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的公告
时间:2023-11-13 16:34 浏览量:
万晶晶:

你不服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投诉举报处理行为,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该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本机关于2023年11月2日作出了《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安政行复〔2023〕164号),于2023年11月3日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单编号:1284423194505)向你邮寄送达。因收件人拒收,邮局未能妥投,将信件退回。本机关于2023年11月7日再次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单编号:1285227613504)向你邮寄送达,因收件人拒收,邮局仍未能妥投,将信件退回。由于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申请人万晶晶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安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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