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60-0101-2021-00017
- 备注/文号:蓝政〔2021〕5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蓝田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8
各村:
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2021-2023年度松枯死木清理及巡查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明传〔2020〕20号)文件精神,为保护我乡松林资源,保障国土生态安全,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切实提高疫情防治的整体成效,结合蓝田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采用疫情巡查监测和清理松枯死木(枝桠),采取“见一株,拔一株”现场除害处理方式。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松枯死木清理工作,彻底清除松枯死木,有效保护我乡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安全,乡政府决定成立松枯死木清理工作小组和监管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松枯死木清理和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会议,听取松枯死木清理工作情况汇报,负责及时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下达松枯死木清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确保松枯死木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
1.乡政府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是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管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负责组织专业除治队伍,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主要职责:a、负责实施防控工作,组织人员开展监测普查工作,发现松树枯死木,及时取样送检,并及时清理和除害处理;b、拨出资金,专款专用;c、做好群众的宣传和思想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d、负责防控工作全程监管、确保除治质量,负责疫木监管和除治现场监督工作,要以除治作业山场为基本单元,确定疫木采伐、除害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人员,严格监督管理,督促做好各环节的管理台账,杜绝监管空白,杜绝疫木流失;e、负责伐区监管工作,在采伐疫木时要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进行采伐,做好伐区监管、杜绝出现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f、负责疫木焚烧森林防火监管工作,凡松枯死木清理及林分改造需要焚烧疫木及枝桠条的,必须严格按照《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的通知》(安政办〔2014〕8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野外用火审批手续,各乡镇要加大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力度,督促施工人员和护林员加强疫木处理现场监管,备足充分的人员及扑火工具,开辟隔离带,上足防范措施,严格按照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执行,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g、负责辖区内疫木山场临时除害处理点的监管,确保依法依规开展疫木除害工作;h、负责做好林用农药安全使用监管,确保人畜安全;i、负责各个防控环节的安全监管。
2.乡林业站职责
负责制定方案、防控技术指导、检查督促。
3.村委会职责
村委会是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a、组织人员开展日常监测普查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b、具体负责防控工作;c、负责组建除治专业队;d、对林分改造、清理的松枯死木及其枝桠、伐桩进行监管,防止疫木流失;e、做好辖区内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4.森林所有者和经营者
森林所有者和经营者是防控工作的主要力量,要配合支持开展防控工作,不能干扰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对松科植物的监测和普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当地林业站。要严格执行防控方案,落实各项清理措施,如期完成各项清理工作。
(三)加强除治队伍建设
组织有除治经验的防治公司参加招投标,采取统一时间集中清理除治的方法,迅速开展防控工作;乡政府、村委会要指定专人做好监管和现场监督,对辖区内的清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保证清理质量,确保松枯死木不流失。
三、疫情防治
主要防治措施
1.监测普查
采取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相结合的方法监测疫情。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由乡林业站、护林员、三年绩效中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⑴日常监测
①监测范围。辖区内所有松树,重点是电网和通信线路的架设沿线,通信基站、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附近,木材集散地周边,景区,以及疫区呲邻地区的松树。
②监测时间。定期巡査辖区内松树,每月至少一次。
③监测内容。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取样鉴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
④监测方法。
a.踏查。根据当地松林分布状况,设计可观察全部林分的踏査路线。采取目测或者使用望远镜等方法观测,沿踏査路线调查有无枯死松树,或者出现针叶褪色、黄化、枯萎以及呈红褐色等松针变色症状的松树。一旦发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按照本方案中有关要求进行取样鉴定,确认是否感染松材线虫病。一旦确认感染松材线虫病,应当立即进行详查。
b.详查。详细调查疫情发生地点、寄主种类、发生面积(以小班为单位统计,不能以小班统计发生面积的以实际发生面积统计,四旁松树的发生面积以折算方式统计)、病死松树数量、林分状况,以及传入途径和方式等情况,并对病死松树进行精准定位,绘制疫情分布示意图和疫情小班详图。调査病死树数量时,需将疫情发生小班内的枯死松树、濒死松树一并纳入病死松树进行调査和统计。
⑵专项普查
①普查范围。辖区内所有松树。
②普查时间。每年2次。一般于每年3-6月进行春季普查,于每年8-10月进行秋季普查。
③普查内容。调査本辖区内所有松树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
④普查方法。同日常监测方法。其中,对已确认发生疫情的小班,直接进行详查。
⑶取样
①取样对象。抽取尚未完全枯死或者刚枯死的松树,不应当抽取针叶已全部脱落、材质已腐朽的枯死树。可参照以下特征选择取样松树:
――针叶呈现红褐色、黄褐色的松树;
――整株萎蔫、枯死或者部分枝条萎蔫、枯死,但针叶下垂、不脱落的松树;
――树干部有松褐天牛等媒介昆虫的产卵刻糟、侵入孔的松树;
――树干部松脂渗出少或者无松脂渗出的松树。
②取样部位。一般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上部(主干与主侧枝交界处)、中部(上、下部之间)3个部位取样。其中,对于仅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在树干上部和死亡枝条上取样。对于树干内发现媒介昆虫虫蛹的,优先在蛹室周围取样。
③取样方法。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用砍刀或者斧头直接砍取100-200克木片;或者剥净树皮,从木质部表面至髓心钻取100-200克木屑;或者将枯死松树伐倒,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厘米厚的圆盘。所取样品应当及时贴上标签,标明样品号、取样地点(需标明地理坐标)、树种、树龄、取样部位、取样时间和取样人等信息。
④取样数量。对需调查疫情发生情况的小班进行取样时,总数10株以下的要全部取样;总数10株以上的先抽取10株进行取样检测,如没有检测到松材线虫,应当继续取样检测,直至全取检测为止。
⑤样品的保存与处理。采集的样品应当及时分离鉴定,样品分离鉴定后须及时销毁。样品若需短期保存,可将样品装入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上扎若干小孔(若为木段或者圆盘无需装入塑料袋)放入4℃冰箱。若需较长时间保存,要定期在样品上喷水保湿,保存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
⑷分离鉴定
①分离。采用贝尔曼漏斗法或者浅盘法分离松材线虫,分离时间一般需12小时以上。将分离液体收集到试管或者烧杯中通过自然沉淀或者使用离心机处理后进行鉴定。
②鉴定。
常规显微镜形态鉴定。仅适用于雌雄成虫,以雌成虫为主。将制作好的玻片置于显微镜下观察其形态,判别是否为松材线虫。若分离的线虫为幼虫,需培养至成虫后进行鉴定。
2.松枯死木清理
由乡政府负责督促三年绩效中标单位按照技术规程进行清理,负责做好疫木监管、杜绝疫木流失,负责伐区监管、杜绝出现滥伐林木,负责疫木焚烧防火监管、杜绝发生森林火灾,负责松枯死木清理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
⑴病、枯死松树伐除。为防止疫情迅速传播,9月~12月所有病、枯死松树(包括濒死松树,下同)必须在12月底前全面伐除完成;1月~3月的所有病、枯死松树必须在3月底前全面伐除完成;4-8月新发现的所有病、枯死松树应于1-2月内集中伐除一次。所有的病、枯死松树必须严格实施就地除害处理。
⑵伐桩除害处理方法: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疫木伐除后,伐桩必须去皮,在伐桩上放置磷化铝1-2粒,用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包着伐桩用绳子捆扎,并用土四周压实塑料薄膜。
⑶树干、枝桠除害处理方法:根据国家林草局的要求,原则上不再采用套袋薰蒸方式除害处理疫木,各乡镇、国有林场可根据 “因地制宜,就地处理,合理高效”的原则,在不同的区域采用适宜的除害方法。
①烧毁处理:就近选取用火安全的空地对采伐下的疫木、1cm以上的枝桠全部进行烧毁。疫木和枝桠的烧毁处理应当实施全过程现场监管。
②粉碎(削片)处理:将粉碎(削片)机械运到除害山场,将枯死木的树干及直径1cm以上的树枝桠进行粉碎(削片)处理,粉碎物粒径不超过1cm(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疫木和枝桠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实施全过程现场监管。
3.林分采伐改造
林分采伐改造以乡政府为业主,并负责组织实施。由各乡政府负责督促中标单位按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负责做好疫木监管、杜绝疫木流失,负责伐区监管、杜绝出现滥伐林木,负责疫木焚烧防火监管、杜绝发生森林火灾,负责林分采伐改造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
林分采伐改造要在冬春媒介昆虫非羽化期(12月至翌年3月)内集中进行。媒介昆虫羽化期早于3月底,必须在3月底前完成除治任务,并按照当日采伐当日山场就地除害处理要求进行除治。
实施林分改造时,首先要对改造区的松病(枯)死木和濒死树进行全面采伐,并及时对枯死木主干、直径1厘米以上枝条及伐桩进行除害处理(松枯死树按技术规程就地就近进行除害处理,禁止下山利用)。然后对其它松树活立木进行采伐与除害处理,松树伐根高度必须控制在离地面5厘米以内。采伐后应当对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松枝桠进行全部清理,采伐的松木和清理的枝桠应当就地粉碎(削片)或烧毁,实施全过程现场监管。实施林分改造过程中,要注意林地上现有阔叶树的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所有的疫木必须在山场就地实施粉碎(削片、旋切)或烧毁处理。本处所谓的“山场就地”就是指采伐山场、采伐山场脚下或者集中连片疫情发生区域内的适宜场所;所谓的“疫木”就是指全县范围内所有的松科植物。
乡政府在实施林分改造前,应先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警,并拍照留底,才能获得保险公司理陪,报警电话95518。
4.松墨天牛综合防治
松墨天牛综合防治以乡政府为业主,并负责组织实施。由乡政府负责药剂药械采购,负责各项综合防治措施中各个时间节点、环节的防治监管及验收,负责综合防治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人畜安全。
⑴白僵菌防治: 4-5月选择清晨林间露水较多时为最佳,即在松墨天牛羽化初期,林间湿度90%以上时进行。用量为每亩 1-4发(每发0.125kg),白僵菌菌剂孢子含量应在100亿/克以上。通过林间机动喷雾机喷粉或制成粉炮在林间点放。
⑵诱捕器防治:3-11月,在重点区域挂诱捕器防治松墨天牛,挂设点应选择在林中小路边、上风口及林中小天窗处,诱捕器应设在距地面1.5米以上。
诱捕方法:3—11月松墨天牛活动期,按每30亩挂1个诱捕器的密度进行布设,重点地段要加密挂设诱捕器。在发生除治区和重点防控区共设1900套诱捕器,5-7月松墨天牛羽化高峰期连续3个月每半月收集松墨天牛成虫一次,其它月份每月收集成虫一次,并记录各诱捕器的松墨天牛成虫数量。
每月更换一次诱芯(剂),旧的诱芯(剂)不能随意扔在山上,要收回并进行集中处理。
5.检疫检查
把好检疫监管是杜绝枯死木流失、防止松墨天牛扩散蔓延的重要手段之一。严格执行省外调进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检疫审批制度,禁止从松材线虫病疫情区调进松木及其制品。林业、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开展对生产、销售、加工、使用运输松木及其制品的检疫执法行动,严禁木材加工企业和个人非法经营和加工、利用枯死木。
四、明确效能问责
林权单位(各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枯死木清理及防治工作,对不主动配合、不履行监管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情况减少或暂停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
附件:1.蓝田乡松枯死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2. 蓝田乡松枯死木除治现场监督小组及疫木监管
小组
安溪县蓝田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 日 |
抄送:存档
安溪县蓝田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印发
附件1:
蓝田乡松枯死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2021-2023年度松枯死木清理及巡查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明传〔2020〕2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松枯死木清理工作,有效保护我乡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蓝田乡松枯死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乡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炯镇 乡长人选
副组长:林志杰 分管副乡长
成 员:林钦超 林业站站长
吴珠梅 财政所负责人
吴圣莹 党政办负责人
附件2:
蓝田乡松枯死木除治现场监督小组
及疫木监管小组
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2021-2023年度松枯死木清理及巡查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明传〔2020〕20号)文件要求,为了全面开展全乡辖区内松枯木清理工作,防止松枯死疫木流失,防止松枯死疫情传播,经研究,决定成立蓝田乡松枯死木除治现场监督小组及疫木监管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林志杰 (副乡长)
成 员:林钦超 (林业站站长)
徐爱华(蓝田村书记)
徐荣周(蓝一村书记)
徐鸿飞(蓝二村书记)
郑全业(益溪村书记)
郑清江(益岭村书记)
詹全春(内春村书记)
张福金(尚忠村书记)
林良道(进德村书记)
黄新礼(后清村书记)
颜财明(黄柏村书记)
颜艺明(乌土村书记)
杨财丁(九礤村书记)
江银瑞(湖坂村书记)
王钦良(乌殊村书记)
颜志杨(山内寨村书记)
林伟森(蓝东村书记)
颜华荣(管护区域乌土村)
林火财 (管护区域黄柏村)
黄来旺(管护区域后清村)
张双福(管护区域进德村)
张振林 (管护区域尚忠村、乌殊村)
徐石龙(管护区域蓝一村)
章万水 (管护区域蓝田村)
徐金福 (管护区域蓝二村、下礤村)
江连来(管护区域益溪村、湖坂村)
颜安宏 (管护区域九礤村、山内寨村)
詹国庆(管护区域内春村、益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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