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男子入职2小时猝死算工伤吗
时间:2021-03-04 11:30 浏览量:

最近,“男子入职2小时猝死”的话题成为热点。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这一要求又引发了热议。那么,这要求合法吗?

●工人岗位上猝死,赔偿金引发争议。

2020年10月,上海金山朱泾某防护用品公司由于工期紧张,通过松江一中介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李某当晚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但两个小时李某突然晕倒在地随即不省人事。

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公司则认为李某仅到岗2小时,仍在“试工阶段”,只能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适当补偿。

●调解情理法相容,认定工伤化解纠纷。

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金山区朱泾镇调委会请求帮助。调解员分析说:“试工是了解应聘者的一种手段,但是我国劳动法律中并没有试工这一法律概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判断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基于用工这个客观事实。李某伟到岗工作2小时实际已与防护公司确立了劳动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权益受法律保护。”

死者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形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经过调解员的劝导,死者母亲表示愿意适当退步,愿积极协助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公司也一次性支付人道主义补偿款。

●小法提示:工伤认定,你需要知道这些!

(一)这7种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患职业病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这3种情形之一,视同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②在抢险救灾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①②情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③情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如何认定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1.工作原因

是否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受用人单位指派,是否与工作职责有关,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等因素。

2.工作时间

是否属于因工作所需的时间。

3.工作场所

是否属于因工作涉及的区域以及自然延伸的合理区域。

(四)什么是 “因工外出期间”?

①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②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③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的4种情形

①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

②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③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

④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

(六)有这3种情形之一,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①故意犯罪的;

②醉酒或者吸毒的;

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七)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三种处理方式

①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③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八)特殊情况下工伤事故谁担责?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派遣: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指派: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转包: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挂靠关系: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九)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哪些材料?

①工伤认定申请表;

②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③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综合整理: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