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李立新)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先父李立新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同美农场北石分场墓山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国用(1993)第2517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理人):李斌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