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户籍在安溪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农业银行卡,到所属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亦可通过“福建居民养老保险”互联网小程序进行线上办理。(省内户籍的居民可持居住证在省内居住地办理)
2.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应按年缴交,每年只需缴纳一次。居民可将相应保费存入与税务签订批扣协议的农业银行卡内待税务部门批扣,也可通过“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申报缴纳与查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输入身份证和姓名即可缴纳。
3. 参保人员户籍迁移,参保关系如何转移?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保关系的,应携带身份证及户口本在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保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养老保险关系都不转移,按原户籍地领取。
4. 城乡居民保养老金的待遇标准是如何计算的?
养老金的计算标准: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政府缴费补贴及利息)÷139+基础养老金150元/月+(符合被征地养老保障对象的叠加180元/月)。 其中从2022年至2024年,我县每年1月1日起城居保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我县最低标准为: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140元;2023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150元;2024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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