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设区市级人民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闽政教督办函〔2021〕3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定于2021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对泉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涉及六类人群:学生(学生问卷)及其家长(家长问卷)、教师(教师问卷)、校长(校长问卷)、教育机关管理人员(教育机关管理人员问卷)、社会公众(公众问卷)。
二、问卷发放
此次问卷调查采取网上问卷调查,请调查对象扫描二维码参与问卷调查。
三、问卷分配
调查对象扫码进入问卷,根据人群类别参与问卷调查,注意勾选身份进行填答。填答完整后提交。
四、问卷回收
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安溪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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