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9-0101-2023-00014
- 发布机构:长卿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17
为了切实有效指导安溪县长卿镇南洋村的规划建设,我镇委托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安溪县长卿镇福春村村庄规划(2022-2035)》的方案编制工作。经设计单位实地勘查、资料收集、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形成村庄规划方案,于2023年5月30日通过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于2023年7月10日通过福春村村民代表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十天),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8月15日
二、公示地点:长卿镇党务政务公示栏、长卿镇福春村公示栏
联 系 人:上官明固
电 话:23122168
传 真:23122919
电子邮箱:ckxdzb1@163.com
通信地址:安溪县长卿镇福春村,邮编:362421
社会各界群众及单位如对该规划提出意见和看法,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逾期视为同意,并将于规划公示30天后,依法履行相关规划审批手续。
注:反馈意见应注明联系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
附件:《安溪县长卿镇福春村村庄规划(2022-2035)》
长卿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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