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安溪凤城王全民中医(综合) 诊所备案的公告
时间:2024-06-06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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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安溪凤城王全民中医(综合)诊所已不符合中医(综合)诊所备案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安溪凤城王全民中医(综合)诊所撤销备案,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名称:安溪凤城王全民中医(综合)诊所
二、地址:安溪县凤城镇龙湖74幢98号
三、主要负责人:王全民
四、经营性质:营利性
五、所有制形式:私人
六、诊疗科目:中医科
七、备案编号:PDY22004735052417D2222
八、撤销理由:诊所负责人被注销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缺乏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执业满五年的人员资质条件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备案诊所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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