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100-0100-2023-00018
    • 备注/文号:安政规〔2023〕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19
    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或限制在中心城区及重要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时间:2023-12-19 11:1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防治环境污染,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调整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范围除外) 

      (一)凤城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 

      凤城镇祥云、上西、下西、南街、小东、东北、凤明、凤山、朝阳、东岳、先声、北石、龙湖、登科、城东、蓝湖、祥都、上山村、华龙、华凤、朝凤、兴安社区等22个社区居委会所辖区域(包括城隍庙);大兴路(七小门口)往河滨路东侧、清溪桥沿205线至北二环桥东侧所辖区域。 

      (二)城厢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 

      城厢镇茗城社区、茶都社区、建安社区、五峰社区、砖文村、土楼村、员宅村等二环路以内范围;城厢镇建安大道与大同路交叉处往南门桥方向两侧;河滨南路(南门桥头起)至茶都酒店(铁路桥处)范围内的文昌社区、湖滨社区;益民街(沼涛中学起)至龙湖车站两侧;城厢镇建安大道(从龙津大桥红绿灯路口至二环红绿灯路口)两侧店面、居住楼。 

      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及时间 

      凤城镇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 

      雁塔河堤广场、河滨北路木栈道休闲吧河堤、美法龙镇宫、美法公园河堤广场 

      城厢镇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 

      土楼村 (内土楼前山馆、顶厝顶安馆、美山昭灵宫 崎头崎头馆、安霞宫) 

      砖文村(后割角落进玉殿、砖文村后垵街角落汾衍庙、砖文村砖埕角落良师馆、砖文村新宅角落安宅馆、砖文村门楼角落文兴堂、砖文村大厝内角落大宅馆、砖文村庵后角落福美宫、砖文村亭顶本源堂、砖文村亭顶显应庙) 

      员宅村(灵著庙、任溪馆) 

      茶都社区 (茶都美食街与茶王街交叉路口) 

      )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八22时至初九10时、正月十五18时至22时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则禁止燃放。 

      )在重大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报批后由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违反上述规定的,或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本通告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1231日止,由安溪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安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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