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2-0101-2019-00024
- 备注/文号:西政〔2019〕30号
- 发布机构:西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16
西政〔2019〕30号
西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溪县西坪镇2019年夏秋季
征兵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安溪县西坪镇2019年夏秋季征兵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安溪县西坪镇人民政府
2019年 7月16日
抄送:县征兵办,镇党政领导成员,驻村干部,存档。
西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印发
安溪县西坪镇2019年夏秋季征兵工作计划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镇2019年夏秋季征兵任务,经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我镇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计划如下:
一、征兵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军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紧紧围绕提高兵员质量这个核心,坚持依法征兵,严格审查把关,努力向部队输送优质兵员,实现征集男女兵员全部网上报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兵员占72%以上的要求,杜绝责任性政治退兵和身体退兵,保质保量完成县政府、县人武部赋予我镇的征兵任务。
二、征集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1.年龄: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男青年为2019年年满18至20周岁(即:2001、2000、1999年出生),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可放宽至22周岁(1997年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5年出生),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17周岁(2002年出生)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2.文化程度:征集对象主要是围绕征集高学历青年,以高中以上各级类院校(包括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的学生。征集的高校毕业生,优先体检政治考核,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还可以优先选拔使用,表现优秀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3.政治条件:按新修订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执行。
4.身体条件:今年身体条件和体检办法按新修订的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阶段工作区分
1.准备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含初检、初审)
主要工作:一是召开党委、政府联席会,研究方案,制定计划,解决各种问题,成立征兵工作领导机构;二是召开征兵领导小组会和部分协调会,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三是召开征兵工作会议,部署征兵工作任务;四是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工作;五是组织体检医生、政治考核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六是完成村(居)委会初检、初审工作,确定送县体检人员;七是做好送检准备工作。
2.体检、政审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
主要工作:一是组织初检初审对象进站体检;二是完成初定兵员的政治考核、学历审查;三是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3.复查、走访、定兵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
主要工作:一是进行政治考核联审及体格复查、政治思想教育;二是组织家访;三是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兵,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定兵;四是发放服装;五是做好新兵的跟踪教育管理工作。
4.新兵交接、运输和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主要工作:一是做好定兵后的管理教育,开好新兵家长座谈会,签定责任状;二是各级开好欢送大会,进行安全乘车等教育;三是做好跟踪教育;四是做好征兵工作总结以及有关数据登记统计上报工作。
四、要求
1.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严密组织征兵各阶段工作,及时准确地反馈情况。
2.体检当天,各村一名村主干和民兵营长带适龄男青年上站体检。
3.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征兵的法律法规,落实依法征兵,廉洁征兵,对违反征兵政策规定,搞不正之风的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镇设立举报电话:(0595)68786656
附件:
1.初检的时间地点
2.2019年夏秋季征兵送县体检任务分解表
3.2019年夏秋季送兵任务分配表
4.《西坪镇依法征兵实施办法》
附件1
初检时间:
7月24日
上午8:30:西源点:西源村、柏叶村、柏溪村、内山村、宝潭村、内社村、西华居委会
下午14:00:西坪点:西坪村、龙地村、龙坪村、百福村、后格村、阳星村、湖岭村
7月25日
上午8:30:尧阳点:尧山村、尧阳村、南岩村、上尧村、松岩村、赤水村
下午14:00:宝山点:宝山村、大垅格村、赤石村、留山村、平原村、珠洋村、盖竹村
地点:西坪中心卫生院
附件2
2019年夏秋季征兵送县检任务分配表
村别 |
送检数(高中毕业以上) |
村别 |
送检数(高中毕业以上) |
西源 |
6 |
西坪 |
4 |
百福 |
2 |
龙坪 |
2 |
后格 |
3 |
宝潭 |
2 |
阳星 |
2 |
内山 |
2 |
湖岭 |
2 |
内社 |
2 |
松岩 |
2 |
宝山 |
4 |
南岩 |
5 |
留山 |
4 |
尧阳 |
3 |
赤石 |
2 |
上尧 |
3 |
大垅格 |
2 |
尧山 |
3 |
赤水 |
3 |
柏溪 |
2 |
平原 |
4 |
龙地 |
4 |
珠洋 |
3 |
柏叶 |
6 |
盖竹 |
2 |
西华 |
1 |
总合计 |
80 |
附件3
2019年夏秋季送兵任务分配表
工作点 |
高校新生以上新兵数 |
大学毕业生 新兵数 |
西源点 |
5 |
1 |
西坪点 |
5 |
1 |
尧阳点 |
5 |
1 |
宝山点 |
5 |
1 |
附件4
西坪镇依法征兵实施办法
为保障征兵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大依法征兵力度,规范征兵程序,确保兵员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福建省征兵工作奖惩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龄青年发生逃避兵役行为,经教育仍不改正,公安派出所给予立案,追究兵役法律、法规责任或处予经济处罚。
二、村医生要积极协助村(居)做好征兵目测、初检、适龄青年病史调查工作,因村医责任问题,发生退兵、换兵事故,村医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取消村医评选资格。
三、各单位的新兵,在送兵之日起40天内,因思想、病历、政治等问题,造成退兵换兵,责任单位应承担退兵换兵一切费用,并追究干部工作责任。
四、适龄青年存在纹身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配合征兵干部工作等行为,视为逃避兵役,强制其参加镇法律、法规学习。村干部不能及时纠正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现象,追究工作责任。
五、适龄青年逃避兵役不参加目测、初检、体检、复检、走访,经教育仍不改正,参照《福建省征兵工作奖惩规定》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处罚5000元。
六、义务兵家属生活有特殊困难的除享受上级优待金外,镇优先纳入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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