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诊所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时间:2023-08-03 18:58 浏览量:

  满足下述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可以开办诊所,并在诊所营业前备案: 

  (一)申请在城市(含县城关)设置诊所的个人,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及执业医师资格;在乡(镇)和村申请设置诊所的个人,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及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四)不属于以下任一情况: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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