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大对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诚信约束机制,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1起用人单位(或自然人)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进行通报。同时,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374号)规定,将被通报的用人单位评价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C级,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对发生支付工资违法犯罪行为的用人单位或自然人,评价为工资支付行为严重失信,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控对象,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欠薪失信联合惩戒。
违法主体:福建省富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饶建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350845978773734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平川街道华云路15-214号
违法事实: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相关处理情况:
2023年5月17日,高小金等14人通过信访登记反映福建省富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其等14人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工资。2023年5月18日,我局向该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其于2023年5月25日派员接受询问调查并提供工资支付凭证等书面材料,该公司逾期不配合也不报送相关书面材料。2023年6月27日,我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改正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但该公司逾期拒不改正。2023年7月21日,我局依法对该公司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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