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到一家新单位上班,单位说我的劳动合同还在之前的公司没有解除,但是那家公司我已经联系不上了,这个要怎么处理?
时间:2023-04-20 00:00 浏览量:
您好!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申请补办【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登记】手续:   1.(1)经商事系统查证,用人单位处于注销或被吊销状态,员工可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就业创业证》或身份证,下同),到相应的市、区就业中心业务窗口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登记】手续。   (2)经人民法院或劳动仲裁部门确认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拒不为当事人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登记】的,当事人可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到相应的市、区就业中心业务窗口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登记】手续。   2.经商事系统查证,用人单位虽未被注销或被吊销,但实际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并无法取得联系的,员工可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到相应的市、区就业中心业务窗口申请发函调查。市、区就业中心业务窗口予以发函调查,并根据回函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3. 经商事系统查证,用人单位处于经营状态,但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已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登记】手续,员工又无法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的,市、区就业中心可向员工提供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方便员工与原单位协商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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