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措施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拟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规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县级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指导协调基层老龄健康事业发展。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放射、环境、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母婴保健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负责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等工作。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落实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协调开展县级控烟履约相关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医疗机构及其服务、技术、质量、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措施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八)贯彻“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方针,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统筹中西医发展,指导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十)负责组织推进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规定负责公立医院监管。组织指导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措施,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并组织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
(十三)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辖区内院校医学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四)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健全完善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统计、信息分析等工作,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国际交流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六)负责上级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以及公民无偿献血工作
(十八)按有关规定承担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县卫健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永春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贫困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马永辉
联系电话:0595-23232413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309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 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督查、年鉴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效能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人事与科教股
负责人:马雪峰
联系电话: 0595-68791326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214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机关和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援外及其他外事工作,组织卫生健康对口支援人员选派工作。
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和学科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指导医疗卫生健康方面的技术推广和科研成果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建立全科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和制度。指导辖区医学教育。
(三)规划与改革股
负责人:郑贵阳
联系电话: 0595-23221217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217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 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规划和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拟订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承担县属卫生健康项目及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加强全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管理。承担卫生健康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组织研究提出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医药卫生、公共卫生综合改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财务审计股
负责人:李炳春
联系电话:0595-23222176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210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审核。提出医疗服务、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监督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医用设备配置和装备等管理。
(五)综合监督股
负责人:黄春城
联系电话:0595-23232413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906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承担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母婴保健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涉水产品卫生、消毒产品卫生的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管工作。落实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监管工作。负责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管、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职业卫生任务,定期对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以及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证和监督管理等放射卫生任务。负责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等工作。承担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
(六)健康促进股
负责人:谢颖轩
联系电话:0595-23225690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204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按规定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开展执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县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县城、卫生村镇活动。指导城乡开展除“四害”达标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协调开展县级控烟履约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负责来安有关领导、外宾的医疗服务安排工作。负责本县在校学生和武警、消防警的医疗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干部保健工作。负责县级及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按规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应急处置信息。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
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综治等工作。
(七)医政与中医药股
负责人:苏智玉
联系电话:0595-23225662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219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有关政策。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工作。根据国家药典和药物政策,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定执行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工作。承担县创建“平安医院”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研究拟订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下同)、发展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医医疗、教育与科研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实施中医药人员执业标准和考核制度。指导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承担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推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审查、受理辖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组织各医疗机构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负责征兵体检有关工作。承担县卫动办日常工作。
(八)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
负责人:肖金碧
联系电话:0595-23232124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202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基本卫生保健、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拟定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指导监督落实基层卫生政策。组织并监督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提供服务能力。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社区卫生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并监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组织指导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和指导推进妇幼卫生。指导管理妇幼卫生、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依法公布母婴保健管理工作。
(九)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股
负责人:郑家木
联系电话:0595-68791316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218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健康扶贫及临时机构等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和标准,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基层老龄工作的开展。
(十)行政审批股
负责人:蔡美华
联系电话:0595-23139389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一层大厅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职能: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各乡镇相关事项的审批、审核和核准工作。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立)。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安溪县医院
院长:陈鑫坛
主要职责:以“健康安溪”建设为引领,立足县域医疗服务需求,坚守公益属性,以保障本地群众健康为核心,统筹推进医院医疗质量、服务效能、学科建设等全维度提质发展,重点强化急危重症救治、慢病管理等核心能力建设,助力县域健康体系建设。面向安溪及周边区域群众,提供优质可及的医疗急救、预防保健、慢病管理、康复诊疗、健康科普等核心服务,承接县域公共卫生专项任务。联动上级医疗机构、高等医学院校,开展科研教学、人才培养、技术交流等合作。在主管部门指导下,与基层医疗机构构建医共体协作机制,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双向转诊落地。承担政府及主管部门部署的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任务,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与防控体系。
联系电话:0595-23232360
(二)安溪县中医院
院长:李朝晖
主要职责:贯彻新时期卫生健康与中西医并重方针,坚守公益性,以“全力打造一所立足茶乡,辐射闽南,有特色、有温度、有口碑的高水平县级医院”为愿景,为辖区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等综合医疗卫生服务。落实中医药法律法规与政策,传承创新中医药特色技术,推进中医联盟、共享药房建设,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发展。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规范院内药械管理。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急救、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开展社区预防保健与健康科普工作。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继续医学教育,推进中医药临床与基础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做好医保定点服务,参与卫生扶贫,落实医共体建设要求,助力分级诊疗格局形成。完成上级卫健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任务。
联系电话:0595-23232024
(三)安溪县第三医院
院长:余琴棋
主要职责:负责精神心理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及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自愿戒毒医疗服务;与县残联共建残疾人托养中心,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专业化康复托养服务。
联系电话:0595-68785098
(四)安溪县妇幼保健院
院长:肖志强
主要职责:为本辖区内妇幼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落实国家妇幼健康政策,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及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工作。承担辖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培训与考核的相关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联系电话:0595-23232260
(五)安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溪县卫生健康监督所)
主任:陈钟雄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疫情信息收集与上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疫情防控日常工作,统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
联系电话:0595-23232029
(六)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本辖区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任务;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任务;负责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承担原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放取宫内节育器、输精(卵)管结扎、查环查孕及术后随访、药具发放等服务。
安溪县城关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主任:余水生。单位联系电话0595-68786720。
安溪县城西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主任:汪湘榕。单位联系电话0595-23312120。
安溪县长卿中心卫生院,院长:李良泽。单位联系电话0595-23122194。
安溪县西坪中心卫生院,院长谢艺铮。单位联系电话0595-23412212。
安溪县龙涓中心卫生院,院长林木杨。单位联系电话0595-23499673。
安溪县龙门中心卫生院,院长陈陆海。单位联系电话0595-23012098。
安溪县剑斗中心卫生院,院长林艺伟。单位联系电话0595-23188051。
安溪县城厢卫生院,院长王清稳。单位联系电话0595-26260636。
安溪县尚卿卫生院,院长杨毅强。单位联系电话0595-23488087。
安溪县蓬莱卫生院,院长刘荣贤。单位联系电话0595-68785130。
安溪县金谷卫生院,院长李荣锋。单位联系电话0595-23368050。
安溪县湖上卫生院,院长黄文泽。单位联系电话0595-23199556。
安溪县桃舟卫生院,院长杨清洪。单位联系电话0595-23177860。
安溪县福田卫生院,院长李艺泺。单位联系电话0595-23176201。
安溪县感德卫生院,院长林宝湖。单位联系电话0595-68786866。
安溪县祥华卫生院,院长黄锦华。单位联系电话0595-23141093。
安溪县蓝田卫生院,院长汪友中。单位联系电话0595-23133153。
安溪县大坪卫生院,院长李小婷。单位联系电话0595-23433711。
安溪县虎邱卫生院,院长林晓晖。单位联系电话0595-23422048。
安溪县芦田卫生院,院长陈金城。单位联系电话0595-23477025。
安溪县魁斗卫生院,院长陈毅川。单位联系电话0595-23377085。
安溪县参内卫生院,院长黄华界。单位联系电话0595-23268545。
安溪县白濑卫生院,院长李瑞鹏。单位联系电话0595-23456681。
四、班子成员任务分工
|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情况表 | ||||
| 姓 名 | 职务(职级) | 分管范围 | 分管(协管)股室 | 联系单位 |
| 陈友智 | 党组书记、局长,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
主持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系统 党委全面工作。 |
||
| 谢颖轩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 宣传与健康教育、健康行动、卫生应急、卫生服务保障等工作。 |
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健康促进股 |
县医院总院,县医院,县疾控中心;魁斗、 祥华等乡镇卫生计生办、老龄委、卫生院, 辖区内的卫生所、个体诊所、托育机构;城 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管辖的卫生所、个 体诊所);国宇医院。 |
| 郑贵阳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医政医药、行风、中医药管理、医疗服务保障、无偿献血、道安、卫生健康规划与信息网络安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管、重点项目、社会办医、招商引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工作。 |
医政与中医药股、规划与改革股、财务审计股 |
县中医院总院,县中医院,县红十字会;湖头 、白濑、蓬莱、尚卿等乡镇卫生计生办、老龄委、卫生院,辖区内的卫生所、个体诊所、 托育机构; 一禾综合医院,爱尔眼科医院, 优福血液透析中心。 |
| 林金河 |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人事人才、医教科研、老年健康、 人口与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乡村振兴、健康扶贫、党 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精神文 明建设、统战、群团等工作。 |
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股、党办、人事与科教股、卫生健康信息服务中心 |
县妇幼保健院,县计生协会,县卫校;参内、金谷、湖上、剑斗等乡镇卫生计生办、老龄委、卫生院,辖区内的卫生所、个体诊所、托育机构;新中山医院,厦大医院,佑康医院。 |
| 王建木 |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 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 ||
| 林琴棋 |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 协助局长工作,协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人事人才等 工作。 | ||
| 王志敏 | 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站长 |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保密和国安、效能建设、政 务公开、人大政协交办件、信访等工作 |
办公室(协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
感德、福田等乡镇卫生计生办、老龄委、卫生 院,辖区内的卫生所、个体诊所、托育机构 |
| 施锦培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简政放权、行政审批改革、依法行政与执法、扫黑除恶、综治(反恐、平安单位)、职业 卫生、放射卫生监管、平安医院、安全生产、防汛抗 旱等工作。 |
行政审批股、卫生监督所、综合监督股 |
县第三医院;西坪、虎邱、大坪、龙涓、芦田等乡镇卫生计生办、老龄委、卫生院,辖区内的卫生所、个体诊所、托育机构;乐康医院 和兴医院,伍兴医院。 |
| 林曲迎 | 二级主任科员 |
负责协助林金河党组成员工作,分管系统工会、机关工会相关工作。 |
官桥、龙门等乡镇卫生计生办、老龄委、卫生 院,辖区内的卫生所、个体诊所、托育机构 |
|
| 朱炳山 | 二级主任科员 |
负责协助林金河党组成员工作。 |
桃舟乡卫生计生办、老龄委、卫生院,辖区内 的卫生所、个体诊所、托育机构。 |
|
| 郑文队 | 二级主任科员 |
负责协助施锦培副局长工作 |
蓝田乡卫生计生办、老龄委、卫生院,辖区内 的卫生所、个体诊所、托育机构。 |
|
| 洪琳玲 | 二级主任科员 |
负责协助谢颖轩副局长工作,分管爱国卫生相关工作。 |
城厢镇卫生计生办、老龄委、卫生院(含管辖 的卫生所、个体诊所),辖区内的托育机构。 |
|
| 王福全 | 二级主任科员 |
负责协助王志敏站长工作,分管档案相关工作。 |
长卿镇卫生计生办、老龄委、卫生院,辖区内 的卫生所、个体诊所、托育机构。 |
|
| 黄丽贞 | 四级主任科员 |
负责协助郑贵阳副局长工作,分管征兵、拥军相关工作。 |
凤城镇卫生计生办、老龄委,城关社区卫生计 生服务中心,辖区内的卫生所、个体诊所、托 育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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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谢颖轩与郑贵阳、施锦培互为AB岗,林金河与王志敏互为AB岗; 2.局领导及县管干部除上述工作分工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3.挂钩领导需负责所挂钩联系单位各项中心工作的督促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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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