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2023年度出租汽车奖励涨价补贴资金补助及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数据申报数据公示
时间:2024-02-01 11:34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6号)文件精神,按照《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道路客运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泉交规〔2023〕6号)等文件要求,经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核查,并报县交通运输局审核,现拟将2023年度我县1家出租汽车企业奖励涨价补贴资金补助及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数据上报市级,具体详情见附件。按照文件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至2月7日止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安溪县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68791710。

  附件1:安溪县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出租车考核自评报告

  附件2: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出租车运营补贴资金考核评分表

  附件3:2023年度电动化巡游出租汽车明细表

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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