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已经县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资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人类文明发展规律,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因此,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保证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我国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保障农业生产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水土保持是基础,也是有效途径,抓好水土保持工作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意义重大。因此,要全面贯彻落实“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重要批示精神,全方位推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
安溪县地处福建省的东南部,泉州市的西南部,全县土地总面积3057 km2,森林覆盖率达65.77%。安溪县是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县,通过多年连续治理,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由2015年的626.07 km2下降到2020年的483.57 km2,水土流失率由2015年的21.61%下降到2020年的15.82%,水土流失面积降幅为5.79%,居粤闽赣三省首位,下降目标提前翻番实现。但安溪县坡地茶园面积有947.33 km2,由于不规范开垦和耕作,存在不同的程度的水土流失;林地水土流失严重,流失面积为245.43 km2,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的50.75%;目前仍有崩岗7890座,突发性强,侵蚀量大,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另外随着区域经济的高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大规模经济开发项目增多,生产建设项目产生的人为水土流失问题突出,对水土流失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为加强对水土流失防治的科学指导,依法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促进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乡村振兴,编制并实施《安溪县“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规划”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围绕“实力安溪、大美安溪、幸福安溪、善治安溪”建设目标,以维护和促进粮食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饮水安全,为安溪县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提供支撑,为安溪县的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规划到2025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0.28 km2,水土保持率达88%以上。水土流失区植被覆盖率增加10%以上,水土流失治理区土壤侵蚀量减少50%以上,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减沙率达20%以上;以降低存量,增加增量为目标,推进精准治理,重点做好茶园、林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崩岗及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规划总投资约83685.47万元。
本次规划编制工作委托福建农林大学完成,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县有关部门及各乡镇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目 录
附表
附表1 安溪县气象特征表
附表2 安溪县社会经济现状表
附表3 安溪县土地利用现状表
附表4 安溪县土地坡度组成表
附表5 安溪县耕地坡度组成表
附表6 安溪县2020年水土流失现状表
附表7 安溪县“十三五”水土保持措施现状表
附表8 安溪县水土保持区划成果表
附表9 安溪县“十四五”重要江河源头区防治规划表
附表10 安溪县“十四五”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防治规划表
附表11 安溪县“十四五”茶园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表
附表12 安溪县“十四五”林地水土流失治理规划表
附表13 安溪县“十四五”林地水土流失重点治理规划表
附表14 安溪县“十四五”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规划表
附表15 安溪县“十四五”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重点治理规划表
附表16 安溪县“十四五”崩岗治理规划表
附表17 安溪县“十四五”崩岗重点治理规划表
附表18 安溪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规划表
附图
附图1 安溪县行政区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安溪县行政区划图
附图3 安溪县地质图
附图4 安溪县年均降水量分布图
附图5 内外安溪气候分界线图
附图6 安溪县年均气温分布图
附图7 安溪县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8 安溪县生态保护红线图
附图9 安溪县水土流失现状图
附图10 安溪县崩岗分布图
附图11 安溪县水土保持区划成果图
附图12 安溪县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重点治理分布图
1 规划概要
1.1 基本情况
1.1.1自然概况
安溪县地处福建省的东南部,泉州市的西南部,位于北纬24°50¢~25°26¢,东经117°35¢~118°17¢。东同南安接壤,南连同安、长泰,西与漳平、华安交界,北邻永春。安溪县地处戴云山脉东南延伸部分,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西部以中、低山为主;东部以丘陵为主。
安溪县属于中、南亚热带气候区。日照时间长,热量足,雨量充沛,水热资源丰富。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500~2000mm,年日照时数为1850h,年太阳辐射总量为103J/m2,年平均气温为16-21.0℃,,年平均无霜期330d,≥10℃的有效积温为5500℃,干、湿季甚为分明,3-9月降水量占全年的80%,为湿季;10-2月仅占全年的20%,为干季。境内溪流大部分为晋江流域,部分为九龙江流域,分别占全县流域面积的64.8%和35.2%,水资源丰富。境内土壤由东南向西北有砖红壤性红壤-红壤-黄壤的地带性分布特征;植被类型属南亚热带季雨林区和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全县森林覆盖率为65.77%。
1.1.2 社会经济
安溪县下辖15个镇和9个乡,438个行政村和33个社区。截止2019年底,全县户籍总人口121.1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5.67万人,农业人口密度280人/km2。
安溪县土地总面积3057 km2,其中耕地面积93.40 km2,园地面积958.69 km2,林地面积1718.14 km2,草地10.28 km2,建设用地209.12 km2,交通用地面25.48 k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37.34 km2,其他土地面积4.55 km2。
到2020年,安溪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31.49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2.76亿元;全年粮食总产量8.74万t。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28元,比上年增加6.2%,城镇化水平达49%。
1.1.3 水土流失现状
据2020年水土流失调查数据,全县水土流失面积483.57 km2,占土地总面积的15.82%,居全省县级行政单位之首。其中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流失面积分别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1.71%、3.45%、3.12%、1.19%、0.53%。大规模的山坡地茶园开发、林地水土流失、生产建设和崩岗侵蚀是造成安溪县水土流失严重的主要原因。
1.1.4 水土保持现状
2016年以来,安溪县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水土保持工作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水土保持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水土保持各项工作。
安溪县作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县,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十三五”期间开展一系列强有力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我县累计投入资金3.2亿元,通过坡改梯、水保林、封育管护等措施,全县共对211.31 km2的水土流失面积进行治理,使得到2020年全县水土流失率降至15.82%,比2015年底的21.61%下降5.79%,降幅居粤闽赣三省首位。在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进预防监督工作。“十三五”期间,共检查各类生产建设项目226个,防治面积16.24 km2。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90%,共审批96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1544万元。依法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29起,罚款14万元。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
1.2 现状评价及需求分析
1.2.1 现状评价
(1)山多坡陡和茶园面积大是安溪县土地利用的主要特征,对土地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将会加剧土壤的侵蚀;经过“十三五”期间的治理,全县水土流失情况总体趋好,但水土流失分布仍然较广,主要集中在园地、林地和建设用地,约占全县国土面积的94.4%;且园地、林地和建设用地水土流失率占比较高,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的95.14%。因此保护加强以上三地类水土流失防治、合理利用土地非常重要。
(2)水土流失消长评价:经过多年的治理,至2020年安溪县水土流失面积下降至483.57 km2,占土地面积的15.82%,与2015年相比,2020年安溪县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142.5 km2,降幅达22.76%,水土流失率下降了5.79%,居全省首位。各水土流失强度的面积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其中中度下降幅度最大,下降了89.82%,强烈、极强烈和剧烈下降超过一半;轻度水土流失增加是由于中度以上的水土流失减弱后成为轻度,表示全县水土流失程度减弱。
(3)水土保持现状评价:“十三五”期间,全县水土流失率从2015年的21.61%下降到2020年的15.82%,水土流失率下降了5.79%,降幅居全省首位,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1.2.2 需求分析
(1)生态文明建设对水土保持的需求
“十四五”期间,全县将秉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的系统观念,按照“整体规划、分区实施、系统修复、有序推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思路,采取保护保育、自然恢复、辅助修复、生态重建等不同的治理方式和措施对水土流失进行治理、修复,为区域的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2)高质量发展对水土保持的需求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进入新时代,迈入高质量发展新时期,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准确定位。“十四五”期间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同时,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助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3)碳汇、碳中和对水土保持的需求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庄严承诺,也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根据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继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对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
(4)乡村振兴对水土保持的需求
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实现我国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二十字”方针,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此,水土保持工作必须科学把握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推进乡村振兴,水土保持是基础,也是有效途径,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乡村经济的重要举措,抓好水土保持工作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意义重大。
1.3 规划目标、任务、规模
规划水平年:现状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
规划目标:2021~2025年5年间,在巩固“十三五”水土流失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建成与安溪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水土资源预防保护的机制全面建立完善,重点防治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具体指标是: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0.28 km2,水土保持率达88%以上,水土流失区植被覆盖率增加10%以上,水土流失治理区土壤侵蚀量减少50%以上,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减沙率达20%以上。
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320.28 km2,其中茶园综合治理31.41 km2;林地水土流失治理256.33 km2(造林33.33 km2,封山育林223 km2);生态清洁型小流域27条(治理23.08 km);治理崩岗395个(综合治理面积0.31 km2);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31项(面积26.11km2);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示范区4片;新建安全生态水系17条(160.87 km),矿区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 km2,生产建设项目防治165项(面积4.12 km2)。
1.4 总体布局
1.4.1 水土保持区划与区域布局
全县划分为3个水土保持功能区:西线水源涵养区、中线生态维护减灾区和东线人居环境维护区。
(1)西线水源涵养区:包括桃舟乡、福田乡、感德镇、祥华乡、龙涓乡、芦田镇等6个乡(镇),土地总面积1213.37 km2。水土保持主导基础功能为土壤保持,其次为水源涵养。水土流失防治方向为控制山地农业开发规模,强化河流源头区保护,强化坡耕(园)地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实施茶园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工程。
(2)中线生态维护减灾区:包括尚卿乡、西坪镇、剑斗镇、长卿镇、蓝田乡、湖上乡和白濑乡、虎邱镇和大坪乡等9个乡(镇),土地总面积1014.31 km2。水土保持主导基础功能为拦沙减沙,其次为水质维护。水土流失防治方向为控制面源污染,提高水质,加强坡耕(园)地水土流失防治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重点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3)东线人居环境维护区:包括湖头镇、金谷镇、蓬莱镇、魁斗镇、参内镇、城厢镇、凤城镇、官桥镇和龙门镇等9个乡(镇),土地总面积829.32 km2。水土保持主导基础功能为人居环境维护,其次为防灾减灾。水土流失防治重点为强化城镇水土保持,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防治崩岗侵蚀,加强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减少人为水土流失。重点实施崩岗治理工程、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4.2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安溪县列入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遵循重点防治区划分“同级不交叉、级间不重叠、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本次规划原则上不再重新划分。
1.5 水土保持综合规划
1.5.1 预防规划
预防保护对象主要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江河源头区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安溪县拟预防保护总面积241.41 km2,其中江河源头区预防面积95.08 km2,饮用水水源地项目预防面积129.5 km2,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预防保护面积16.83 km2,其中云中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安溪县龙门省级森林公园已分布到重要江河源头区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种,不再单列。
1.5.2 治理规划
(1)茶园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
专项治理茶园面积31.41 km2,主要涉及全县集中连片的坡耕地茶园。
(2)林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规划治理林地水土流失面积256.33 km2,其中造林33.33 km2,封山育林223 km2。重点治理林地水土流失面积76.9 km2,其中造林10 km2,封山育林66.9 km2。
(3)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
规划实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27条,治理长度23.08 km。其中重点治理生态清洁型小流域13条,治理长度12.83 km。
(2)崩岗治理工程
规划专项治理崩岗395个,综合治理总面积0.31 km2;其中重点治理崩岗252个(综合治理面积0.2 km2,主要涉及龙门镇、官桥镇、龙涓乡、长卿镇、感德镇等乡(镇))。
(5)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规划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31项。
(4)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工程
规划建设坡耕地茶园、崩岗、小流域和生产建设水土流失治理示范区,通过提高治理标准,突出特色,建设安溪县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水土保持示范县和示范工程,作为今后治理的示范区域。
(6)其他水土保持工程
新建安全生态水系17条(长度160.87 km),规划治理矿山面积2 km2,生产建设项目防治面积共4.12 km2。
1.5.3 监测规划
监测内容包括:水土保持调查、重点防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监测点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土流失年度消长情况监测、水土保持监管重点监测。
监测网络建设:全县规划建设2个水土保持监测点,其中升级改造监测站点1个,新建坡面径流观测场1个;对全县30个水蚀野外调查单元进行更新调查;并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布设的专用监测点和临时监测点纳入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网络体系,提高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网络体系的全面覆盖性和功能完整性。
1.5.4 综合监管规划
完善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做到水土保持条例、方案审批、现场监督检查、设施验收、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等规定“五完善”;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全面实现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取证设备装备“五到位”;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实现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补偿费征收、案件查处工作“五规范”;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做到督察制度、年度及重大水土流失案件(事件)报告制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五健全”。
1.5.5 科技支撑规划
积极协助和配合省级水土保持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做好茶园生态退化及修复机制、林地侵蚀及生态修复、碳中和研究、崩岗发生发展、生产建设项目侵蚀过程及机制等基础研究;力争在茶果园裸露地表覆盖技术、侵蚀林地生态恢复技术、崩岗侵蚀高效治理技术、生态清洁小流域高效构建技术、城镇水土保持技术等关键技术有所突破;重点示范推广茶园综合整治技术、林地生态综合治理技术、崩岗综合治理模式、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模式;重点参与地方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1.6 实施进度与投资匡算
本规划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320.28 km2,年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4.056 km2。其中重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4.62 km2,平均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924 km2。
规划总投资83685.47万元,其中预防投资7027.52万元,治理规划投资72661.1万元,监测规划投资1806.85万元,综合监管投资315万元,信息化建设投资475万元,科教园等投资800万元,宣传教育投资600万元。
重点项目规划总投资37169.47万元,其中预防投资7027.52万元,治理规划投资26145.1万元,监测规划投资1806.85万元,综合监管投资315万元,信息化建设投资475万元,科教园等投资800万元,宣传教育投资600万元。
1.7 效益分析
本规划各项治理措施全部发挥效益后,每年可增加蓄水效益5668.94万m3,可减少土壤侵蚀量82.05万t,可获得直接经济效益2758.27万元。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条件
2.1.1 地理位置
安溪县地处福建省的东南部,泉州市的西南部,地处北纬24°50¢-25°26¢,东经117°35¢-118°17¢。东同南安接壤,南连同安、长泰,西与漳平、华安交界,北邻永春。东西相距74 km,南北宽63 km,全县土地面积3057 km2。
2.1.2 地质地貌
安溪县地处戴云山脉东南延伸部分,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西部峰峦重叠,山势峻陡,海拔多数在600-800 m之间,800 m以上山峰屡见不鲜。最高山峰太华尖1600 m,人仔头山次之,海拔1588 m,佛耳尖为第三高峰,海拔1532 m。主要山峰还有同发山、朝天山、大婆山等。这些山地坡度较陡,河谷狭长。东部以丘陵为主,无高山峻岭,海拔高度在500 m以下,多数在100-300 m,地势较低,丘陵起伏平缓,河谷比较宽阔,串珠状山间河谷盆地众多。
全县地貌类型复杂,境内800 m以上的中山占24.6%,500 m-800 m的低山占38.4%,500 m以下的丘陵占37.0%。根据地形地貌形态特征不同,大体可分如下类型:
1)中山
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祥华、芦田、感德等地。境内山脉纵横交错,山势雄伟,崎岖不平,海拔大多800-1000 m,最高山峰太华山1600 m,相对高度500-700 m,坡度35度以上。由流纹质凝灰岩,凝灰岩,凝灰熔岩和部分花岗岩及少数沉积岩所组成。气温低,雨量充沛,多云雾,湿度大,发育形成的土壤为黄红壤、黄壤,土壤肥力较高,水湿条件好。
2)低山
主要在中部和西南、东北部,分布长卿、西坪、尚卿、龙涓、感德和湖头、剑斗的一部分。海拔500-800 m,相对高度100-300 m,一般坡度25-30度。大多由凝灰岩、凝灰熔岩、部分花岗岩、少数沉积岩、变质岩组成。低山区气温较低,雨量偏多,发育为红壤、黄红壤,系本县农茶林区。局部地区水土流失比较严重,出露红土层和砂土层。虎邱、西坪等山地石蛋垒垒。
3)高丘陵
主要分布在龙门、官桥、金谷、魁斗、虎邱等的一部分,海拔250-500m,相对高度100-200 m,一般分布低山的山麓坡脚,坡度25度左右。由凝灰熔岩、流纹岩和花岗岩构成,发育为红壤。
4)低丘陵
分布在官桥、龙门、城厢、魁斗、金谷、蓬莱等的一部分,海拔在250 m以下,相对高度小于100 m,坡度20度左右,处于盆地边缘。多系火山岩及花岗岩组成,红色风化壳深厚,甚至可达1.2-1.5 m,土壤发育为赤红壤,现多垦为农田。由于人类活动频繁,山林遭受破坏,水土流失比较严重,部分基岩和石蛋出露地面。
5)河谷平原
分布在城厢、官桥、湖头、龙门、金谷、蓬莱等的一部分,海拔在40-120 m,由沿溪两岸河流冲积物所组成,在外安溪比较发达,一般由河漫滩及洪积一冲积扇构成。低河漫滩可受洪水淹没,高河漫滩一般高出河床3-4 m,垦为农田,多发育为潴育型水稻土及潮沙土、灰沙土等,地势平坦,土层较厚,土壤肥沃,光、温、水资源丰富,灌溉方便,是粮、甘薯、蔬菜、果主产区。
2.1.3 气候与水文
安溪县属于中、南亚热带气候区。日照时间长,热量足,雨量充沛,水热资源丰富。年平均降水量1500~2000 mm,雨日达130~170天/年;年平均温度16~21℃。降雨具有明显的季风性分布,3-6月为雨季;7~9月为台风季;10月至翌年2月为旱季;台风年均3.1次,严重影响年均1.9次,降水量的分布由东部向西北部递减。降雨日数由东部向西北部递增。
由于地理上存在着内、外安溪的差别,形成不同的气候特点:外安溪(东部)受南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影响明显,夏长而炎热,冬短而无严寒,平均气温在19~21℃,全年无霜期在350天左右;中部地带由于地形关系,气候条件介于东西两带之间,属中、南亚热带过渡带;内安溪(西北部)属九龙江水系,地势向西偏北倾斜,受西北方向的气候影响较大,全年四季分明,平均温度在16~18℃,无霜期在260天左右。
溪流大部分为晋江流域,部分为九龙江流域,分别占全县流域面积的64.8 %和35.2 %。属晋江水系的西溪是我县最大的溪流,发源于桃舟达新村,自北向东南流经感德、剑斗、湖头、金谷、蓬莱、魁斗、城厢至南安铺头与晋江东溪汇合,流入泉州湾。境内有许多小溪河,其中较大的有兰溪、龙潭溪、双溪、金谷溪、坑仔口溪等,流域面积1877.36 km2。九龙江流域的支流有龙涓溪、罗岩溪、白荇溪等,流域面积1019.80 km2。
2.1.4 土壤与植被
本县山地土壤分为六个土类,十三个亚类、三十九个土属;耕地土壤可分为二个土类、七个亚类、十八个土属、三十三个土种。山地土壤的分布,深受地形、气候和海拔高度的影响,呈地带性和垂直性分布。由东南向西北有砖红壤性红壤-红壤-黄壤的地带性分布特征;海拔300 m以下、300-880 m、880 m以上分别为砖红壤性红壤、红壤、黄壤的垂直性分布。耕地土壤受地形、母质、水文、农业生产条件及人为开垦、熟化过程的综合影响,呈区域性分布规律。主要分为河谷平原,山坡田、山垄田地片;其中黄泥田占50.58 %,灰泥田占16.2 %,冷烂田占15.77 %。
安溪县属南亚热带季雨林区和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由于人为活动影响,地带性的植被已破坏,但残积可见,现有林木多为次生林和人工林。西北部分布常绿阔叶林和针阔叶混交林,以及人工杉、马尾松,东部是马尾松、相思树、木荷混交林。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为65.77%。
其植被类型主要有马尾松、相思树、木荷、青岗、红楠、栲、细柄阿丁枫、红楠、大叶锥栎、黄樟、木荷、鹅掌柴、黄栀子、金樱子、铁芒萁、鹧鸪草、五节芒、野古草、毛竹等。
栽培植被主要有水稻、甘茹、小麦、大麦、油菜、大豆、花生、甘蔗、黄麻、烟叶、木茹、蕉芋、菱白、豌豆、紫云英、淮山等。果树有柑桔、芒果、柿、荔枝、龙眼、香蕉、菠萝、杨梅、桃、李等。经济林有茶叶、油茶、油桐、棕榈。
2.2 经济社会
2.2.1 总人口
安溪县下辖凤城、湖头、蓬莱、官桥、剑斗、城厢、魁斗、金谷、龙门、西坪、虎邱、感德、芦田、参内、长卿等15个镇和湖上、尚卿、大坪、龙涓、蓝田、祥华、桃舟、白濑、福田等9个乡。截止2019年底,全县户籍总人口121.1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5.67万人,农业人口密度280人/km2。
2.2.2 土地利用结构和现状
根据2020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统计结果,安溪县土地总面积3057 km2,其中耕地面积93.4 km2,占土地总面积的3.06%(耕地中水田占81.99%,水浇地占0.55%,旱地占17.46%);园地面积958.69 km2,占31.36%;林地面积1718.14 km2,占56.2%;草地10.28 km2,占0.34%;建设用地面积209.12 km2,占6.84%;交通用地面积25.48 km2,占0.8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37.34 km2,占1.22%;其他土地面积4.55 km2,占0.15%。
2.2.3 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到2020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731.49亿元,比上年增长3.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6.24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379.50亿元,增长5.2%;第一、二、三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52%、50.76%、41.72%,第三产业增加值311.89亿元,增长0.8%。三次产业结构所占比例为7.5:50.8:41.7。
全县工业增加值307.99亿元,增长4.2%,增幅居全市第五位,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1.2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5%,增幅比1-3季度提高0.8个百分点。1-12月累计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产值981.07亿元,增长4.3%。
2.3 水土流失状况
2.3.1 水土流失现状
安溪县属于福建省典型水土流失区之一,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其主要侵蚀形式为面状侵蚀、浅沟侵蚀、切沟侵蚀。水土流失强度以轻、中度流失为主。
根据国家级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数据,2015年底水土流失面积626.07 km2,流失率21.61%;2018年底水土流失面积542.98 km2,流失率17.76%;2019年底水土流失面积503.00 km2,流失率16.45%; 2020年底水土流失面积483.57 km2,流失率15.82%,按水土流失强度划分,2020年底轻度流失面积443.48 km2,中度流失面积16.69 km2,强烈流失面积15.10 km2,极强烈流失面积5.75 km2,剧烈流失面积2.55 km2,分别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1.71%、3.45%、3.12%、1.19%、0.53%。
从安溪县近几年的水土流失情况来看,主要以轻度水土流失为主,虽然水土流失面积居全省首位,但从2015年至2020年,水土流失面积呈逐渐下降的趋势,且降幅较大,流失率也在不断降低。
年度 |
土地总 |
水土流失 |
轻度 |
中度 |
强烈 |
极强烈 |
剧烈 |
||||||
面积 |
流失率(%) |
面积 |
占水土流失(%) |
面积(km2) |
占水土流失(%) |
面积(km2) |
占水土流失(%) |
面积(km2) |
占水土流失(%) |
面积(km2) |
占水土流失(%) |
||
2011 |
2897.16 |
690.34 |
23.83 |
427.36 |
61.91 |
180.86 |
26.20 |
46.90 |
6.79 |
20.80 |
3.01 |
14.42 |
2.09 |
2015 |
2897.16 |
626.07 |
21.61 |
387.57 |
61.91 |
164.02 |
26.20 |
42.54 |
6.79 |
18.86 |
3.01 |
13.08 |
2.09 |
2018 |
3057 |
542.98 |
17.76 |
465.39 |
85.72 |
27.69 |
5.10 |
27.22 |
5.01 |
4.31 |
0.79 |
18.37 |
3.38 |
2019 |
3057 |
503.00 |
16.45 |
451.32 |
89.73 |
24.73 |
4.92 |
14.41 |
2.86 |
9.12 |
1.81 |
3.42 |
0.68 |
2020 |
3057 |
483.57 |
15.82 |
443.48 |
91.71 |
16.69 |
3.45 |
15.10 |
3.12 |
5.75 |
1.19 |
2.55 |
0.53 |
表2-1 安溪县2011-2020年水土流失统计表
从土地利用类型分布来看,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茶果园地和林地,占流失面积的83.72%;其中茶果园占比32.97%,林地水土流失占比50.75%,究其原因主要由山地开发及林地土壤薄弱,生态系统功能差造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面积55.21 km2,占流失面积的11.42%,造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原因主要是“一案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制度不全面。
表2-2 安溪县2020年不同土地利用类型水土流失分布表
行政区 |
土地利用类型一级类 |
土地利用类 |
面积(km2) |
占比(%) |
水土流失 |
||
面积(km2) |
流失率(%) |
占水土流失面积的比例(%) |
|||||
安溪县 |
耕地 |
水田 |
76.58 |
81.99 |
- |
- |
- |
水浇地 |
0.51 |
0.55 |
- |
- |
- |
||
旱地 |
16.31 |
17.46 |
10.98 |
67.32 |
2.27 |
||
小计 |
93.4 |
3.06 |
10.98 |
11.76 |
2.27 |
||
园地 |
果园 |
11.36 |
1.18 |
9.37 |
82.48 |
1.94 |
|
茶园 |
947.33 |
98.82 |
150.05 |
15.84 |
31.03 |
||
其他园地 |
- |
|
- |
- |
- |
||
小计 |
958.69 |
31.36 |
159.42 |
16.63 |
32.97 |
||
林地 |
有林地 |
1623.66 |
94.50 |
173.14 |
10.66 |
35.8 |
|
灌木林地 |
6.44 |
0.37 |
2.67 |
41.46 |
0.55 |
||
其他林地 |
88.04 |
5.12 |
69.62 |
79.08 |
14.4 |
||
小计 |
1718.14 |
56.20 |
245.43 |
14.28 |
50.75 |
||
草地 |
天然牧草地 |
- |
|
- |
- |
- |
|
人工牧草地 |
- |
|
- |
- |
- |
||
其他草地 |
10.28 |
|
5.18 |
50.39 |
1.07 |
||
小计 |
10.28 |
0.34 |
5.18 |
50.39 |
1.07 |
||
建设用地 |
城镇建设用地 |
70.25 |
33.59 |
0.16 |
0.23 |
0.03 |
|
农村建设用地 |
97.61 |
46.68 |
25.51 |
26.13 |
5.28 |
||
人为扰动地块 |
31.7 |
15.16 |
28.36 |
89.46 |
5.86 |
||
其他建 |
9.56 |
4.57 |
1.18 |
12.34 |
0.24 |
||
小计 |
209.12 |
6.84 |
55.21 |
26.4 |
11.42 |
||
交通运 |
农村道路 |
0.13 |
0.51 |
0.13 |
100 |
0.03 |
|
其他交通用地 |
25.35 |
99.49 |
7.16 |
28.24 |
1.48 |
||
小计 |
25.48 |
0.83 |
7.29 |
28.61 |
1.51 |
||
水域及水利 |
河湖库塘 |
37.34 |
|
- |
- |
- |
|
沼泽地 |
- |
|
- |
- |
- |
||
冰川及永久积雪 |
- |
|
- |
- |
- |
||
小计 |
37.34 |
1.22 |
- |
- |
- |
||
其他土地 |
盐碱地 |
- |
|
- |
- |
- |
|
沙地 |
- |
|
- |
- |
- |
||
裸土地 |
0.06 |
1.32 |
0.06 |
100 |
0.01 |
||
裸岩石砾地 |
4.49 |
98.68 |
- |
- |
- |
||
小计 |
4.55 |
0.15 |
0.06 |
1.32 |
0.01 |
||
合计 |
3057 |
100 |
483.57 |
15.82 |
100 |
从各乡镇的水土流失情况来看,龙涓乡、龙门镇、虎邱镇和西坪镇等水土流失面积相对较大,分别为56.90 km2、41.82 km2、39.86 km2和32.47 km2;凤城镇、桃舟乡、福田乡和芦田镇水土流失面积相对较少,分别为2.82 km2、6.92 km2、7.19 km2和8.22 km2。从水土流失率情况来看,参内镇、西坪镇、魁斗镇、龙门镇、大坪镇、城厢镇、官桥镇、凤城镇、蓬莱镇、虎邱镇及湖上乡的水土流失率相对较大,均达到20%以上,其中参内镇达到了30%以上,为32.89%;福田乡、桃舟乡、感德镇、祥华乡、芦田镇和蓝田乡相对较小,均小于10%。
表2-3 各乡镇2020年水土流失面积与流失率情况表
行政区 |
土地 |
水土流失 |
水土流失强度及面积(km2) |
||||||
面积 |
流失率(%) |
轻度 |
中度 |
强烈 |
极强烈 |
剧烈 |
|||
安溪县 |
参内镇 |
50.71 |
16.68 |
32.89 |
13.79 |
1.54 |
0.78 |
0.28 |
0.29 |
龙门镇 |
157.64 |
41.82 |
26.53 |
37.18 |
1.69 |
2.29 |
0.54 |
0.12 |
|
官桥镇 |
106.99 |
27.41 |
25.62 |
24.17 |
2.09 |
0.91 |
0.14 |
0.10 |
|
湖上乡 |
48.28 |
12.32 |
25.52 |
11.65 |
0.27 |
0.25 |
0.07 |
0.08 |
|
虎邱镇 |
161.05 |
39.86 |
24.75 |
38.42 |
0.33 |
0.94 |
0.14 |
0.03 |
|
城厢镇 |
109.52 |
26.83 |
24.50 |
24.48 |
1.32 |
0.79 |
0.12 |
0.12 |
|
大坪乡 |
75.06 |
17.72 |
23.61 |
15.73 |
0.72 |
0.97 |
0.28 |
0.02 |
|
魁斗镇 |
57.32 |
12.95 |
22.59 |
12.03 |
0.27 |
0.27 |
0.18 |
0.20 |
|
西坪镇 |
153.30 |
32.47 |
21.18 |
30.29 |
1.07 |
0.75 |
0.32 |
0.04 |
|
凤城镇 |
13.95 |
2.82 |
20.22 |
2.40 |
0.23 |
0.09 |
0.05 |
0.05 |
|
蓬莱镇 |
125.65 |
25.13 |
20.00 |
24.07 |
0.41 |
0.47 |
0.09 |
0.09 |
|
剑斗镇 |
120.67 |
23.82 |
19.74 |
22.24 |
0.58 |
0.66 |
0.18 |
0.16 |
|
白濑乡 |
44.33 |
8.57 |
19.33 |
8.13 |
0.24 |
0.07 |
0.07 |
0.06 |
|
金谷镇 |
103.52 |
16.54 |
15.98 |
14.99 |
0.77 |
0.68 |
0.07 |
0.03 |
|
龙涓乡 |
365.68 |
56.90 |
15.56 |
53.20 |
1.38 |
1.46 |
0.60 |
0.26 |
|
湖头镇 |
104.02 |
15.68 |
15.07 |
14.12 |
1.03 |
0.30 |
0.18 |
0.05 |
|
尚卿乡 |
119.29 |
17.21 |
14.43 |
15.32 |
0.46 |
0.81 |
0.46 |
0.16 |
|
长卿镇 |
194.67 |
24.89 |
12.79 |
22.52 |
0.81 |
0.72 |
0.56 |
0.28 |
|
蓝田乡 |
97.66 |
9.36 |
9.58 |
8.31 |
0.25 |
0.30 |
0.39 |
0.11 |
|
芦田镇 |
94.24 |
8.22 |
8.72 |
7.29 |
0.24 |
0.26 |
0.35 |
0.08 |
|
祥华乡 |
251.17 |
18.09 |
7.20 |
17.03 |
0.28 |
0.28 |
0.35 |
0.15 |
|
感德镇 |
215.74 |
14.17 |
6.57 |
12.90 |
0.34 |
0.71 |
0.17 |
0.05 |
|
桃舟乡 |
126.26 |
6.92 |
5.48 |
6.56 |
0.13 |
0.11 |
0.11 |
0.01 |
|
福田乡 |
160.28 |
7.19 |
4.49 |
6.66 |
0.24 |
0.23 |
0.05 |
0.01 |
|
合 计 |
3057.00 |
483.57 |
15.82 |
443.48 |
16.69 |
15.10 |
5.75 |
2.55 |
2.3.2 崩岗侵蚀现状
根据2019年的调查,目前全县共有崩岗7890处,比2005年的12828处减少了4938处。其中活动型崩岗6405处(占81.18%),稳定型崩岗1485处(占18.82%);大型崩岗(>3000 m2)1345处(占17.05%)、中型崩岗(1000~3000 m2)3167处(占42.81%)、小型崩岗(60~1000 m2)3378处(占40.14%)。
由图2-3可知,安溪县崩岗集中发育在东部,而中西部较少,大致呈现出由东南向西北递减的趋势。全县崩岗主要集中分布官桥、龙门、龙涓、长卿及感德等五个乡镇,东南部的官桥和龙门分别以数量和密度位居前两位。从崩岗数量上看,龙门镇崩岗数量最多,达到1228个,其次为官桥镇为1200个,两者占全县崩岗总数量的31.03 %。从崩岗面积上看,官桥镇目前存在的崩岗面积及防治面积最大,分别为294.73 hm2和2152.5 hm2;龙门镇和龙涓乡次之,崩岗面积分别为264.77 hm2 和248.95 hm2,崩岗防治面积分别为2006.79 hm2和1578.36 hm2;三者占全县崩岗总面积的50.50%,占全县崩岗防治面积的49.20%。
表2-4 安溪县各乡镇崩岗数量表
乡镇 |
崩岗数量 |
比例(%) |
崩岗面积(hm2) |
比例(%) |
防治面积(hm2) |
比例(%) |
白濑乡 |
75 |
0.95 |
5.48 |
0.34 |
37.45 |
0.32 |
参内镇 |
254 |
3.22 |
40.94 |
2.56 |
300.62 |
2.58 |
城厢镇 |
345 |
4.37 |
59.39 |
3.71 |
417.60 |
3.58 |
大坪乡 |
60 |
0.76 |
6.20 |
0.39 |
46.14 |
0.40 |
凤城镇 |
75 |
0.95 |
9.26 |
0.58 |
64.21 |
0.55 |
福田乡 |
69 |
0.87 |
12.18 |
0.76 |
83.06 |
0.71 |
感德镇 |
452 |
5.73 |
106.68 |
6.66 |
725.95 |
6.23 |
官桥镇 |
1220 |
15.46 |
294.73 |
18.41 |
2152.15 |
18.45 |
湖上乡 |
125 |
1.58 |
11.44 |
0.71 |
77.27 |
0.66 |
湖头镇 |
384 |
4.87 |
103.71 |
6.48 |
718.88 |
6.16 |
虎邱镇 |
304 |
3.85 |
49.76 |
3.11 |
405.95 |
3.48 |
剑斗镇 |
260 |
3.30 |
25.54 |
1.60 |
180.92 |
1.55 |
金谷镇 |
322 |
4.08 |
69.25 |
4.33 |
767.75 |
6.58 |
魁斗镇 |
268 |
3.40 |
26.82 |
1.68 |
219.89 |
1.89 |
蓝田乡 |
148 |
1.88 |
25.61 |
1.60 |
177.30 |
1.52 |
龙涓乡 |
526 |
6.67 |
248.95 |
15.55 |
1578.36 |
13.53 |
龙门镇 |
1228 |
15.56 |
264.77 |
16.54 |
2006.79 |
17.21 |
芦田镇 |
119 |
1.51 |
16.59 |
1.04 |
133.06 |
1.14 |
蓬莱镇 |
369 |
4.68 |
41.63 |
2.60 |
340.32 |
2.92 |
尚卿乡 |
235 |
2.98 |
45.75 |
2.86 |
307.12 |
2.63 |
桃舟乡 |
166 |
2.10 |
16.17 |
1.01 |
96.65 |
0.83 |
西坪镇 |
244 |
3.09 |
17.40 |
1.09 |
131.37 |
1.13 |
祥华乡 |
185 |
2.34 |
29.44 |
1.84 |
191.45 |
1.64 |
长卿镇 |
457 |
5.79 |
73.21 |
4.57 |
501.58 |
4.30 |
合计 |
7890 |
100.00 |
1600.89 |
100.00 |
11661.83 |
100.00 |
依据崩岗所处发育活动情况,可将崩岗划分为活动型和稳定型2种类型。据调查安溪县总共有崩岗7890处,其中稳定型崩岗1485处,总面积为172.19 hm2;活动型崩岗6405处,总面积为1428.70 hm2。活动型崩岗占崩岗总数量的81.18 %,占总崩岗面积的84.75 %(图2-1)。安溪县崩岗活动状况总体处于活动状态。
图2-1 安溪县崩岗活动情况数量分布图
由图2-2和表2-4可知,全县大型崩岗(>3000m2)1345处,占崩岗总数的17.05%;面积为875.91 hm2,占崩岗总面积的9.45%。中型崩岗(1000~3000m2)3378处,占崩岗总数的42.81%;面积为573.75 hm2,占崩岗总面积的35.84%。小型崩岗(<1000m2)3167处,占崩岗总数的40.14%;面积为151.23 hm2,占崩岗总面积的54.71%。大型崩岗数量分别是小型崩岗和中型崩岗的42.47%与39.82%,而面积分别是小型崩岗和中型崩岗的5.79倍和1.53倍。安溪县崩岗面积等级分布在崩岗数量上主要以小中型崩岗为主,大中型崩岗占总崩岗面积的比例远大于小型崩岗。
图2-2 安溪县崩岗面积等级数量分布图
2.3.3 水土流失成因
(一)自然因素
(1)气候因素
安溪县地处南亚热带与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量充沛、大雨暴雨次数多、强度大、降雨集中。多年平均降雨量在1 600~2 000 mm之间,主要集中在3~9月,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影响安溪的台风每年平均3.1次,严重影响1.9次,台风5~10月均有出现,7、8、9三个月为盛期,平均分别为0.9、1.0、0.7次。全县暴雨日数在5.3~8.1天,一般集中在5~9月,以6~8月最多,各地每年都有一次以上的暴雨出现。1999年10月9日,由于受强台风影响,全县普降暴雨,降雨量普遍在300 mm以上。雨量大而集中,易形成径流,造成对土壤的侵蚀。
(2)地貌因素
安溪县地形复杂,地貌类型以丘陵、低山、中山为主,其中海拔800 m以上的中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24.6%,500~800 m的低山占38.4%,500 m以下的丘陵占37%。安溪县整个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呈台阶式的抬升,山势陡峻,地形起伏大,坡度陡,径流系数大,溪流湍急,为水土流失创造了良好的先天条件。
(3)地质因素
安溪县境内较易引起水土流失的是由花岗岩和流纹岩风化的土壤。花岗岩富含容易风化的长石和云母,在高温、多雨条件下,岩体风化迅速,形成深厚的风化层;风化层含砂量大,团聚体的水稳性差,亲水性强,遇水容易扩散,抗蚀性弱。流纹岩、流纹斑岩及粗面岩等火山岩,其母质含较多的长石,尽管其结构比较致密,在一定的地貌条件下,发育在数十米厚的风化壳,也很容易发生流失。
(4)土壤因素
花岗岩风化形成的红壤土层深厚多砂,结构极为松散,胶结力弱,缺乏黏性,含蓄水肥能力低。一旦遇到暴雨,集中雨量所形成的径流,在地形的作用下,容易形成面蚀,水土流失严重。
(二)人为因素
(1)不合理的山地开发利用
安溪县现有茶园947.33 km2,近年来,由于缺少合理规划和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导致水土流失现象相当普遍。据安溪县水土保持部门的监测,茶园土壤侵蚀平均0.51 cm,相当于每年约有6885 t/km2表层土壤受到侵蚀。大量的泥沙下泻导致了沟道出现淤积,影响了灌溉和行洪。
(2)规划不科学,建设不规范
安溪县的茶园开发过程中,缺乏合理的水土保持规划和可行的实施方案,一些茶园立地条件较差,坡度较高,达到30~40°。园面开发多采用挖掘机等机械粗放性开挖,原有地表植被统统被破坏殆尽,开挖面大,且集中连片,极易造成严重水土流失。梯田的建设标准不统一,规范性差,坡面没有系统完善的道路和排水系统。由于园内缺乏蓄排水系统,梯层台面内高外低,后壁无竹节沟,地埂残缺不全,园面、梯壁连年锄草等,导致梯壁倒塌,梯埂内移,梯面缩小,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土壤肥力下降,茶树生长缓慢,产量减少,效益低下。
(3)耕作措施不当,管理粗放
在耕作方面,多数群众仍沿袭传统的“三面光(壁光、埂光、园面光)”耕作习惯,地表草被遭受严重破坏,园面地表大面积裸露,降低了土壤抗蚀能力。部分经营者采用不合理的顺坡种植方式。据观测,在25°的坡面上,顺坡耕种比等高耕种土壤流失增加80%,减产25%。茶农施肥长期重施化肥,轻施有机肥,往往造成土壤酸化、板结,土地生产力日趋下降,涵养水分能力差,土壤抗蚀性降低,加剧了茶园的土壤侵蚀。
(4)生产开发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
开矿、道路建设、城镇建设等工程建设,产生大量的矿渣、弃土和尾沙,又未作妥善处理,破坏地表植被,严重改变地形地貌,且没有完善的水土保持措施,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特别是在石材行业未全面退出之前,安溪县由于开山采石造成的水土流失严重,开采方式由原来的地上部分粒石开采发展到数米甚至数十米深的地下挖掘,开采规模也由原来的单窟开采发展到整个山头全面性滥挖,往往是“石采一窟,山崩一片”。
2.3.4 水土流失危害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水土流失是水土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标志,也是生态环境趋向恶化的重要原因。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自然生态平衡失调,生态环境逆向演替,土壤肥力衰退,自然灾害频发,农林牧业产量降低。水土流失不仅成为制约当地经济持续发展的主要原因,而且还严重威胁人类正常的生产生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蚀地表,破坏生态环境
水土流失造成土层浅薄,土壤肥力降低。严重的水土流失,可使疏松表土流失殆尽,最后基岩裸露成为光石板地。水土流失直接流走了水、土、沙。另外,长期沟蚀,造成坡耕地被切割成支离破碎的沟壑,土壤资源遭破坏。水土流失导致可耕作土地面积减少,森林资源逐年退化。根据安溪县官桥镇长垄崩岗小流域试验区观测统计,崩岗的年土壤侵蚀模数可达5~10万t/km2,崩岗群发育的小流域年土壤侵蚀模数可达2~3万t/km2,是红壤区土壤允许侵蚀模数500 t/km2的40~60倍,崩岗侵蚀造成的危害特别严重,甚至是毁灭性的。仅崩岗一项,每年土壤流失量就达到127万吨,同时在崩岗侵蚀区,土壤的地力、肥力严重下降,生态严重恶化,水土资源日益贫乏,失去利用价值。
(二)冲毁耕地,影响农业生产
水土流失使土壤肥力衰退,耕地减少,土地退化严重,严重影响到农业生产。水土流失使土壤中的氮、磷、钾、有机质等养分都同时流掉,造成土地日益瘠薄,田间持水能力降低,不耐旱,又加剧了干旱的发展,其结果是农作物产量降低。严重的水土流失还造成土壤耕作层变薄。如茶园由于长期水土流失,地表成土速度小于流失速度,土壤有效土层变薄,茶树根系难以深扎,严重地阻碍茶树根系活动,影响茶树正常的生长发育。茶果园的长期水土流失、冲刷,容易造成梯层道路崩塌,茶果树树根大量外露,使植株受到不同程度损伤,长势弱,抗逆能力差,易受干旱、霜冻、病虫的危害,从而使低产茶果园增多。据统计,安溪县水田受崩岗侵蚀危害面积达16.15万亩,其中被泥沙埋压而无复耕的有2.46万亩。
(三)破坏水利设施,加剧洪涝灾害
由于上游流域水土流失,汇入河道的泥沙量增大,当挟带泥沙的河水流经中、下游河床、水库、河道,流速降低时,泥沙就逐渐沉降淤积,使得水库淤浅而减小容量,河道阻塞而缩短通航里程,严重影响水利工程和航运事业。水土流失产生的大量泥沙,淤积江河、水库及水利设施,埋没农田,冲毁桥梁、道路、民房,加剧区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旱涝灾害的发生。每年汛期,由于水土流失造成公路、铁路沿线山坡塌方而引起的交通中断事故时有发生。汛期暴雨过程中,山区、丘陵区严重的水土流失,从漫山遍野汇集到千沟万壑,由千沟万壑汇集到河道的支流和干流,形成来势凶猛的洪水,淹没田地、村庄、城镇,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近年来安溪县水土流失造成损毁山塘、水库68座,损失库容730万m3。
(四)加剧地质灾害,危害人民生命财产
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以来,全县由于崩岗危害,造成民房倒塌约1800间,受灾人口约24 000人;仅2020年,地质灾害点就达829处。
2.4 水土保持现状
2.4.1 综合治理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全县上下抓住新一轮水土流失治理的新机遇,围绕“实力安溪、大美安溪、幸福安溪、善治安溪”的建设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水土保持工作及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2020年10月9日,安溪县证书通过生态环境部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命名。另外,安溪县还收获“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生态县”等一批“金字招牌”,县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取得“九连优”的佳绩。2019年,安溪县列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第54位,2020年跻身“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百强县第五位。
“十三五”期间,安溪县共投入资金3.2亿元,共对211.31 km2的水土流失面积进行综合治理,其中进行坡改梯25.48 km2,水保林17 km2,封禁治理170.88 km2,谷坊2625座,蓄水池1304口,道路298.65 km,排灌沟渠288.75 km,护岸护坡43.13 km。通过多年连续治理,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由2015年的626.07 km2下降到2020年的483.57 km2,全县水土流失率降至15.82%,比2015年底的21.61%下降5.79%,降幅居粤闽赣三省首位,提前翻番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下降2.5个百分点的目标任务。
以重要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区、自然保护区为预防保护重点,出台一系列政策,加强封山育林和生态修复保护,推行“山长制”进一步促进重点水土流失区林地、园地的生态修复和水土流失防治。
2.4.3 预防监督
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中,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工作方针,把监督执法和预防保护工作摆上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强化对违法开垦及公路建设、工业园区开发等重点建设区域的执法监督力度。二是同国土、环保、林业、水利、公安等部门,重拳出击,加大对取土洗沙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有效监管为目标,对入园企业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建立公检法环联席与巡查制度,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保障环境安全。三是加强信息化监管。采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V4.0,对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数据及2016年以来审批方案的责任防治范围图进行上传、入库等工作。
2.4.4 监测评价
“十三五”期间,安溪县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水利厅《闽水水保【2017】44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全县水土保持监测的各项工作。协助太湖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做好太湖流域线国家级重点防治区安溪县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分析评价水土流失年度消长情况;对全县30个水蚀野外调查单元进行更新调查;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试点工作,进行“图斑精细化”管理,加强和规范生产开发项目建设的中、后期监管,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开展跟踪检查、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持;做好国家级水土保持监测网点—官桥坡面径流观测的监测工作,每年观测得到的数据均上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平台。
2.4.5 做法经验
(1)加强领导
一是持续完善组织领导机制。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1.31 km2,深化河湖长制,成立“县河务中心”,开展河湖“清四乱”“碧水清河”等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全面落实山长制,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植树造林13万亩,全县完成189个村庄绿化,绿化面积2149亩。
二是动员部署。先后召开全县水土保持工作会、水土保持工作现场会、项目推进会等,认真研究部署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把水土保持纳入县“五大战役” 实施内容,组织攻坚,强力推进。我县政府把水土保持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实践,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协调机构,实施好《安溪县“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强化责任、加强沟通、通力合作,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预防区和治理区的综合防治,抓好任务落实和监督检查。
(2)科学规划
坚持全县“一盘棋”思想,统筹绘制发展蓝图,党的十八大以来,安溪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把“大美安溪”作为建设“四个安溪”内容,一系列夯实生态文明顶层设计的“四梁八柱”拔地而起、日趋完善。主要包括:《福建省安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7—2025)》、《安溪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安溪县“十三五”水土流失治理规划》、《安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安溪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安溪县全面推行山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加强茶业主产区生态环境修复实施方案》等。这些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相互衔接、有机融合,真正实现“多规合一”,系统化、整体化、协同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有序推进水土流失的防治。
(3)强化运作
紧抓上级加大水土保持投入的有利时机,积极主动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加快水土保持建设。一是项目化运作。通过策划、生成项目,推动纳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盘子,向上争取资金。2016年以来,已推动实施5个国家级重点治理项目、3个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21个省级专项资金重点治理项目、59个市级重点治理项目,争取1.7亿元上级财政性资金。二是市场化运作。制定出台《安溪县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治理水土流失实施办法》,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充分宣传造势,推广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优惠政策和明星典型。在规划设计中注重统筹治理项目,打包向社会招商,特别是面向规模以上企业和各级茶叶示范合作社开展推广;结合茶园土地流转,引导茶企回乡建设生态茶园;在税收和征安迁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在办理相关用地、贷款手续方面开设绿色通道;全方位提供规划、设计和技术服务,定期提供技术培训。“十三五”期间,共吸引1.5亿元社会资金投入治理开发,并形成大户、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独立出资、股份制合作等多种投资格局。
(4)典型示范
崩岗治理:对崩岗治理采取一条主线(治理与开发结合),三个并举(经济,生态,社会并举),两条路径(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引进民间力量)的方式,对崩岗采取四种模式治理,即变崩岗侵蚀区为水保生态区、变崩岗侵蚀区为经济作物区、变崩岗侵蚀区为工业开发区以及变崩岗侵蚀区为生态旅游区,达到崩岗治理的有效成果。崩岗治理的“安溪模式”在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并在我国南方红壤侵蚀区广泛推广应用。到2020年底,全县共治理崩岗9856处,占全县崩岗总数的76.83%。
茶园水土流失治理:针对茶园水土流失,做到茶园周边有林,路边沟边有树,梯岸梯壁有草,并推广“三网二面”(三网:林网、路网、水网,二面:园面、梯面)茶园治理模式,推进茶树留高、适度稀植、梯壁留草的茶园种植模式,有效进行茶园修复。“十三五”期间,共进行茶园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万亩。
生态型小流域治理:“十三五”期间,安溪县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以制度建设和监测为重点,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切入点,在祥华东坑、虎邱竹园、湖头山都和福田小流域治理区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生态修复、河道综合整治、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农业建设和面源污染等六项工程,建设生态文明清洁型小流域,小流域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山都小流域治理被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
矿区治理:通过变矿山迹地为耕地(茶园)、变矿山迹地为农业综合体、变矿山迹地为生态景观等具体措施对矿山进行整治。“十三五”期间,共对16个废弃矿山进行治理,总治理废弃矿山面积197.65亩,总投入383.155万元。
(5)科技引领
与福建农林大学联合成立“福建农林大学安溪县水土保持博士生工作站”、“福建农林大学水土保持实践基地”及“福建农林大学生态小院”,完善水土保持科技创新平台。大力开展校地合作,长期与福建农林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联合开展“崩岗侵蚀与治理”、“茶园生态修复”等课题研究,促进全县水土流失治理水平的提升。
(6)宣传教育
一是做好全民水土保持知识普及。设立大型广告牌68块,发放宣传手册26万多册;深入各乡村,举办茶农、开发建设法人水土保持培训班105期,受训人数达9867多人次,与各级主流新闻媒体建立互动机制,刊发报道我县水土流失治理工作100多条次;刊发水土保持简报60期;制作专题片5部。全县共投入水土保持宣传经费超200万元,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二是做好青少年水土保持知识普及。县水土办联合龙门中学,组织开展“两山”理论宣讲活动及科教馆观摩活动。通过邀请教授开讲座、水土保持征文及竞赛、张贴水土保持宣传画、带学生现场实地参观治理点及水土保持科教馆等方式,向广大青少年宣传科普水土保持的知识及重要性,得到广大师生的积极响应,有效地提高学生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治观念,学习人数超600人。开展“保水土、美生态、送法律、进校园”系列宣传活动,让中小学生们学习新的《水土保持法》,超20万人次中小学生接受水土保持普及教育;
三是加强科普基地建设。改造完善“水土保持科教展示馆”,该馆被列为福建农林大学教学实践基地,泉州市委党校、安溪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安溪县中小学生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接待参观学习人数超过30000人次。
2.5 存在问题
尽管安溪县的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积累总结了很多成功的做法与经验,探索出许多适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模式。但是,由于安溪县水土流失面积广,流失量大,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资金投入仍然不足。同时,由于人为生产开发建设活动比较频繁,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仍很严重等原因,安溪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安溪县今后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仍任重而道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5.1 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依然很重
由于自然、历史和人为因素等原因,安溪县存在水土流失面积大,治理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等不少问题。目前安溪县仍有水土流失面积483.57 km2,水土流失率达15.82%,居全省首位,是今后全省攻坚的重中之重,也是今后全省治理监督的重点。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安溪县被列入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安溪县水土流失区的农村经济基础较差,虽然上级部门有财政支持,地方每年也都从有限的财政中切出专款用于水土流失治理,但是由于治理资金有限,使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不能连续的开展,治理效率和措施等级偏低,或治理后缺乏资金进行管理,植被修复不好或再一次被人为破坏,结果出现继续流失,重复治理的现象,使原有的投入治理效益降低。水土流失产生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和人口不断发展,已经严重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和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快治理的步伐。今后,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仍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2.5.2 林地水土流失问题突出
安溪县现有林地面积1718.14 km2,占土地总面积的56.2%,但林地水土流失面积有245.43 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50.75%,水土流失率最大。一方面,安溪县林地多为疏林地,水土流失较严重,主要集中在砍伐迹地和火烧迹地,长时间大面积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土层和土壤养分不断流失,土壤贫瘠,植被几年甚至十几年时间都无法自我修复。另一方面,安溪县的林地植被多以马尾松林为主,占林地总面积的66.04%,少见其他植被种类,林分结构简单,天然林面积少,常绿阔叶林比例低,人工针叶林比例大,导致森林生态系统退化,水源涵养功能低,生态系统抵抗外界损伤及自我修复能力弱,一旦纯林遭受破坏,林地生态系统功能难以恢复。
2.5.3 茶园水土流失严重
安溪县现有园地面积958.69 km2,占土地总面积的31.36%,园地水土流失面积有159.42 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32.97%,水土流失比例居林地之后。其中,现有茶园面积947.33 km2,占园地总面积的98.82%,茶园水土流失面积有150.05 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31.03%。安溪县地处戴云山脉东南延伸部分,西部以中、低山为主;东部以丘陵为主,独特的地形地貌造成安溪县山多坡陡,以及坡耕地面积大,这是安溪县土地利用的主要特征。安溪县主要特色产业以茶产业为主,县内坡耕地多用于种植茶树,对山坡土地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加剧了土壤的侵蚀。
2.5.4 崩岗侵蚀仍然严重
崩岗侵蚀发展速度快,输沙量巨大。据测算,崩岗每年侵蚀量可达3万t/km2以上,安溪县输沙量最大的安溪县铜锣山崩岗,沟壑面积仅为2 hm2,但年平均土壤侵蚀量高达3000多t,相当于每年每km2流失15万t。安溪县崩岗数量和面积均居全省之最,仅崩岗一项,每年土壤流失量为127.14万t,占全县土壤流失总量的47.1%。目前全县仍有崩岗7890处,崩岗侵蚀活跃,直接造成山体崩塌,沟壑纵横,大量泥沙下泄,埋压农田,淤塞库塘,堵渠道,破坏水利设施,甚至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5.5 人为水土流失现象依然存在
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群众水土保持法制意识不强,重建设、轻生态、重开发、轻保护现象普遍存在。各类生产建设活动,特别是农林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时有发生,全县以茶园为重点的坡耕地面积较大,由于超坡度开垦、耕作粗放,如茶园喷施除草剂,梯壁锄草现象较为普遍,茶园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生态脆弱。另一方面,水土保持监督力量与手段等仍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开发建设项目没有依法落实“一案三同时”制度,没有履行防治责任,造成了新的人为水土流失,需要加强对人为引发水土流失的监管。
2.5.6 监管体系有待完善
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问题依然突出,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管仍是薄弱环节,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依然存在,人为水土流失防治任务依然艰巨。监管政策制度还有待完善,监管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手段有待提高,监管与执法有效衔接的机制还有待建立,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待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有待形成。
3 现状评价及需求分析
3.1 现状评价
水土保持现状评价主要对土地利用及土地适宜性、水土流失消长、水土保持现状等进行评价。
3.1.1土地利用和土地适宜性评价
从全县的地形地貌来看,安溪县以低、中山地形为主,低、中山面积占全县面积的63%,从土地利用来看全县的>15°的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75.13%,因此,山多坡陡是安溪县地貌的主要特征,陡坡加上降水因素,是造成水力侵蚀的主要成因。从土地利用类型来看,全县耕地面积93.40 km2,占土地总面积的3.06%,而且,耕地中约70.84%为坡耕地,坡耕地中有2.04 km2坡度>25°。如果对土地不合理开发利用,将会加剧土壤的侵蚀。详见表3-1,表3-2。
表3-1安溪县土地坡度组成表
土地总面积(hm2) |
坡度组成 |
|||||||||
≤2° |
2°~6° |
6°~15° |
15°~25° |
>25° |
||||||
面积 |
占比例(%) |
面积 |
占比例(%) |
面积 |
占比例(%) |
面积 |
占比例(%) |
面积 |
占比例(%) |
|
305700 |
6939 |
2.27 |
15927 |
5.21 |
53131 |
17.38 |
116349 |
38.06 |
113323 |
37.07 |
表3-2 安溪县土地利用表
土地总面积(hm2)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建设用地 |
交通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其他 |
||
耕地 |
其中坡耕地 |
|||||||||
小计 |
小计 |
>25° |
||||||||
305700 |
9340 |
6616 |
204 |
95869 |
171814 |
1028 |
20912 |
2548 |
3734 |
455 |
3.1.2水土流失消长评价
2015年安溪县水土流失面积为626.07 km2,占土地面积的21.61%,经过多年的治理,至2020年安溪县水土流失面积为483.57 km2,占土地面积的15.82%。从面积上来看,与2015年相比,2020年安溪县水土流失流失面积减少了142.5 km2,从各级水土流失强度减轻水土流失面积198.41 km2,减少减轻水土流失面积为452.73 km2;从比例来看,以全县土地总面积为基数,2020年比2015年水土流失率下降了5.79%,各级强度减轻了6.49%,共计减少减轻水土流失14.81%。详见表3-3。
表3-3 安溪县水土流失面积对照表
年度 |
土地总面积(km2) |
流失面积(km2) |
流失率(%) |
各级强度流失面积(km2) |
||||
轻度 |
中度 |
强烈 |
极强烈 |
剧烈 |
||||
面积(km2) |
面积(km2) |
面积(km2) |
面积(km2) |
面积(km2) |
||||
2015 |
3057 |
626.07 |
21.61 |
387.57 |
164.02 |
42.54 |
18.86 |
13.08 |
2020 |
3057 |
483.57 |
15.82 |
443.48 |
16.69 |
15.10 |
5.75 |
2.55 |
2020比2015 |
-142.5 |
-5.79 |
-55.91 |
-147.33 |
-27.44 |
-13.11 |
-10.53 |
表3-4 安溪县水土流失面积消长对照表
总土地面积 |
2015年 |
2020年 |
2020年与2015年对比(km2) |
以土地面积为基数 |
||||||
(%) |
||||||||||
水土流失面积 |
流失率 |
水土流失面积 |
流失率 |
减少面积 |
减轻面积 |
减少减轻面积 |
减少流失率 |
减轻流失率 |
减少减轻流失率 |
|
(km2) |
(%) |
(km2) |
(%) |
|||||||
3057 |
626.07 |
21.61 |
483.57 |
15.82 |
254.32 |
198.41 |
452.73 |
8.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