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林文毫(林文和))
时间:2026-01-0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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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先祖父林文毫(林文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安溪县官桥镇莲兜美村1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集建(1992)第020404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文毫 林文和(林加声代)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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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