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102-0101-2023-00005
- 备注/文号:安政办〔2023〕27号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08
为切实做好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安溪县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 |
刘永强 |
县人民政府县长 |
常务副总指挥: |
李树明 |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副总指挥: |
张志攀 |
县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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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文扁 |
县资源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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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升鹏 |
安溪生态环境局局长 |
成员: |
苏坚城 |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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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中南 |
县发改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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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灿新 |
县公安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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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森有 |
县财政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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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福 |
县交通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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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焘宗 |
县林业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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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志锋 |
县水利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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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南山 |
县应急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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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凯宏 |
官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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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智锋 |
虎邱镇人民政府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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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贤 |
蓬莱镇人民政府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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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泽峰 |
剑斗镇人民政府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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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金山 |
参内镇人民政府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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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飞鹏 |
城厢镇人民政府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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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龙 |
湖头镇人民政府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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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连根 |
感德镇人民政府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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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菁菁 |
魁斗镇人民政府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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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清 |
龙门镇人民政府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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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凯 |
长卿镇人民政府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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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凝苏 |
金谷镇人民政府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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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斌 |
芦田镇人民政府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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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展峰 |
西坪镇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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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钦儒 |
桃舟乡人民政府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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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炯镇 |
蓝田乡人民政府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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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铵煌 |
大坪乡人民政府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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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少辉 |
湖上乡人民政府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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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东霞 |
白濑乡人民政府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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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东碧 |
尚卿乡人民政府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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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龙虾 |
龙涓乡人民政府乡长 |
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协调资源、生态环境、应急、发改、交通、林业、公安、水利等部门建立监督管理联动机制,切实提升全县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及组成人员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资源局,负责落实指挥部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指导推动个乡镇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跟踪项目进度,组织考核通报,督促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主任: |
白文扁 |
县资源局局长 |
副主任: |
陈汉全 |
县资源局副局长 |
|
陈志希 |
县资源局党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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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美琴 |
安溪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副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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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金全 |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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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江贵 |
县水利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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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伟良 |
县应急局总工程师 |
成员: |
张树明 |
县资源局修复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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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吾成 |
县资源局修复股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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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华焜 |
安溪县矿产服务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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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泽华
|
安溪生态局执法大队三队中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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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清 |
县林业局林政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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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文土 |
县水利局水保站副站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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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长江 |
县应急局矿山股负责人 |
三、工作机制
(一)协同分工制度:指挥部实行统筹调度、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
县委网信办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适时发布生态保护、治理有关信息动态,及时掌握舆情,引导正确舆论。
县发改局负责对铁路建设类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事项的日常监管。
县公安局负责对依法移送的涉嫌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等刑事案件立案查处,负责涉矿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安全的监督管理。
县资源局负责矿产资源的储量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监督管理。
安溪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矿区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修复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交通局负责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事项的日常监管。
县林业局负责矿区占用林地的监督管理。
县水利局负责矿区水土保持情况的监督管理。
县应急局负责持有合法有效勘查许可证的地质勘查安全和持有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的矿山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工作调度制度:建立周调度、月考评制度,工作调度会议定期由指挥部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主持召开或委托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三)信息通报制度:指挥部办公室定期收集整理生态环境整改、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落实的相关情况,抄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四)工作督导制度:成立督导组,针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适时参加。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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