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7-0101-2024-00039
- 发布机构:龙门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8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工作,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充实我镇监理服务采购库,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开市政公用、公路、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等4类监理服务购买方式,具体公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及执行期限
1、单项合同服务费用在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上级有具体规定及要求的特殊项目除外);
执行期限1年:2024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5日。
二、服务单位应具备的资格及需提供的材料
1、市政公用、公路、房屋建筑、水利水电等四类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这四类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报名时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2、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每个服务单位报名(或受邀)时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在安溪县域内从事与报名项目相应的监理证明(合同),并提供履行对应的监理服务合同及收费凭证(注:每一类报名项目都必须提供监理证明(合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复核)。
由我单位组织项目办、镇纪委办、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和招标办等工作人员对报名的服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交党政联席会研定实施。
三、实施办法
经资质审核、留档备份后,先行确定一批服务单位,并按以下办法进行服务:
1、以往入围并提供优质服务的服务单位,不再另行编号,新增的服务单位延续前面已有号码,多家报名的,按报名单位数随机取号确认编号,由镇招标办统一对所有合格单位进行登记编号,该编号为各服务单位提供服务时的抽签编号,一经确定不再变动。中途若有退出的单位,所对应的编号弃用。
2、受邀参与摇号的监理单位在龙门镇区域内有三个未完成在建项目工程的情况下(项目未完工,仍在施工状态)不重复受邀。所有工程项目需要选定服务单位时,对应监理库全库摇号。结合工程规模等情况,监理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邀请所有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参与,以摇号方式确定一家该项目的服务单位,摇号时由项目负责人、招标办人员及受邀单位代表参加(村级项目相关村的驻村干部必须参加)。具体由镇招标办进行登记操作。
3、所有工程项目需要选定服务单位时必须统一到镇招标办报备,由镇招标办按照项目报备的时间顺序,实行全库摇号,采取腾讯会议直播+录像(水印相机)的方式进行,中签结果现场公布。
除上述先行确定的服务单位外,对后续新增邀请的服务单位,应符合本方案中的相关条件,由服务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交至镇招标办,审核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者提交党政联席会研定(半年增研一次),方可正式列入受邀请服务单位,并在镇招标办提取各专业类型的顺序编号(编号接前已有的最后一个单位编号,依次实施)。
四、服务费用
1、市政公用、公路监理单位收费标准按施工合同价的1.2%(含税)计取。费用支付方式:施工合同价小于等于1000万项目或者工期小于等于6个月项目,监理服务费用支付采取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签订的监理合同价80%;工程项目结算后且保修期满,根据结算价支付剩余费用(工程结算价*1.2%-监理合同价80%)。施工合同价大于1000万工程项目或者工期大于6个月项目,监理服务费用采用按月支付,即按工程项目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80%*1.2%支付;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且保修期满,根据工程结算价支付剩余费用(工程结算价*1.2%-已支付的费用)。(具体情况说明以合同为准)
2、水利水电、房屋建筑监理单位收费标准按施工合同价的1.5%(含税)计取。施工合同价小于等于1000万项目或者工期小于等于6个月项目,监理服务费用支付采取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签订的监理合同价80%;工程项目结算后且保修期满,根据结算价支付剩余费用(工程结算价*1.5%-监理合同价80%)。施工合同价大于1000万工程项目或者工期大于6个月项目,监理服务费用采用按月支付,即按工程项目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80%*1.5%支付;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且保修期满,根据工程结算价支付剩余费用(工程结算价*1.5%-已支付的费用)。(具体情况说明以合同为准)
每个工程项目监理服务单位需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担保金,金额为监理服务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具体以合同为准)。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待该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14天内无息退还。服务单位申请拨款时,应将所需的完整的监理行为资料提交给工程项目负责人,并经审核合格后,付款单需经该项目负责人和招标办负责人签字方可付款。
五、约束及退出机制
1、每个工程的监理服务单位,应按该工程的规模配足配全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配合各参建单位做好材料审批和报备等,全程履行好监理职责。对未能履行好该工程监理职责的服务单位,由项目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处理。
2、每个工程的监理服务单位,在收到该工程邀请时,应自行检查其在监项目的总体情况,评估是否可以胜任即将抽签项目的监理服务,若不符合,应书面提出正当理由进行说明,在参与抽签前退出该项目的邀请。否则,若是故意规避且参与中标后,在监理该工程时出现问题的,由项目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处理。
3、中签后拒不提供相应服务者,视为主动弃标毁标,由镇招标办提供佐证材料,项目分管领导提交党政会研定,退出服务。
4、建设单位人员到项目工地现场检查时,如遇项目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场,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警告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由该项目负责人提出,提交项目分管领导递交党政联席会研究,退出服务处理。
5、每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后,由该项目考核组(建设单位代表3人)对监理服务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考评分值采取100分制,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该服务单位连续两个项目考评均未合格者,由镇项目分管领导汇总,招标办分管领导提交党政联席会研定,退出服务。
6、服务单位在监理工程项目过程中,由于公司或人员自身原因,给建设单位带来不良影响及不必要的损失,建设单位可以无条件终止其服务,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各类处理结果将以党政办文件或其他方式通知服务单位。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 日至2024年4月30日上午10时
2、报名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5楼518室招标办
3、联系人:郑先生17350233391,钱先生13685926999
特此公告!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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