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2-0101-2021-00045
    • 备注/文号:西政〔2021〕49号
    • 发布机构:西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13
    西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坪镇2021年冬至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2-26 10:01

     

     

     

     

    西政〔2021〕49

     

    西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坪镇2021年冬至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冬至临近,我镇大部分村(社区)冬至期间有祭扫习俗,入林扫墓祭祖人员增多,传统的扫墓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加之当前全县以晴朗干燥天气为主,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持续偏高,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打好冬至期间森林防灭火攻坚战,确保我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现将《西坪镇2021年冬至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        


    西坪镇2021年冬至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加强2021年冬至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我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生态安全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盯森林火灾防控,聚焦重点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生命至上、积极消灭”的方针,强化组织领导,集中人力物力,守住山头、坟头,把好村口、路口,杜绝一切火源进山入林,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打好森林防灭火攻坚战,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坚决避免人员伤亡事件发生,保证冬至期间森林安全稳定。

    二、工作步骤

    冬至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准备阶段(12月13日前完成)

    1.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要求和工作安排,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

    2.各村(社区)要分解落实任务到具体人员,采取村包组、组包户、管护人员包片等形式落实火源管理措施,进一步细化管理山头、地块、设卡位置和人员安排(具体包组(包片)花名册与设卡明细于12月15午下班前报送至镇林业站),做到责有人担、事有人管。

    (二)全面实施阶段(12月14日至12月17日)

    1.多措并举,精准宣传。充分利用乡村广播、群发短信、设置宣传牌、张贴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切实提高群众意识,打通森林防灭火工作“最后一公里”,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1各村(社区)要及时宣传“铁观音发源地-西坪”公众号对森林防火禁火令、倡议书、告知书等宣传内容进行大范围转发,确保每一个角落都宣传到位

    2)区分人群特点,精准靶向宣传。

    针对林区常住户、特殊人群,与林区常住户、特殊人群的监护人签订《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1)。针对农村中老年人及农村“三不”(不懂法、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野外用火主体,开展入户(林区周边村)、入祠堂、入寺庙、入企业发放《森林防火安全告知书》(详见附件2)。利用村村通广播进行宣传,特别是利用早上、中午、下午等居民在家时段循环反复播放。安排巡逻车加强对山边林边、散墓和国道、省道、高速公路林内输配电线路、加油站等周边可能用火引发山火的区域进行巡查、宣传。

    在旅游景区、主要进山路口、人群聚集区张挂横幅,刷新宣传牌,张贴禁火令等,横幅需简洁明了、通俗易懂。

    2.突出重点,应急备战。

    1)抓好专项整治。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和力量深入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工程和重点时段,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林缘及林下可燃物清除工作,重点是对历年来冬至期间森林火险高发的山头地块进行登记造册,组织人员进行有针对性清除隔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2)做好备勤备战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分别对所辖森林消防器材库(室)存放的灭火弹、风力灭火机等器材物资进行清点检查,及时购置配备欠缺的森林消防器材和灭火物资,及时检修扑火装备。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要集中待命,一旦发生火灾,确保能迅速出击,做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打早、大小、打了”。

    3.密切配合,协同协作镇直单位、各股室站所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密切协调、通力合作。

    镇林业站要统筹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防”这个重点环节,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控、宣传教育等防火工作,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加强巡山护林,一旦发生火情,及时响应,确保能够快速处置。

    镇安监办要统筹协调,综合指导森林防灭火防控工作,细化实化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有力有序有效处置。

    派出所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查掌握起火原因,从重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震慑不法分子,警示和教育人民群众。

    文体中心要对景区景点用火加强宣传、管理,组织制定、落实景区景点用火规定。

    业农村要对林区周边的农事用火安全进行宣传,加强农田、农事用火作业管理,组织制定、落实清杂报备规定,特别是冬至高火险期。

    民政要结合我民俗实际,督促做好陵园、寺庙场所及周边100米内的火源管理,特别是烟花爆竹、金纸的使用区域;组织专人排查并消除墓区、寺庙、骨灰堂等场所的火灾隐患,严防因人为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对祭祀殡葬用火,采取提前报备和全程跟踪方式。

    4.严肃纪律,落实值班调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坚持 “有火必报”,按照“及时、准确、共享、规范”的要求和 “报知、报备、报告” 的制度,第一时间、全要素地报送森林火灾情况,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现象发生。

    (三)决战攻坚阶段(12月18日至29日)

    1.强化宣传,严格管控。在前期宣传造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宣传效果。禁火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护林员全员上岗到位加强巡山护林,重点时段、重点地段严防死守,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置,采取一切强有力措施,严防人为火灾发生。各村要结合实际,在各自进山路口或重点部位设置村级森林防灭火检查站针对散墓,采用划片区、人盯墓的方式进行管控

    2.关口前移,快速处置。森林火灾应急处突力量要前置驻防,护林员要深入林区一线扑救力量要集中待命严阵以待、进入临战状态,按照“小火当作大火打”的要求,投入重兵、快速扑救,做到火灾早处置,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甚至因麻痹酿成重灾。

    发生火情时,各村(社区)务必安排至少一名村主干领导带队第一时间到达火场进行处置,快速反应,重兵投入,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明确现场总负责人,成立相应工作组(如信息联络组、秩序维护组、向导组、扑救组、器材供应组、火场看护组、后勤保障组等),防止出现一看现场都是人、干事不知道找谁的混乱现场同时要加强火场管理,防止无关群众拍摄小视频利用微信、抖音等传播导致舆情发酵;及时关注网上舆情,对于已经上网流传的,要及时调查反馈,主动应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明火熄灭后,要组织足够力量做好火场看守工作,看守火场时间不低于明火熄灭后4个小时,严防死灰复燃。

    3.快侦快破,严厉惩处。派出所、林业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查掌握火灾起因,对违规野外用火者或涉嫌失火、纵火犯罪的,依法依规从快从严查处。镇宣传部门要及时跟踪曝光相关肇事者及其行为,及时在“铁观音发源地-西坪”公众号发布,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等重要思想,严格落实火源管理责任、早期处置责任和火灾扑救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层层夯实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二)狠抓工作落实。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把冬至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摆上议程,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健全完善冬至森林防灭火专项防治工作机制,充实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按照时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1

    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确保家庭成员在生产生活中不引发森林火灾,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不携带火种进山;

    2.不在林区吸烟、用火照明;

    3.不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烧荒、田埂草、堆烧等;

    6.不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7.不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在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11.发现他人在野外用火积极劝阻,积极向家人和他人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当好森林防火宣传员;

    12.发现森林火情,及时拨打12119报警,决不盲目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13.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同时严格要求家庭成员自觉遵守,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自愿接受法律严惩。

    村组干部:                         承诺人:

    2021年  月  日

     

    附件2

    森林防火安全告知书

    全镇广大农民朋友们: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年9月15日至翌年4月15日为森林防火期。烧荒、烧田埂草、上坟烧纸或在林区内吸烟等违规用火行为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给国家、集体、也给农民朋友自己造成重大损失。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政府已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禁火时间:12月2日至12月31日,禁火令期间全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防火禁火令》是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命令,请全镇广大农民朋友自觉遵守,管好自己和家庭成员,互相监督,做到家火不上山,林边不用火。具体做到“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田埂草、堆烧等;

    6.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您发现森林火灾或野外用火,请立即向镇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严防森林火灾,保护好金山银山,保护好美丽家园,共同守护一方平安。

     

     

                                     西坪镇人民政府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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