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溪县贯彻落实“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优化营商环境攻 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9-09 12:04 浏览量: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安溪县贯彻落实“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5

 

 

 

 

 

 

 

 

 

安溪县贯彻落实“提高效率、提升效能、

提增效益”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持续推进《泉州市贯彻落实“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安溪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落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保障“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落地见效,开启安溪优化营商环境新征程,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提效能,以核心环节突破带动整体水平提升,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奋力推动新时代“四个安溪”建设再上新台阶,全面建设具有茶乡特色的现代化中等城市。

二、目标导向

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城市,以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及市营商环境监测督导指标要求,紧紧围绕增强企业生命周期,落实助企政策,降低行政成本,力争2022年度,市对县营商环境评估监测指标进入标杆行列。

三、攻坚机制

(一)一领域一统筹

根据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细分商事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工程领域改革、财税贸易、法治建设、创新创业创造划分6大领域,相应成立专项小组,各由1名县领导牵头统筹统抓,对接市级专项小组,推动各个领域营商环境的全面提升。

(二)一指标一专班

18个营商环境指标建立17个工作专班(安政办明传〔2021〕15号),1个县直部门主抓落实,对接市级工作专班,不断加强专班专业和实战力量,精准跟踪工作进展和营商服务,以专班专人专业有效促进指标优化提升。

(三)一整改一清单

针对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问题清单,精准制定整改提升措施,形成整改清单,交由专班牵头组织落实。

(四)一专项一活动

围绕18个营商环境指标,开展专项活动,加强引导造势,提振信心决心,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优化营商环境活动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四、重点任务

动员全县上下一体、同向发力,紧扣营商环境评价18个指标体系,坚持稳企保企和开放招商并举,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投资吸引力、体现监管与服务3个维度,全面审视我县营商环境的现状等次,敢于直面存在的差距短板,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具体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

(一)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涉及指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市场监管等5个指标

1.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

差距短板:1)行业协会、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等组织作用未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与纠纷解决方式不足。(2)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率不高,知识产权全面保护力度不足。

目标要求: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主要措施:1)开展知识产权法规宣传活动。(2)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泉州成立知识产权法庭为契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举证、缩短诉讼周期、降低维权成本,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3)组织企业参加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支持行业协会成立知识产权调解机构,开展纠纷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作用。(4)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高质量创造机制,培育高价值专利。(5)加大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支持引导商业银行主动对接参与质押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2022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超过2021年度的融资规模。(6)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加快知识产权县、市对接协同保护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全程网上办理。

牵头领导:林曙铭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2.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

差距短板:1)与中小企业投资者调解、仲裁、诉讼的对接机制不够完善(2)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诉讼便利度不高。

目标要求: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主要措施:1)开展中小企业“投资者保护”普法宣传活动。(2)完善多元纠纷化解。强化调解、仲裁与诉讼等各类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构建重点突出、层次分明、针对性强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牵头领导:陈建煌 黄小丹

牵头部门:县人民法院

3.执行合同指标

差距短板:1)电子化程度不高,网上立案工作不够优化,社会力量参与诉调工作程度不足。(2)案件平均审理周期、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等审执质效指标与全省最优水平仍存在差距,执行合同市场满意度有待提高。

目标要求: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主要措施:1)组织涉民企专项执行行动。(2)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提高案件处理电子化程度和审执质效。(3)完善电子档案系统联网功能,实现互联网查阅电子诉讼档案。试行有关法律文书及调查令在线核验服务。(4)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加大社会力量参与诉调工作程度。(5)进一步提升诉讼便利度,定期召开营商环境咨询监督员座谈会和律师座谈会,着力提高执行合同市场满意度。

牵头领导:陈建煌 黄小丹

牵头部门:县人民法院

4.办理破产指标

差距短板:1)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制度不健全,破产管理人动态监管不足。(2)破产清算案件申请时间过长,破产清算案件债权回收率较低。

目标要求: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主要措施:1)拟订破产财产管理处置方案,力争全面实现破产财产网络开卖。(2)拟定管理人分级管理方案,开展县级试点工作,完善管理人选任制度。(3)做好“预审查”“预协调”、统一摇号工作,拟定《破产清算案件审理时间示意图》,缩短破产清算案件办理时长。(4)通过全面推动破产审判线上办,节约破产费用,提高破产清算案件债权回收率。(5)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

牵头领导:陈建煌 黄小丹

牵头部门:县人民法院

5.市场监管指标

差距短板:1)开展协同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不够深入,企业退出渠道不畅。(2)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不足。

目标要求: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主要措施:1)从产业全链条视角,建立由1个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协同的场景化监管,推行“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2)健全各行业领域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配合省上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与国家系统数据互联互通。(3)开展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企业强制退出试点改革。

牵头领导:林曙铭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二)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涉及指标:政务服务、登记财产、纳税等3个指标

6.政务服务指标

差距短板:1)在线办理深度、在线服务成效度不高,加强监管与服务创新不足,减证便民优化不足,政务服务便利度有待提升,“一窗通办”事项未实现全覆盖。(2)行政许可事项“减跑动”“减时间”成效较差,行政许可事项“一网通办”率、行政许可事项即办程度、“掌上办、指尖办”事项的覆盖率较低,政务数据共享不足。

目标要求: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主要措施:1)深化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2)优化“一网通办”,丰富平台主题分类,提升在线办理深度和服务成效。(3)加强综合窗口建设,推动“一窗通办”事项全覆盖,探索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4)进一步优化精简事项的承诺时限,提升行政许可事项的即办件比率、“减跑动”“减时间”成效。(5)依托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推进政务服务领域电子证照和政务数据的全面共享应用。

牵头领导:林曙铭

牵头部门: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

7.登记财产指标

差距短板:1)登记所需时间过长,未全面落实“一窗通办”,登记数据质量不高,办事指南要素不完整。(2)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开始时间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并登簿的结束时间较长。

目标要求: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主要措施:1)提升、完善不动产登记“一证一码”便民服务专项推广活动。(2)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费线上“一窗受理”,实现全业务“一窗通办”。(3)对照省网上办事大厅“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事项配置说明,完善办事指南,提高登记数据质量。(4)推行预告登记智能化审批,扩大即办业务范围,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

牵头领导:李树明

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8.纳税指标

差距短板:1)线下办理涉税业务的等候和处理时间过长,纳税缴费时间较长。(2)使用电子发票的纳税人比例及纸质发票非接触申领比例较低,办税服务厅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平均等候办理时间较长,报税后事项耗时长。

目标要求: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主要措施:1)开展“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体验专项活动。(2)集成推出税收政策“不问即知”、涉税事项“不见即办”、政策红利“不来即享”、部门信息“不跑即用”等“四不四即”服务快享新模式,大幅压缩办税缴费的时间和成本。(3)扩大网上办税“同屏帮办”覆盖范围。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提高网上办税准确度和便利性。(4)提供学税定制、用税定制服务。

牵头领导:王礼藕

牵头部门:县税务局

(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涉及指标:开办企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3个指标

9.开办企业指标

差距短板:1)企业开办平台有待优化、“一张表单”填报模式有待推广、政银合作有待加强、企业注销平台功能有待优化。(2)开办企业便利度不够,新登记企业增长率及覆盖度不高。

目标要求: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主要措施:1)在我省管理措施出台后,实施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开展“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宣传”活动。(2)待省平台优化后,根据省统一部署推进企业开办和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工作。(3)简办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实现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一表集成”。(4)加强政银合作,建立在线推送银行预约账号模式,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5)探索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备案)简单变更事项“免申即办”,便利市场主体许可信息变更。

牵头领导:林曙铭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10.政府采购指标

差距短板:1)政府采购部门的调查及取证手段有限,取证内容超出职能范围。(2)清除政府采购领域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措施不够完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采购人预付采购资金等融资措施落实成效较差;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管理超时预警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目标要求: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主要措施:1)开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清隐去垒”专项行动。(2)建立政府采购领域调查取证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打击政府采购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3)修订完善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进一步清除政府采购领域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措施。(4)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强化合同签订线上操作功能,逐步完善超时操作、履约付款等预警机制。

牵头领导:王礼藕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11.招标投标指标

差距短板:1)部分类型工程未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招标投标的智慧监管有待加强,未实现各平台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招投标领域的信用评价与信用运用机制未完善。(2)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推进较慢,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电子保函使用比例较低。

目标要求: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主要措施:1)推广“招标不见面、CA掌上证书免费领”并持续开展活动。(2)按照“应尽必进”要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建设工程均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3)加强招标投标的智慧监管,持续推进“投标文件雷同”的系统判定工作,探索引入大数据分析技术,进行数据可视化分析。(4)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一网览尽”,加强与省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的对接。(5)探索信用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6)拓展电子保函适用范围,适时开展远程异地评标。

牵头领导:王礼藕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四)营造更具吸引力的投资环境

涉及指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融资支持等4个指标

1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指标

差距短板: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未实现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全流程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相关部门系统数据互通共享不畅导致企业需反复提交材料。(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竣工验收备案、建林地审核、规划许可证核发、施工许可证核发、取水许可审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特殊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等事项所需准备的材料数及时间过多,告知承诺办结审批事项占审批事项的占比、在社会投资房建类和社会投资工业类审批过程中,已实现线上办理的事项占比较低。

目标要求: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主要措施:1)制定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模拟审批”。(2)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无纸化试点工作。(3)对不必要的审批事项、不合理的前置事项和特殊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长等做到应减尽减,梳理“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相应配置。(4)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探索实行“统一受理、同步评估、统一反馈”的运作模式。(5)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结果共享”,推进建筑工程领域联合验收的一站式申请和办理。(6)优化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交流程,避免申办对象“两头跑”现象发生。(7)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推行民生工程领域“打包”审批。(8)对工建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争取将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工建审批事项全部调整为“线上办理”。

牵头领导:林曙铭 李树明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资源局

13.获得电力指标

差距短板:1)供电可靠性较差。(2)电费透明度指数、用电报装客户装表接电时间与省内最优水平仍有差距,本地区用电报装业务线上办理比例不高。

目标要求: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主要措施:1)开展“泉电e享”服务体验专项活动。(2) 全面开展不停电作业,进一步扩大中低压带电作业范围,深化配网抢修网格化运作,推广“先复电、后抢修”,提高供电可靠性。(3)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电价和收费政策,政策发布后及时通过多渠道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4)实施“云诊断”“云会审”“云验收”等线上“云服务”,优先推广集安装、运维一体的“泉电e享”服务等,持续压减相关办电时长。(5)大力推广“网上国网”APP等线上办电渠道,提高用电报装业务线上办理比例。

牵头领导:王礼藕

牵头部门: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安溪县供电公司

14.获得用水用气指标

差距短板:1)用气报装申请材料数量较多,未实现业务全程网上办理。(2)水质合格率、获得用气有外线工程平均办理时间与省内最优水平仍有差距,新增智能燃气表安装数占比较差。

目标要求: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主要措施:1)压缩用气报装申请材料至2个,并可容缺办理。(2)推进“水电气广电”破路工程审批“一窗式”联审机制,压缩获得用气报装时间。(3)全面推广应用燃气智能设备,新增燃气表100%安装智能表。(4)推广燃气报装电子签约,用户端实现小程序线上签约“零跑腿”服务。5)推广“刷脸办电”提升办电便利度,实现用户无需携带证件即可享受办电服务。6)持续提升供水服务水平,实施中心城区供水旧管网改造及水质优化工程,订制“一项目一方案”,提供获得用水专属服务。

牵头领导:李树明

牵头部门:县城管局

15.融资支持指标

差距短板:1)政府性融资担保杠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2)涉农贷款、普惠小微贷款、“银税互动”、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等信贷类指标增速较低,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人数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增长还不理想。

目标要求: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主要措施:1)以泉州市创建全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为抓手,大力推进涉农金融服务。(2)大力推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加大财政资金对信贷融资和保险的风险补偿和保险补助力度。(3)建立推动落实无还本续贷业务的工作措施,健全通报考核机制,推动无还本续贷业务占比提升。(4)实施“首贷首办”深耕行动,探索建立线上首贷服务中心,为企业办理“创业担保贷”“纾困贷”等产品,继续推广“银税互动”业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5)建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府引导型基金体系,推动设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6)加快培育国有上市主体,精准辅导一批企业选择适合板块尽快申报上市。

牵头领导:王礼藕

牵头部门:财政局 金融办

(五)营造开放包容的城市人文环境

涉及指标:劳动力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2个指标

16.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

差距短板:1)就业补助资金申领办理渠道单一,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比例偏低。(2)未实现流动人员服务数字化管理,流动人员档案数字化建设还未完成。

目标要求: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主要措施:1)推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工作,提供就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2)持续举办线上公益性招聘会、网络招聘月活动,促进农民工、困难人员等重点人员充分就业。(3)加快流动人员档案数字化建设,提升流动人员服务数字化水平。(4)创新公共就业服务方式,加大就业补助资金网上办理力度,不断提升就业补助金业务便捷水平。

牵头领导:洪天阳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17.包容普惠创新指标

差距短板:1)R&D经费占GDP比重较低,科技创新财政投入不够,财政科技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较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生态环境有待改善,综合立体交通建设存在短板。(2)创新创业活跃度方面,政府属研究机构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总量比重偏低,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率较低。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拥有量占比较低,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率较低。人才流动便利度方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服务人才增长率偏低。基本公共服务方面,高中阶段生师比、义务教育阶段生师比、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生师比较差,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较低,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较低,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较低。综合立体交通方面,公路完成客货运量同比增长率较低。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发展方面,我县获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数量为零。

目标要求: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主要措施:1)组织开展“建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碧水清源”水质提升、“畅通乡村振兴动脉”等系列行动。(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安溪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2)落实政府对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研发投入培训辅导,举办研发经费政策及统计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县科技局)(3)对技术交易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按年实际技术交易金额给予分档奖励;对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并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推荐申报科技创新券。(责任单位:县科技局)(4)组织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加强跟踪服务和培育,参加市局举办的对接会活动。(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局)(5)建立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加强跟踪服务和培育。(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局)(6)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7)加快推进“十四五”卫生健康重点建设项目,促进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资源局、住建局)(8)落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护理型床位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民政局)(9)多渠道补充中小学、幼儿园师资,依标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幼儿园教职工人员规模控制数,保障教师用编。(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教育局)(10)积极推动客运企业的公交化改造转型以及“交旅”融合的深入创新发展;积极筹划新增促进新兴物流产业基地发展相关优惠政策,推动货运物流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11)对标RCEP等多双边协定有关条款,推动一批改革试点、创新举措、试点政策及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局)

牵头领导:王礼藕 林曙铭 谢建新 林毅敏 洪天阳 卢荣斌 李树明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商局、民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文体旅局、卫健局等(将根据市营商环境监测要求适时予以调整)

五、组织保障

各相关单位务必提升政治站位,落实“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在“提”字上想办法,在“效”字上看高低,聚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双轮驱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营商环境“一把手”工程,在安溪县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的基础上,调整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承担推进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牵头全县营商环境协调调度、跟踪落实、督导考评等全流程工作。有关部门“一把手”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既当“指挥员”,也当“施工队长”,认真对标上级部署、先进标杆、自身现状查摆差距和不足,拿出有力有效措施,一级盯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坚持奖惩并举。由县效能办负责牵头、县营商办配合,将工作方案和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纳入绩效考评指标的设定中,作为对相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原则上,代表接受市对县年度绩效考评指标排名前的,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予以加分;代表接受市对县年度绩效考评指标排名后三的,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予以扣分。对配合单位需要加、扣分的,由牵头单位负责提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跟踪协调,及时发现、推广典型经验作法,同时报县营商推进小组。

(三)强化监督保障。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营商办、县审计局等要立足职责,适时对营商环境重点领域、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一贯到底;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县纪委监委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等方式,对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牵头部门不负责、配合部门不上心、出台政策标准过低、不接地气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通报曝光;对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吃拿卡要、收受贿赂、权力寻租、利益输送、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四)鼓励改革创新。有关单位要勇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敢于突破惯性思维、创新工作方法,在法治框架内,围绕双轮驱动、政企互动等领域,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措施,形成善于破解难题、勇于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要深化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设,巩固政企互动好传统,呵护好调动好党员干部、企业家两支队伍积极性。要健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机制,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为敢于担当、正确履职的干部撑腰鼓劲、添威助力,实现政治生态、干事氛围、发展环境相促进。

 

附件:1.安溪县贯彻落实“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优化营商环境活动项目清单

2.安溪县贯彻落实“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任务清单

3.安溪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附件1

 

  安溪县贯彻落实“提高效率、提升效能、

提增效益”优化营商环境活动项目清单

 

一、综合性活动

1.“县一把手谈营商环境”访谈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办、营商办

2.“局长走流程”“局长—会长(行业协会)话营商”活动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3.“政务服务进园区(企业)”“营商环境进园区(企业)”活动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营商办

4.就业“暖心稳岗”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5.“百千万”融资促进活动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二、专项活动

(一)“营商服务体验官”活动

6.“泉电e享”服务体验专项活动

牵头单位:国网安溪供电公司

7.“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体验专项活动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8.水、电、气、广电“一站式”通办专项推广活动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自来水公司、国网安溪供电公司、新奥燃气公司、安溪广电网络公司,县数字办

9.提升、完善不动产登记“一证一码”便民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县资源局

10.“招标不见面、CA掌上证书免费领”专项推广活动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提升城市营商力”活动

11.“建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局

12.“碧水清源”水质提升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安溪生态环境局

13.“畅通乡村振兴动脉”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三)“护企强企助企”活动

14.政府采购领域“清隐去垒”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15.“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宣传”专项活动

牵头单位:县市监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医保安溪分局,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溪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

16.中小企业“投资者保护”普法宣传专项活动

牵头单位:县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17.涉民企专项执行行动

牵头单位:县人民法院


附件2

安溪县贯彻落实“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任务清单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一、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1.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1)行业协会、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等组织作用未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与纠纷解决方式不足。(2)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率不高,知识产权全面保护力度不足。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1)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交易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培训。

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2)推动保险和担保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担保和保证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被侵犯损失保险、侵权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推动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支持引导商业银行主动对接参与质押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县市场监管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安溪监管组

2022年12月底前

(3)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强化知识产权案件诉源治理、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力度。加快知识产权市、县两级协同保护体系建设。运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审判指引,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全程网上办理。

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2月底前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2.保护中小投资者(牵头部门:县人民法院)

1)与中小企业投资者调解、仲裁、诉讼的对接机制不够完善(2)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诉讼便利度不高。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4)完善多元纠纷化解。强化调解、仲裁与诉讼等各类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构建重点突出、层次分明、针对性强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

2022年12月底前

(5)完善案件裁判指引。运用现行法律制度和司法政策,总结审判经验,提炼裁判规则,完善新类型案件裁判指引。

县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底前

(6)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政策宣传。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列入每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县司法局

2022年12月底前

3.执行合同(牵头部门:县人民法院)

1)电子化程度不高,网上立案工作不够优化,社会力量参与诉调工作程度不足。(2)案件平均审理周期、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等审执质效指标与全省最优水平仍存在差距,执行合同市场满意度有待提高。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7)完善多元纠纷化解。积极推动中小企业纠纷非诉讼解决。

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

2022年12月底前

(8)持续压缩案件审理时间。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提高审判效率。

县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底前

(9)完善司法鉴定工作。加强鉴定机构规范管理,确保其具备与所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相适应的能力水平。

县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底前

(10)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定期推送涉及全县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失信信息到县信用办,县信用办协调推动有关单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县人民法院,县发改局

2022年12月底前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3.执行合同(牵头部门:县人民法院)

1)电子化程度不高,网上立案工作不够优化,社会力量参与诉调工作程度不足。(2)案件平均审理周期、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等审执质效指标与全省最优水平仍存在差距,执行合同市场满意度有待提高。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11)推行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完善电子档案系统联网功能,推进三级法院电子档案跨院调卷、当事人跨院查阅电子诉讼档案,实现互联网查阅电子诉讼档案。

县人民法院,县档案局

2022年12月底前

(12)开展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①统筹电话、电子、邮寄、直接、转交、留置、委托、公告等送达方式,开展司法集约送达服务合作。②与邮政公司合作,实现司法专递送达回执电子化。

县人民法院,县邮政管理局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13)试行有关法律文书及调查令在线核验服务。优化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流程,司法行政部门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律师身份在线核验,人民法院提供律师调查令、立案文书信息在线核验。

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底前

4.办理破产(牵头部门:县人民法院)

1)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制度不健全,破产管理人动态监管不足。(2)破产清算案件申请时间过长,破产清算案件债权回收率较低。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14)推动建立金融共益债招募平台。协助推动管理人协会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建立破产案件共益债招募平台,建立困境企业市场化融资机制。

县人民法院,县金融办

2022年12月底前

(15)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推动建立金融债权人委员会,简化金融机构内部考核、审批机制。

县人民法院,县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安溪监管组

2022年12月底前

(16)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研究对接涉刑破产案件财产移送的移交时限、程序。研究对接落实支持管理人依法申请解除对破产财产保全措施的相关举措。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人社局、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

2022年12月底前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4.办理破产(牵头部门:县人民法院)

1)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制度不健全,破产管理人动态监管不足。(2)破产清算案件申请时间过长,破产清算案件债权回收率较低。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17)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探索实施管理人凭法院指定裁定即可依法办理信息查询,为财产保全及抵押、质押解除,企业登记注销等业务提供便利和保障。

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

2022年12月底前

(18)法院受理破产后,结合各中介机构或人员的资质、产生方式及履职情况,进一步选定中介机构。

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金融办

2022年12月底前

(19)推动庭外重组制度、预重整制度与破产重整制度有效衔接,强化庭外重组公信力和约束力,完善预重整制度,提高破产重整效率和成功率。

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

2022年12月底前

(20)指导基层法庭,开展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推荐管理人后由法院指定的试点工作,增强破产企业相关权利人对破产程序的参与度。

县人民法院

2023年底前

(21)进一步完善管理人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在对管理人案件监督、个案考核、摇号管理的基础上,对管理人进行分级管理和整体系统考核。

县人民法院

2024年底前

5.市场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1)开展协同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不够深入,企业退出渠道不畅。(2)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不足。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22)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实现涉及市场监管、社保等事项年度报告的“多报合一”。

县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工信商局

2022年10月底前

(23)推动开展企业强制退出改革试点。探索对被吊销营业执照已届满一定期限且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实施强制注销。

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10月底前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5.市场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1)开展协同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不够深入,企业退出渠道不畅。(2)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不足。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24)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①实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严重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②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对受理的安全生产举报,以及提供的线索,按照规定核查属实的,及时给予奖励。③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明确职责,规范举报奖励发放流程,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④实施药品监管领域内部举报人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内部人员举报违法行为,并给予双倍奖励。

县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25)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加强环评与执法、协同与共治、监管与自律等联动,加快监管行业、监管阶段、监管内容等精准化规范化。

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26)落实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制度。

县水利局

2022年12月底前

(27)推进“一企一码”应用。归集应用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并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实现差异化监管、精准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28)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①注重源头防范,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②强化药品安全全程监管和医疗器械监管,提高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追溯体系。③争创全省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等监管执法部门

持续推进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5.市场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1)开展协同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不够深入,企业退出渠道不畅。(2)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不足。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29)推动开展、应用信用综合评价。依法依规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对市场主体开展公益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动相关部门利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结合部门行业管理数据,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为信用监管提供更精准的依据。

县发改局,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30)推广应用信用承诺制。在重点行业领域推广信用承诺制,依托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书,督促守信践诺。

县发改局,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31)探索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领域鼓励改革创新激励干事创业的容错纠错机制,在因现有科学技术、监管手段限制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的,或行政相对人、第三方弄虚作假、刻意隐瞒的部分情形,试行不予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县司法局,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2022年12月底前

(32)创新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十百千万”工程,组织质量技术服务专家从源头上开展全链条“巡回问诊帮扶”。

县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33)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四项清单”制度。全面梳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统一执法标准,编制实施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县司法局,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34)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执法监督纵向延伸,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

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2023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35)深化“互联网+监管”。推动省上升级改造闽政通办公APP“互联网+监管”小程序应用,推动监管、执法、信用等相关系统

县数字办

2022年12月底前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二、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6.政务服务(牵头部门: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1)在线办理深度、在线服务成效度不高,加强监管与服务创新不足,减证便民优化不足,政务服务便利度有待提升,“一窗通办”事项未实现全覆盖。(2)行政许可事项“减跑动”“减时间”成效较差,行政许可事项“一网通办”率、行政许可事项即办程度、“掌上办、指尖办”事项的覆盖率较低,政务数据共享不足。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36)持续拓展“一趟不用跑”事项,全面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提高至92%以上,“一趟不用跑”事项实际网办率大幅提升。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部门,

2022年12月底前

(37)建立帮代办服务机制,逐步形成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线上办、复杂事项帮代办”的办事模式。利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开展帮办代办工作评估评价,将评估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考核帮办代办服务的重要依据,提升帮办效能。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2年12月底前

(38)深化“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在企业准营、企业简易注销、企业招收员工、高频证照变更、灵活就业、婚育、身后等领域推进一批高频集成事项,进一步完善涉及企业和群众全生命周期的集成服务事项。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审改办

2022年12月底前

(39)设置“办不成事”专窗,落实“专窗收、专人办、专题督”处置机制,及时收集企业群众办事堵点,并督促部门改进提升。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2年6月底前

(40)依托“党建+”邻里中心,推动政务服务下沉基层,在园区、社区等设置便民办事点,依托银行网点在乡镇、街道等拓展高频事项自助办渠道,全面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2年12月底前

(41)推进“八闽办税码”融入地方政务应用。

县税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2年12月底前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6.政务服务(牵头部门: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1)在线办理深度、在线服务成效度不高,加强监管与服务创新不足,减证便民优化不足,政务服务便利度有待提升,“一窗通办”事项未实现全覆盖。(2)行政许可事项“减跑动”“减时间”成效较差,行政许可事项“一网通办”率、行政许可事项即办程度、“掌上办、指尖办”事项的覆盖率较低,政务数据共享不足。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42)完善12345热线服务企业机制,实现企业诉求满意率98%以上。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营商环境堵点问题,督促解决合理诉求。

县信访局,12345热线各联动单位

2022年12月底前

(43)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全省互认。在省上系统生成道路运输领域电子证照的基础上,配合省级部门做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在全省范围内互认的相关工作。

县交通局

2022年12月底前

(44)试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推进公安派出所“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试点,在符合条件的派出所设立“一站式”公安综合服务窗口,探索试行“不找警种、不分区域、一次办成”模式,为群众提供户政、治安、交警、出入境等“一站式”服务。

县公安局

2022年12月底前

(45)推动水、电、气、网“一站式”通办, 完善“管线基础资源产业联盟”,开启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逐步实现一站式一证通办。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城管局、数字办,国网安溪供电公司

2022年12月底前

(46)提升自助办的便利化水平。提升自助服务事项覆盖面,推动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医保、不动产、医疗卫生、教育等高频、重点领域的180项政务服务事项入驻自助一体机,实现自助办理。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底前

(47)推动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推广涉电行政审批申请“一窗受理”,审批流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自动反馈供电企业,用户线上可查。

县资源局、住建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国网安溪供电公司

2022年12月底前

(48)优化“泉服务”,丰富服务体验。进一步丰富平台主题分类,接入各区县特色服务,打造区县特色专区;新增支付宝、微信端小程序等渠道,实现用户多渠道访问;引用第三方大流量平台加强平台的引流,提升平台用户访问量。

县数字办

2022年12月底前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6.政务服务(牵头部门: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1)在线办理深度、在线服务成效度不高,加强监管与服务创新不足,减证便民优化不足,政务服务便利度有待提升,“一窗通办”事项未实现全覆盖。(2)行政许可事项“减跑动”“减时间”成效较差,行政许可事项“一网通办”率、行政许可事项即办程度、“掌上办、指尖办”事项的覆盖率较低,政务数据共享不足。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49)有序开放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产生的部分公共数据。建立公共数据开放、开发机制,并依托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稳妥有序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

县数字办

2022年12月底前

(50)政务服务全面共享应用电子证照和政务数据。依托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为各部门提供政务数据共享服务。在原有“全省不再重复提交证照”基础上,扩充完善办事材料类证照种类,形成321类“全省办事免提交证照清单”。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数字办,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底前

(51)在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就业创业、不动产登记、交通运输、婚姻登记、生育登记、医疗保障等领域推广电子证照应用。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资源局、交通局、医保局、数字办

2022年底前探索典型应用场景

(52)探索企业办事“一照通办”。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及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探索实行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经营许可、纳税、社保、医疗、民政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避免重复报送。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数字办,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底前

(53)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快培育数据交易市场主体,探索建立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流通服务等市场运营体系。加强网络数据安全监管,规范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信息通报工作,建立统分结合、共享联动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风险信息的获取、分析、研判、预警工作。

县数字办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6.政务服务(牵头部门: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1)在线办理深度、在线服务成效度不高,加强监管与服务创新不足,减证便民优化不足,政务服务便利度有待提升,“一窗通办”事项未实现全覆盖。(2)行政许可事项“减跑动”“减时间”成效较差,行政许可事项“一网通办”率、行政许可事项即办程度、“掌上办、指尖办”事项的覆盖率较低,政务数据共享不足。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54)推广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打造市、县两级惠企政策线上申兑统一入口,实现惠企政策全面梳理上线、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奖补申报全程网办、审核流程精简再造、奖补资金直达兑现。

县财政局、发改局、数字办,惠企政策各主管部门,

2022年12月底前

(55)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县财政局、发改局、数字办,惠企政策各主管部门

2022年12月底前

(56)强化审批服务中介超市管理。督促中介机构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运用中介服务的要求对中介组织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形成“全链条”的监管模式。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发改局

2022年12月底前

(57)持续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将活动列入各单位常态化工作内容,对行政审批流程中的“堵点”“痛点”问题立行立改。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2022年12月底前

(58)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年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福建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试点版)》相关规定,规范梳理各级审批系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企直通车等数据,初步研判可能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线索,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

县发改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工信商局、信访局、数字办等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7.登记财产(牵头部门:县资源局)

1)登记所需时间过长,未全面落实“一窗通办”,登记数据质量不高,办事指南要素不完整。(2)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开始时间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并登簿的结束时间较长。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59)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费线上“一窗受理”,加快实施网上缴纳税费,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收缴、 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

县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

2022年12月底前

(60)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在福建省不动产地籍数据系统优化和闽政通app相关功能实现的基础上,规范全市不动产地籍调查数据管理,推广应用闽政通app中权利人对本人名下不动产宗地图和房产分户图查询和查错纠错功能,实现地籍数据共享查询。

县资源局、数字办

2023年12月底前

61)推行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政务信息共享和核验。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进一步丰富共享信息,推动火化证明、收养登记等共享信息嵌入业务系统,提供本县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继承、亲属关系等涉及不动产登记公证书真伪验核服务,推进智能化审核,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

县资源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数字办

2022年12月底前

62)将公积金办理事项纳入二手房过户转移登记“一件事”套餐。

县资源局、住建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底前

(63)对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部分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

县资源局、司法局

2023年底前

(64)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群众免费公证的形式,开展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对部分难以获取的证明材料,在特定条件下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继承登记申请人应主动到公安、法院、医院、民政、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以及被继承人和继承人工作单位等积极获取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对难以获取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

县资源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底前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7.登记财产(牵头部门:县资源局)

1)登记所需时间过长,未全面落实“一窗通办”,登记数据质量不高,办事指南要素不完整。(2)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开始时间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并登簿的结束时间较长。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65)提升、完善安溪不动产登记“一证一码”便民服务模式。通过系统调取宗地图和房产分户图信息转换成二维码,展示在新颁布的不动产权证附记位置,不再粘贴纸质附图。

县资源局

2022年10月底前

(66)探索对接推动不动产登记“跨区通办”。

县资源局

2023年12月底前

(67)推广台商投资区二手房交易登记 “全链条”业务“云上办理”新模式。利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人脸认证、在线支付等技术,将二手房交易登记业务申报入口向中介端、群众端开放,群众通过手机即可“掌上核验、掌上查房、掌上签约、掌上缴税、掌上缴费、掌上领证”,房产中介通过“交易与登记”平台即可远程发起申请,推动二手房交易“不见面”办理。

县资源局、住建局,县税务局

2023年12月底前

(68)推动司法查询、法院查控、抵押登记、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等服务事项通过线上向公证机构、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单位延伸。

县资源局、住建局,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

2022年12月底前

(69)推行预告登记智能化审批。将高频事项预告登记作为推进智能化辅助审核的重点和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智能审核。

县资源局、住建局,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

2022年12月底前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8.纳税(牵头部门:县税务局)

1)线下办理涉税业务的等候和处理时间过长,纳税缴费时间较长。(2)使用电子发票的纳税人比例及纸质发票非接触申领比例较低,办税服务厅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平均等候办理时间较长,报税后事项耗时长。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70)建立健全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依法运用税收大数据,逐步建立健全精准推送补偿和矫正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法宣传和政策辅导。

县税务局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71)拓展税收优惠政策智能享惠在互联网端的运用。对税收政策内容进行碎片化梳理、标签化归集、组合化呈现,直观列表展现,助力纳税人应享尽享各项税收政策红利。

县税务局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72)建立“信用+风险”税务监管体系。依托税收大数据,提高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精准度,简化低风险任务推送流程,按照税务总局、省局部署,及时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对无风险纳税人不打扰、中风险纳税人进行风险应对、高风险纳税人移交稽查,有效提升税收征管效率。

县税务局

2022年12月底前

(73)集成推出税收政策“不问即知”、涉税事项“不见即办”、政策红利“不来即享”、部门信息“不跑即用”等“四不四即”服务快享新模式,实现从“企业找政策、找服务”到“政策、服务找企业”的转变,大幅压缩办税缴费的时间和成本。

县税务局

2022年12月底前

(74)扩大网上办税“同屏帮办”覆盖范围。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提高网上办税准确度和便利性。

县税务局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75)推广鲤城区经验做法,提供学税定制服务。为纳税人、缴费人在网上学堂开通学税定制服务,定制学税的教材、内容及方式,实现税收政策个性化教学。

县税务局

2022年12月底前

(76)推广惠安县经验做法,提供用税定制服务。利用“八闽办税码”实现部门个性化定制纳税人相关信息,如社保缴费证明、缴税证明、清税证明等。

县税务局

2022年12月底前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9.开办企业(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1)企业开办平台有待优化、“一张表单”填报模式有待推广、政银合作有待加强、企业注销平台功能有待优化。(2)开办企业便利度不够,新登记企业增长率及覆盖度不高。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77)开展“一照多址”改革。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不含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在其住所同一县级行政区划内允许办理多个经营场所登记,免于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12月底前

(78)积极指导市场主体使用公安二维码标准地址登记住所(经营场所),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2022年10月底前

(79)探索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备案)简单变更事项“免申即办”。

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10月底前

(80)在我省管理措施出台后,实施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

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12月底前

(81)允许对无人售货商店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

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82)提高企业设立登记便利化。依托省里建成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逐步实现全市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申领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等事项“一网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口领取”。

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社局、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税务局

2022年12月底前

(83)通过省上完善后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建立在线推送银行预约账号模式,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

县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医保局、数字办,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

2022年12月底前

(84)简并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由纳税人在开办环节一次填报和确认,实现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一表集成”。

县税务局

2022年12月底前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0.政府采购(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1)政府采购部门的调查及取证手段有限,取证内容超出职能范围。(2)清除政府采购领域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措施不够完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采购人预付采购资金等融资措施落实成效较差;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管理超时预警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85)清除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依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底前

(86)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在采购公告阶段提前公开采购文件,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

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87)加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推进力度,将“政采贷”发放情况纳入银行业机构服务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评价体系。

县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

2022年12月底前

(88)敦促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89)强化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强化采购合同签订的线上操作功能,完善超时操作预警机制,严格履约付款。

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底前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1.招标投标(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对标6个创新试点城市:未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招标投标的智慧监管有待加强;未实现各平台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招投标领域的信用评价与信用修复机制未完善。

对标省内先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推进较慢,进场交易登记事项线上办理工作较差,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电子保函使用比例较低,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尚未健全。

2021年省营商环境监测督导中位列良好等级。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90)构建招标投标领域跨部门联合协作机制。探索引入大数据分析技术,加强招标投标智慧监管,持续推进“投标文件雷同”系统判定工作,进一步完善督办转办机制,确保雷同线索“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反馈”,建立整治工程领域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联合协作机制。

县发改局、工信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城管局、数字办

2022年12月底前

(91)推动企业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在招投标领域互认互调,推动CA证书与其他地市的CA证书兼容互认,拓展CA证书移动数字证书认证、扫码签章、扫码加解密等功能。

县发改局

2022年10月底

(92)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

县水利局

2022年10月底

(93)实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差异化监管,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2022年12月底前

(94)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应用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加强监督,加强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县发改局,相关行业监管部门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95)推进远程异地评标。提升交易平台功能,与周边地区之间开展远程异地评标。

县发改局

2022年12月底前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1.招标投标(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1)部分类型工程未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招标投标的智慧监管有待加强,未实现各平台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招投标领域的信用评价与信用运用机制未完善。(2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推进较慢,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电子保函使用比例较低。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96)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推进“招标最多跑一趟”举措,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一网览尽”,加强与省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的对接;推广电子合同平台,逐步实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合同在线签订和变更,各行业监督部门在9月底前要出台电子合同管理规定,加强合同监管

县发改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城管局、数字办

2022年12月底前

(97)扩展电子保函适用范围,实现住建、交通、水利、信息化等工程建设项目全覆盖,包括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多种类型。

县发改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数字办

2022年10月底前

(98)明确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权责。制定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专项权责清单,进一步明晰各行业监督部门职责。

县发改局,县委编办,县工信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城管局、数字办

2022年12月底前

(99)对接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探索信用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的应用。

县发改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城管局、数字办

2022年12月底前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四、营造更具吸引力的投资环境

1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资源局

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未实现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全流程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相关部门系统数据互通共享不畅导致企业需反复提交材料。(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竣工验收备案、建林地审核、规划许可证核发、施工许可证核发、取水许可审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特殊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等事项所需准备的材料数及时间过多,告知承诺办结审批事项占审批事项的占比、在社会投资房建类和社会投资工业类审批过程中,已实现线上办理的事项占比较低。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100)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探索实行“统一受理、同步评估、统一反馈”的运作模式。扩大社会投资项目在土地供应前的评估范围,简化项目后续报审环节,采用承诺制管理。实现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结果共享。土地供应前,提前出具是否建设防空地下室意见和人防建设指标。

县资源局,县发改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水利局、气象局、工改办

2022年12月底前

(101)简化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建手续。将“人防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纳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流程。

县人防办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102)推行联合验收“一口受理”“结果共享”。调整优化“多验合一”系统,科学合理确定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在联合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强化风险管控,确保项目符合规划要求。推进建筑工程领域联合验收的一站式申请和办理。将联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合并办理,在线核发联合验收合格通知书,并通过系统对接实现验收结果和数据的共享。人防部门根据意见书直接备案。

县住建局,县资源局、人防办、工改办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103)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无纸化试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在工改等领域为企业提供多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及统一的电子签章应用服务。

县工改办,县工改各成员单位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104)推行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对各类小型市政接入工程,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程建设涉绿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公安交警部门交通影响审批等全程在线、并联办理。

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工改办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资源局

 

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未实现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全流程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相关部门系统数据互通共享不畅导致企业需反复提交材料。(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竣工验收备案、建林地审核、规划许可证核发、施工许可证核发、取水许可审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特殊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等事项所需准备的材料数及时间过多,告知承诺办结审批事项占审批事项的占比、在社会投资房建类和社会投资工业类审批过程中,已实现线上办理的事项占比较低。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105)试行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加快统一地方相关测绘测量技术标准,实现同一阶段 “一次委托、成果共享”。

县资源局、住建局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106)承接部分工程资质行政审批权限。在已承接省上下放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一、二级资质审批权限的基础上,同步做好省上下放的建筑业企业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审批权限。

县住建局

2022年12月底前

(107)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实行产业园区、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港口航道、矿产资源、流域和水利水电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繁简分离管理,试行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推行民生工程领域“打包”审批。

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108)利用土地报批、挂牌公示期,对政府投资项目、工业厂房等项目审批中耗时最长的项目建设方案审批等提前开展技术审查,出具相应的模拟审批手续。项目业主在获得用地后,可凭模拟审批结果换取正式批文,实现“拿地即开工”。

县工改办,县资源局,县住建局

2022年12月底前

(109)推动建设项目审图业务统一打包,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竞价方式确定一家具备较高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担,签订购买合同,由政府集中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建立跟踪服务台账,控制图审耗时。推行电子化审图,实现部门共享互认和在线审查。

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工改办

2022年10月底前

(110)优化市工建系统,建立网上函审、网络视频会审等线上会审方式。在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事项办理中,全面推行“缺席默认”制。严控评审时限,提高项目评审效率。

县工改办

2022年12月底前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资源局

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未实现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全流程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相关部门系统数据互通共享不畅导致企业需反复提交材料。(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竣工验收备案、建林地审核、规划许可证核发、施工许可证核发、取水许可审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特殊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等事项所需准备的材料数及时间过多,告知承诺办结审批事项占审批事项的占比、在社会投资房建类和社会投资工业类审批过程中,已实现线上办理的事项占比较低。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111)全面完成新建标准化园区的区域评估,并向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延伸,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区域评估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县发改局

2022年12月底前

(112)探索“桩基先行”分段审批。由资源局签署意见的总平图,作为项目先行办理桩基工程施工许可证,助力项目快开工,条件成熟后全市推广复制。

县住建局

2022年12月底前

(113)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试点实行建筑师负责制,推动建筑师个人执业事务所有序发展。

县住建局

持续推进

(114)探索实施工程质量安全保险制度。在风险可控且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前提下,探索在新建企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保险试点,将保险机制引入施工过程监管。

县住建局、金融办,泉州银保监分局安溪监管组

持续推进

(115)试行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对符合竣工验收的地下室,人防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部分的验收核查。对办理了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采用单独竣工验收方式,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可单独投入使用。同时,加强风险管控,确保项目整体符合规划要求和质量安全。

县住建局、资源局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3.获得电力(牵头部门:国网安溪供电公司)

1)供电可靠性较差。(2)电费透明度指数、用电报装客户装表接电时间与省内最优水平仍有差距,本地区用电报装业务线上办理比例不高。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116)推动园区用电便利化。开展标准化园区建设试点,推行“开关站+配电室”站房配置模式;整合创新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标准化园区供电模式。政府出台实施细则落地延伸投资政策。

国网安溪供电公司,县发改局、工信商局

2022年10月底前

(117)降低高压用户办电成本, 确保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电的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的政策落地实施。

国网安溪供电公司,县发改局、工信商局、财政局

2022年10月底前

(118)推广“刷脸办电”,实施“云服务”。共享证照,用户无需携带证件即可享受办电服务;实施“云诊断”、“云会审”、“云验收”等线上“云服务”,优先推广集安装、运维一体的“泉电e享”服务等,持续压减相关办电时长。

国网安溪供电公司,县数字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2年10月底前

(119)学习借鉴杭州市创新举措,开展非电网直接供电环节违法行为综合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督促指导供电主体规范收费行为,确保电价政策和优惠措施落实。

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

2022年开展

(120)供电企业施工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相关费用,由当地政府按规定承担或减免。

县财政局、国网安溪供电公司

2022年12月底前

(121)持续拓展“网上国网”、政务服务平台等办电渠道,推进业务“一网通办”,让“数据跑”代替“客户跑”。

国网安溪供电公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2年10月底前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4.获得用水用气(牵头部门:县城管局)

1)用气报装申请材料数量较多,未实现业务全程网上办理。(2)水质合格率、获得用气有外线工程平均办理时间与省内最优水平仍有差距,新增智能燃气表安装数占比较差。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122)燃气智能设备推广应用。新增燃气表100%安装智能表,今年在安溪范围内全面实施物联网燃气表推广应用,全年安装量不低于0.8万台,同时在全县范围内持续投放自助购气设备2台,累计5台。

县城管局,新奥燃气公司

2022年12月底前

(123)拓宽办理渠道、提升办事便利度。推广燃气报装电子签约。在用户报装环节,营业厅端实行电子签约无纸化办公,用户端实现小程序线上签约“零跑腿”服务。

县城管局、新奥燃气公司

2022年12月底前

(124)降低获得用水用气成本。①供水供气企业施工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相关费用,由当地政府按规定承担或减免。②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或由县财政投资委托供水企业建设。

县财政局,县城管局

2022年12月底前

(125)持续提升供水服务水平。实施中心城区供水旧管网改造及水质优化工程,订制“一项目一方案”,提供获得用水专属服务。

县城管局,县自来水公司

2022年12月底前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5.融资支持(牵头部门:县金融办)

1)政府性融资担保杠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2)涉农贷款、普惠小微贷款、“银税互动”、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等信贷类指标增速较低,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人数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增长还不理想。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126)实施“首贷首办”深耕行动。建立线上首贷服务中心,开展金融服务小分队现场助企专项行动,推动“首贷首办”金融产品创新,加快推动社保、公积金、水电气等信息共享,支持银行提高全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比例。

县金融办、工信商局,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安溪监管组

2022年12月底前

(127)推动“信易贷”服务地方民营企业发展。以地方特色产业为切入点,采取公共信用+行业信用+企业自主评价等多方综合评价推动“信易贷”服务产业发展,并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推动担保公司“见贷即保”,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获贷率。

县发改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安溪监管组

2022年12月底前

(128)提供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推进银行依规共享政务数据,做活政府的政务数据资产;开展银行与平台数据直连试点,依托政务数据探索开展大数据贷后管理模式。

县金融办、发改局、数字办,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

2022年12月底前

(129)建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县。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模式,加大对乡村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推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加大财政资金对信贷融资和保险的风险补偿和保险补助力度,做大农村信贷风险补偿规模;

泉州银保监分局安溪监管组,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130)畅通县域境外直接债务融资渠道。

县金融办、发改局,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

2022年10月底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5.融资支持(牵头部门:县金融办)

1)政府性融资担保杠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2)涉农贷款、普惠小微贷款、“银税互动”、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等信贷类指标增速较低,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人数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增长还不理想。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131)提高线上融资对接效率。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金服云”等融资服务平台,应用公共信用信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县金融办、工信商局,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安溪监管组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132)建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府引导型基金体系。建立三位一体的政府引导型基金体系、国有基金投资容错纠错机制,与优质投资机构、产业方、科研院所合作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股权投资基金链。

县财政局、金融办

2022年12月底前

(133)开展绿色金融提升促进工程,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做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促进金融资源流向绿色低碳环保产业。

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安溪银保监分局,县金融办

2022年12月底前

(134)聚焦北交所上市建立北交所预备队名单,加快培育国有上市主体,联合福建证监局、北交所精准辅导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登陆新三板备战北交所上市。

县金融办,上市办

2022年12月底前

五、营造开放包容的人文城市环境

16.劳动力市场监管(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1)就业补助资金申领办理渠道单一,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比例偏低。(2)未实现流动人员服务数字化管理,流动人员档案数字化建设还未完成。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135)创新公共就业服务方式。涉及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等就业服务事项全面线上办理,提升申办失业金申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等业务便捷水平,实现“一趟不用跑”便民服务。

县人社局

2022年10月底前

(136)推广应用“人策匹配”。推广“人策匹配机器人”试点成果,对企业群众的政策需求精准画像,与政策批量匹配,让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

县人社局

2022年12月底前

(137)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立完善工资支付“大数据+监管”。依托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大数据平台,提高在建项目用工实名制、工资发放、人工费拨付等方面预警精准度,提升实时动态监管效率。

县人社局、住建局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7.包容普惠创新(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1)R&D经费占GDP比重较低,科技创新财政投入不够,财政科技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较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生态环境有待改善,综合立体交通建设存在短板。(2)创新创业活跃度方面,政府属研究机构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总量比重偏低,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率较低。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拥有量占比较低,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率较低。人才流动便利度方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服务人才增长率偏低。基本公共服务方面,高中阶段生师比、义务教育阶段生师比、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生师比较差,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较低,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较低,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较低。综合立体交通方面,公路完成客货运量同比增长率较低。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发展方面,我县获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数量为零。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138)搭建合作平台,服务利用外资提质增量。充分发挥我县商务智库及招商引才顾问作用,加快建立投资促进合作平台,探索委托招商方式,加大精准招商,争取引进一批优质产业外项目,服务全市外资项目提质增量。

县工信商局

2022年10月底前

(139)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对标RCEP等多双边协定有关条款,推动一批改革试点、创新举措、试点政策及合作项目。

县工信商局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140)加强闽台交流融合。进一步深化闽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努力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持续推动台胞台企同等待遇落细落实。

县委台港澳办

2022年12月底前

(141)优化涉台司法服务。开展涉台司法宣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涉台经济纠纷调处,探索建立打击防范侵犯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

县委台港澳办,县司法局

2022年12月底前

(142)对接《泉州市外商投资指引》(2022年版),制定出台我市稳外资政策,规范线上兑付政策资金流程,强化跟踪服务,为外商投资提供便利。

县工信商局、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

2022年12月底前

(143)落实政府对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研发投入培训辅导,举办研发经费政策及统计业务培训。

县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

2022年12月底前取得成效,中长期坚持

(144)优化人才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来安就业创业政策;完成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50人以上;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持续推动台胞同等待遇落细落实。

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

2022年12月底前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7.包容普惠创新(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1)R&D经费占GDP比重较低,科技创新财政投入不够,财政科技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较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生态环境有待改善,综合立体交通建设存在短板。(2)创新创业活跃度方面,政府属研究机构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总量比重偏低,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率较低。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拥有量占比较低,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率较低。人才流动便利度方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服务人才增长率偏低。基本公共服务方面,高中阶段生师比、义务教育阶段生师比、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生师比较差,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较低,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较低,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较低。综合立体交通方面,公路完成客货运量同比增长率较低。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发展方面,我县获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数量为零。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145)对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并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推荐申报科技创新券。

县科技局

2022年12月底前取得成效,中长期坚持

(146)完善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文艺精品公益性演出,打造便民文化圈。

县文体旅局

2022年12月底前

(147)构建高水平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提升改建口袋健身公园,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对群众开放。

县文体旅局,城管局

2022年12月底前

(148)推进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建设,主动接入省级监管平台,加强医师线上执业行为监管。拓展“互联网+”应用,配合省级实施县域医疗卫生信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二期)。

县卫健局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149)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县教育局、发改局

2022年12月底前

(150)补充中小学、幼儿园师资,依标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推动依标核定幼儿园教职工人员规模控制数。新改扩建一批幼儿园、中小学校,增加学位供给。落实公民同招政策,优先在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购买公办学位。

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发改局、财政局、资源局、住建局

2022年12月底前

重点任务

差距短板

目标要求

提升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7.包容普惠创新(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1)R&D经费占GDP比重较低,科技创新财政投入不够,财政科技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较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生态环境有待改善,综合立体交通建设存在短板。(2)创新创业活跃度方面,政府属研究机构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总量比重偏低,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率较低。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拥有量占比较低,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率较低。人才流动便利度方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服务人才增长率偏低。基本公共服务方面,高中阶段生师比、义务教育阶段生师比、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生师比较差,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较低,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较低,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较低。综合立体交通方面,公路完成客货运量同比增长率较低。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发展方面,我县获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数量为零。

 

2022年市营商环境监测中,进入标杆等次。

(151)优化养老服务。落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护理型床位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对在养老机构从事康复护理等的毕业生及一线人员实施人才激励。

县民政局、财政局

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

(15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高于近3年平均值,重污染天数比例0.0%,PM2.5、PM10年平均浓度分别不高于21.5、39微克每立方米。

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底前

(153)主要流域优良水质比例97.3%以上,小流域优良水质比例89.7%,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县水利局、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

2022年12月底前

(154)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县生态环境局、资源局

2022年12月底前

(155)完成森林覆盖率年度保护任务。

县林业局

2022年12月底前

(156)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农村公路畅通工程,重点推进农村公路提级改造和通建制村公路“单改双”,有序推进较大自然村(组)公路硬化,新改建农村公路50公里。

县交通局、财政局

2022年12月底前

(157)2022年12月底取得成效,长期坚持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安全隐患整治。改造农村公路危桥7座,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70公里。

县交通局、财政局

2022年12月底前


附件3

 

安溪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

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推进小组成员

       吴毓舟  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  刘永强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曾惠彬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林曙铭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王礼藕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林毅敏  县政府副县长

  李树明  县政府副县长

  卢荣斌  县政府副县长

  洪天阳  县政府副县长

  谢建新  县政府副县长

  陈建煌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黄小丹   县人民法院院长   

施文凭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汉阳   县委办公室主任

  陈艺能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郑紫文  县委编办主任

  刘金顺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白世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魏中南  县发改局局长

  高志强  县教育局局长

  林丽艳  县科技局局长

  王辉荣  县工信商局局长

  李宝花  县民政局局长

  谢日钦  县司法局局长

  李森有  县财政局局长

  马向阳  县人社局局长

  白文扁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升鹏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谢秦楚  县住建局局长

  黄伟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小鹏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谢志锋  县水利局局长

  林清杰  县文体旅局局长

  柯荣钦  县卫健局局长

  杨南山  县应急局局长

  陈思臻  县统计局局长

  

  许锦斌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炳昌  县税务局局长

  李钟凯  医保局安溪分局局长

  林金灿  县金融办常务副主任

  刘艺锋  县城管局局长

  许奇树  县数字办主任

  陈建安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林志欣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谢明智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叶春霖  泉州海关驻安溪办事处主任

  林荣仁  国网安溪供电公司总经理

    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行长

  林升平 泉州银保监分局安溪监管组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安溪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指导和统筹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研究和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大事项,会商解决营商环境优化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监测提升服务工作,督促各单位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工作机构

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和7个专项小组。

(一)办公室

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承担推进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做好全县营商环境监测提升服务相关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协调推进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承办推进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王礼   县委常委 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  魏中   县发改局局长

     吴思   县发改局副局长

  黄贤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各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1名股室负责人为办公室联络员。

(二)商事制度改革专项小组

负责“开办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登记财产”等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一件事”“异地通办”等改革事项。其中,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开办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指标,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登记财产”指标,各自承担本专项小组相关指标日常工作

 长:  林曙铭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许锦斌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杰琳    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员:  杨文剑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艺斌    县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

吴思福    县发改局副局长

林志欣    县公安局副局长

董小湖    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林宝清    县人社局副局长

林荣继    县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艺锋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程荣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文格    县应急局三级主任科员

白哲锋    县数字办副主任

黄贤权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徐文真    市公积金中心安溪管理部三级主任科员

  陈怡澄     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安溪分中心负

   陈俊杰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谢明智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县税务局副局长

  郑育民    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副行长

(三)政务服务专项小组

负责“政务服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兑现、相关领域的“一件事”“异地通办”等改革事项。其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负责“政务服务”指标,县发改局牵头负责“招标投标”指标,县财政局牵头负责“政府采购”指标,各自承担本专项小组相关指标日常工作

 长:  林曙铭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魏中南   县发改局局长

李森有   县财政局局长

  陈建安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员:  吴思福   县发改局副局长

  林志忠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黄贤权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郑文捷   县工信商局一级主任科员

  林志欣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颜志清   县民政局副局长

  董小湖   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林宝清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艺斌   县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

  林荣继   县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艺锋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娇阳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谢颖轩   县卫健局副局长

  杨文剑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周文忠  县金融办副主任

  黄艳琳  县信访局副局长

白哲锋  县数字办副主任

      县税务局副局长

(四)工程领域改革专项小组

负责“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用气”“获得电力”等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一件事”“异地通办”等改革事项。其中,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住建局牵头负责“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县城管局牵头负责“获得用水用气”指标,国网安溪供电公司牵头负责“获得电力”指标,各自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长:  李树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谢秦楚    县住建局局长

  陈建安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林荣仁    国网安溪供电公司总经理

 员:  林荣继     县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贤权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吴思福    县发改局副局长

郑文捷    县工信商局一级主任科员

  刘聪艺   县资源局副局长

  许章色   县生态环境局二级主任科员

  白哲锋   县数字办副主任

  许毅扬   安溪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谢金龙   安溪新奥燃气公司总经理

陈艺斌   国网安溪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五)财税贸易专项小组

负责“跨境贸易”“获得信贷”“纳税”等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一件事”“异地通办”等改革事项。其中,县贸促会牵头负责“跨境贸易”指标,县金融办牵头负责“获得信贷”指标,县税务局牵头负责“纳税”指标,各自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长:  王礼藕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李文师   县贸促会会长

林金灿   县金融办常务副主任

  黄炳昌   县税务局局长

 员:  苏志强   县贸促会四级主任科员

  周文忠   县金融办副主任

       县税务局副局长

  郑文捷   县工信商局一级主任科员

吴思福   县发改局副局长

  林志忠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陈艺锋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文剑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白哲锋   县数字办副主任

  钟文明   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副行长

  林永胜   泉州海关安溪办事处三级主办

  林升平 泉州银保监分局安溪监管组负责人

(六)法治建设专项小组

负责“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一件事”“异地通办”等改革事项。县人民法院牵头负责“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陈建煌   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  黄小丹   县人民法院院长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吴思福    县发改局副局长

      郑文捷    县工信商局一级主任科员

                  林志欣    县公安局副局长

                  董小湖    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林宝清    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聪艺    县资源局副局长

  许章色    县生态环境局二级主任科员

  林荣继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杨文剑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周文忠     县金融办副主任

  白哲锋     县数字办副主任

  谢明智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县税务局副局长

  林永胜     泉州海关安溪办事处三级主办

钟文明    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副行长

  林升平  泉州银保监分局安溪监管组负责人  

陈怡澄    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安溪分中心负责人 

(七)创新创业创造专项小组

负责“包容普惠创新”“劳动力市场监管”等营商环境指标相关工作,并协调推进相关领域的“一件事”“异地通办”等改革事项。“包容普惠创新”指标由县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商局、民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文体旅局、卫健局按各自领域牵头负责;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各自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长:  王礼藕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谢建新   县政府副县长

李树明   县政府副县长

卢荣斌   县政府副县长

  洪天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魏中南   县发改局局长

  马向阳   县人社局局长

  高志强   县教育局局长

  林丽艳   县科技局局长

  王辉荣   县工信商局局长

  李宝花   县民政局局长

  刘升鹏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黄伟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林清杰   县文体旅局局长

  柯荣钦   县卫健局局长

 员:  陈艺能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吴思福   县发改局副局长

  林宝清   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炎地   县教育局副局长

  余君伟   县科技局副局长

  郑文捷   县工信商局一级主任科员

  颜志清   县民政局副局长

  许章色   县生态环境局二级主任科员

  陈艺锋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俊杰   县文体旅局副局长

  郑贵阳    县卫健局副局长

  杨文剑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怡澄   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安溪分中心负责人 

(八)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专项小组

负责督促县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推动落实。

 长:  曾惠彬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副组长:  刘金顺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陈艺能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员:  魏玉铭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林志艺   县委办三级主任科员

  吴熙志   县委编办副主任

  许充分   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思福   县发改局副局长

林宝清   县人社局副局长

             董小湖   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以上推进小组及下设各专项小组、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自然接任,报推进小组办公室备案。推进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报县委、县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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