造林绿化,督促、指导村集体组织、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工作,确保各类迹地及时更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造林绿化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林长制,合理安排财政资金用于造林绿化。各村要按照省林业局制定的检查验收办法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造林绿化检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22〕36号),及时组织开展造林绿化成果镇级自查验收。

      (二)强化资金监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合理合规支付资金,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做好绿化宣传。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作用,积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宣传活动,大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营造浓厚的国土绿化氛围。

      附件:1.龙门镇2023年造林绿化任务安排表

         2.安溪县2023年造林绿化建设指南

     

     

      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龙门镇2023年造林绿化任务安排表

      单位

      植树造林

      森林抚育

      封山育林

      省级森林村庄

      合计

      重点区域林相改善

      (城乡一重山)

      珍贵用材树种造林

      生物防火林带

      新造丰产油茶林

      其他造林更新

      合计

      其中

      计

      新造

      改造

      松林择(间)伐抚育

      抚育间伐

      低产油茶林改造

      一般森林抚育

      合计

      253

      0

      0

       

      0

      0

      0

      253

      3150

      250

      0

      0

      2900

      1800

      1

      美内村

      200

      

      

      

      

      

      

      200

      0

      

      

      

      

      

      

      山美村

      0

      

      

      

      

      

      

      

      250

      250

      

      

      

      

      

      观山村

      18

      

      

      

      

      

      

      18

      0

      

      

      

      

      

      

      仙东村

      35

      

      

      

      

      

      

      35

      0

      

      

      

      

      

      

      龙门村

      0

      

      

      

      

      

      

      

      0

      

      

      

      

      1800

      

      翠坑村

      0

      

      

      

      

      

      

      

      0

      

      

      

      

      

      1

      龙美村

      0

      

      

      

      

      

      

      

      700

      

      

      

      700

      

      

      桂瑶村

      0

      

      

      

      

      

      

      

      1000

      

      

      

      1000

      

      

      美顶村

      0

      

      

      

      

      

      

      

      800

      

      

      

      800

      

      

      溪内村

      0

      

      

      

      

      

      

      

      400

      

      

      

      400

      

      

      

      

      

      

      

      

      

      

      

      

      

      

      

      

      

      

     

       附件2

      安溪县2023年造林绿化建设指南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造林绿化建设指南的通知》(闽林造便函〔2023〕1号),为进一步明确2023年度造林绿化技术要求,实施高质量造林绿化,加快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营造林各项工作,制定安溪县2023年造林绿化建设指南。

      一、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城乡一重山)

      1.建设要求:注重成片成景、连片连带,要求每条带长度不小于1公里。

      2.树种选择:按照“造林大苗化、树种多样化、品种乡土化、色彩季相化”要求,以乡土阔叶树种为主,常绿与落叶镶嵌,营造多树种、多功能、多效益的生态景观林。

      3.苗木标准:选用生长健壮、顶芽饱满、根系发达、无检疫对象和机械损伤的2年生以上袋装容器大苗(容器袋直径≥15cm、地径≥1.5cm、苗高≥150 cm),尽量选用本地苗木,就近起苗调运。

      4.造林密度:新造每亩种植阔叶景观树种≥110株,且均匀分布。

      5.栽植要求:采用带状、块状整地,挖明穴、回表土。穴规格60cm(面宽)×50 cm(穴深)×40 cm(底宽)以上,造林当年每穴施基肥(有机肥)2公斤,第二年结合抚育追肥1次(复合肥0.25公斤),每年抚育2次,连续抚育管护3年。

      二、珍贵用材树种造林

      按照《“百区千带”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闽林文〔2018〕168号)执行。

      1.珍贵树种为列入中国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和省林业局发布的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的用材树种。

      2.提倡营造混交林,珍贵树种造林株数或面积占造林总株数或总面积的35%以上。

      3.严把“三个用好”:用好的种苗,新造林一律采用良种壮苗,采用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35/127-2004)中规定的I级苗,尚未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的,采用地径≥0.5厘米、苗高≥35厘米、侧根发达的苗木或苗高≥35厘米的容器苗;用好的林地,新造林地的立地质量等级必须达到Ⅱ类以上;用好的措施,坚持生态化建设理念,促进林分形成混交林、复层林、异龄林,造林密度167-200株/亩。造林当年必须至少抚育一次。

      三、生物防火林带

      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火力楠作为造林树种建设生物防火林带,一律采用苗高≥35厘米的容器苗进行造林,严禁苗木截杆。

      2.造林密度:167-200株/亩。

      3.林带宽度(水平)15-20米,相对连续长度1公里以上。

      4.造林当年必须至少抚育一次。

      四、新造丰产油茶林

      1.因地制宜,选择光照充足、土层深厚、坡度平缓的山坡地种植,开设水平梯带,带宽≥1.5米,带面外高内低,严禁钩机全垦整地,并尽可能保留山顶、山腰和山脚部位的植被。挖穴规格60cm×60cm×60cm以上,穴底施有机肥不少于5kg作基肥。造林密度以60~80株/亩为宜。行距3.0~4.0 cm,株距2.5~3.0 cm。造林地属茶园的(林地范围),实行块状整地,清除植株周边1米内的茶树。未开设水平梯带,视同其他人工造林更新。

      2.油茶选用省级以上审定良种,采用2年生嫁接苗或2年生以上容器苗栽植。主栽品种2~3个,并搭配授粉品种,主栽品种与配置品种组合可以1:1或2:1,行状配置。造林当年必须抚育一次。

      五、其他人工造林更新

      按照《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20)以及有关营造林项目建设标准、作业设计方案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1.宜林荒山荒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人工方式进行的人工造林和人工更新,且阔叶树种造林比例不得少于30%。桉树类、松树类树种不列入补助范围,火烧迹地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造林类型不予补助。

      2.采用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35/127-2004)中规定的I级苗,尚未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的树种采用地径≥0.5厘米、苗高≥35厘米、侧根发达的苗木或苗高≥35厘米的容器苗。

      3.造林密度根据《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20)执行,阔叶树种的造林密度一般不少于110株/亩,针叶树种的造林密度一般不少于167株/亩。造林当年必须抚育一次。

      六、松林择(间)伐抚育

      松林择(间)伐抚育按照《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2023年度松林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技术要求:松林改造采伐后郁闭度0.4以上(含0.4)的林分,选择抚育管理方式。对于择(间)伐强度大,林中空地较多的林分,可结合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植、套种非松类乡土树种。

      对天然散生的阔叶幼树幼苗采用劈草、松土等人为措施,为阔叶幼树幼苗生长创造有利条件,并结合天然散生树种的特点,在林中空地适当补植木荷、枫香等非松乡土阔叶树种,需及时对补植树木和天然幼树幼苗进行抚育管理,若有发现死亡株数,应适时进行补植。

      对无天然散生的阔叶幼树幼苗且林中空地较多的林分,可根据适地适树原则补植杉木、相思等乡土树种,立地条件好的地块可适当补植珍贵树种,如楠木、香樟等,从而达到优化树种结构,增加林分生物多样性,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

      七、抚育间伐

      鼓励在中、幼林中进行抚育间伐,侧重对生态景观林、防护林、天然林等进行透光抚育、景观疏伐、卫生伐、生长伐,培育目的树种,促进林木生长。

      1.抚育采伐作业原则:采劣留优、采弱留壮、采密留稀、强度合理、保护幼苗幼树及兼顾林木分布均匀。抚育采伐作业要与具体的抚育采伐措施、林木分类(分级)要求相结合,避免对森林造成过度干扰。

      2.要求:按照《森林抚育技术规程》(DB35/T 1964-2021)、采伐技术规程等相关规定开展作业设计,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

      八、低产油茶林改造

      1.更新改造。对立地条件好,但林龄较大、品种不良、产量极低,且通过抚育改造措施难以有效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林分实施更新改造。方法同新造林。油茶应选用经过省级以上良种审定机构认定的2年生以上优良品种、品系嫁接苗。

      2.高接换冠。对林相整齐、树体长势良好但品种不良的劣种低产植株采取嫁接换冠、劣株换种等方式进行品种改良。

      3.抚育改造。对立地条件好、品种优良、具有改造潜力的低产低效林实施抚育改造,全面扩穴松培土施肥(每株施有机肥3公斤),合理调整密度,科学修枝整形,修枝整形比例应达60%以上。

      九、封山育林

      重点对未成林造林地、郁闭度0.5以下的低质低效林实施封山育林,任务要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确保图、表、册一致,并落实护林员。尚在封育期内的森林不得列入。

      十、省级森林城镇和省级森林村庄

      按照《福建省绿化委员会、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百城千村”绿化美化宜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绿委〔2018〕9号)和《福建省绿化委员会、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级森林乡镇和森林村庄评价指标表的通知》(闽绿委〔2021〕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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