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7-0101-2024-00016
    • 发布机构:龙门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9
    龙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安溪县龙门镇中心区LM-F-21至3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时间:2024-02-29 21:00

      为科学合理指导安溪县龙门镇中心区LM-F-21至30地块的开发建设,我镇委托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安溪县龙门镇中心区LM-F-21至3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工作,现已通过专家技术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2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反馈。

      联  系 人:沈艺雅       

      电   话:23311186

      传    真:23314211

      电子邮箱:lmzxmb@126.com

      通信地址:安溪县龙门镇信息大道1号,邮编:362442

      注:反馈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安溪县龙门镇中心区LM-F-21至3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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