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授权发明专利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2-08-18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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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各有关国内授权专利权人、各市监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关于“2021年6月底前要全面取消各级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现有资助的范围应限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包括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方式应采用授权后补助形式。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不得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的专利资助政策调整要求,结合《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鼓励扶持自主知识产权暂行规定(2020年修订)>的通知》(安政综〔2020〕75号)文件精神,我县组织开展2022年授权专利专项资助工作。经专利权人自愿申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受理审核,我县共有70件2021年获得的国内授权专利符合资助条件,现下发2022年授权专利专项资助经费1220625元(详见附件)。专利人为企事业单位,请于2022年8月30日前携带公司公章、收款收据、开户银行账号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监管股办理拨款手续,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616室,电话:23216515。
附件:安溪县2022年授权发明专利资助汇总表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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