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安溪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
来源 :县委依法治县办 时间:2022-04-29 17:28 浏览量: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以及省、市、县统一部署安排,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今年5月份在全县组织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现将《2022年安溪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安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安溪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主题宣传方案

2022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国家第一部民法典实施的第二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打造法治强省”工作部署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制定2022年我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县党代会等会议部署,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全体公民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以高质量普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进农村

三、时间安排

2022年5月1日—5月31日

四、重点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宣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县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二)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深入宣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领导干部民法典普法。把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计划,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推动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法律精神、原则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强省氛围。围绕民法典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问题,组织制作系列短视频,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宣传局面。

(五)建好用好民法典法治文化阵地。制作高质量民法典普法宣传产品,建设民法典宣传教育资料库。广泛开展以民法典普法为重点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民法典普法与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紧密结合。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民法典普法中的运用,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

(六)结合“三提三效”活动,充分运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专家学者等法律职业者在民法典宣传教育中的作用。结合“三下乡”开展“民法典进农村”活动。加强以案普法,把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

(七)推动民法典普法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工作一体推进,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法治乡村建设。组织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以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为载体,征集展播一批民法典宣传优秀动漫微视频。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重点内容。

五、工作安排

1.开展“民法‘典’亮夜空”亮灯亮屏活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利用灯光秀、公共场所显示屏等自有宣传阵地展示民法典宣传标语、宣传画及视频,为群众展现一场绚丽的视觉盛宴营造浓厚的民法典宣传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2.开展“促乡村振兴·民法典进农村”宣传活动。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联合开展“民法典进农村”活动,组织全县农业农村系统、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深入美丽乡村,围绕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法律宣讲、文艺表演、视频展播、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法律法规,让法治精神更加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各乡镇)

3.参与“携手喜迎二十大,学法用典向未来”民法典专题有奖知识竞赛。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泉州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泉州公共法律服务”举办的民法典专题知识网络竞答,营造良好学法氛围,提高民法典的知晓率。(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4.拍摄“茶乡的民法典故事”律师以案释法系列普法微视频。精选安溪律师运用民法典办案的真实案例,针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继承、肖像权和民间借贷等热点问题,拍摄有地方特色的原创普法微视频,并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展播,提高民法典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5.举办“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司法行政系统支队聘任仪式暨线上宣讲第一课。举行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仪式,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成员代表颁发聘书。由县司法局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就群众关心的民法典热点问题开办一期“新法面对面”线上宣讲。(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6.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县信访局、县司法局联合举办“遵循条例·维护民利·促进和谐”主题宣传活动;就2022年5月1日实施的《信访工作条例》开展一期“新法面对面”线上宣讲;编印折页,提高群众依法信访观念和理性维权意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司法局)

7.选派优秀干警,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开展专题宣讲。(责任单位:县法院)

8.把《民法典》列入5月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9.开展围绕学习贯彻宪法、民法典,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畅谈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征文;结合工作例会、座谈会开展民法典的学习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县民宗局)

10.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宣传,利用“5·20”世界计量日举办一场宣传活动。(责任单位:监局)

11.“五四青年节”节点,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开展“《民法典》视角下青年婚恋观”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的冷静期制度、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深入探讨提升婚姻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2.开展“民法典”进企业宣传,并结合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法宣传,进一步保障职工权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3.开展“民法典进小区”活动,组织物业协会、物业公司,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向小区居民宣传民法典,重点普及物权编知识,倡导居民群众明理守法,物业企业诚信经营。(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4.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和当前疫情防控实际,在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期间,充分利用各种交通出行场景宣传阵地,点亮交通运输“全行业、全窗口”电子屏幕,实现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办公场所、全县公路主干道、道路水路运输场站、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或宣传视频,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15.在龙津公园、圆潭公园等所辖公园景区宣传栏、公益广告牌、主次干道大型LED显示屏宣传《民法典》宣传标语、海报和相关知识。(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16.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发放民法典、商务法律法规宣传单;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局)

17.5月下旬,邀请法律专家到武警中队,围绕民法典中的军人婚姻、购房、接待等广大官兵关注的事务法律问题进行宣讲解读,开展“送民法典进军营”活动。(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局)

18.组织机关干部通过微信群等平台学习民法典知识;开展民法典进学校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主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学校LED屏、宣传栏播出民法典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在龙津公园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通过架设宣传展板,分发宣传材料,LED屏幕滚动播出等方式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护林意识,为依法保护、发展林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六、工作要求

(一)突出思想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全过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正确阐释民法典的内涵和意义,使民法典更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以民法典精神凝心聚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民法典普法在推进社会治理中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作用,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格局。

(三)注重面向基层。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结合,坚持热在基层、热在群众,结合“三下乡”等活动。积极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载体,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增强吸引力,扩大覆盖面,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挖掘民法典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总结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

(四)增强实际效果。坚持效果导向,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开展主题宣传。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重在经常,进一步提高民法典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强省宣传工作,民法典宣传月组织实施情况、蒲公英普法志愿活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将列入今年的法治督查项目,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活动,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五)强化信息共享。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相关讯息、简报、图片,请及时上传至“安溪县‘八五’普法工作群”;相关活动图片,也请及时上传到“百千万计划”平台(主题活动图片要体现年份、主题、主办单位三要素)。

联系人:林传生;联系电话:23288932。

 

附件:民法典宣传月标语、海报及宣传视频

 


附件

民法典宣传月标语、海报及宣传视频

一、民法典宣传月标语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打造东南沿海法治高地

2.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3.民法典进农村,“蒲公英”在行动

4.“普”福八闽,“法”惠人生

5.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6.培育法治文化,打造法治强省

7.打造法治强省,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

8.学法于心,守法于行

9.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法治强省、民法典宣传海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TwnyEWdvTrhjd_cZFHEpQ

提取码:zdt1

三、民法典宣传短视频、省“少女小渔”普法公益宣传画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UCCpDobBwielIoKYlJsmg

提取码:6103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jjm1axhY12-cytwqW54XQ

提取码: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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