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林清流)
时间:2021-11-2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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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产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房产所有权证号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安房权证参内乡字第201401468号,安国用(2014)第0037596号 |
林清流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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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茶博汇第15幢3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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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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