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告(2025010)
时间:2025-12-18 17:19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安溪县宝康堂药业有限公司申请,我局决定对上述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自注销之日起,该药店必须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8日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

代表人

企业

负责人

质管负责人

经营方式

许可证编号

经营范围

注销时间

1

安溪县宝康堂药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安溪县凤城镇新跃路2-4号、2-5


施淑美

 

施淑美

施淑美、陈楚杰

零售(单体)

DA595k00053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血液制品,其他生物制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上述经营范围含冷藏冷冻药品

2025-12-18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