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告(2025010)
时间:2025-12-1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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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安溪县宝康堂药业有限公司申请,我局决定对上述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自注销之日起,该药店必须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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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企业 负责人 |
质管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许可证编号 |
经营范围 |
注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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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溪县宝康堂药业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安溪县凤城镇新跃路2-4号、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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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淑美 |
施淑美、陈楚杰 |
零售(单体) |
闽DA595k00053 |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血液制品,其他生物制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上述经营范围含冷藏冷冻药品 |
2025-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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