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片区
〖片区生〗
★按招生办法中的五个批次先后顺序依次招生,具体片区如下:
①住房产权在隆恩悦城、弘桥尚城者(商服面积需在50m2以上)
②住房产权在尚好国际广场项目者。
③住房产权在中骏骏瑞公馆项目者。
④住房产权在卡尔公馆(45m2以上)项目者。
⑤住房产权在隆恩樾府、隆恩欣樾公馆项目者(可自愿选读第二十五小学)。
⑥住房产权在都会之光小区项目者。
⑦住房产权在金辉优步学园项目者。
⑧住房产权在糖苏嘉园小区项目者(片区学校未确定前,也可由公司汇总名单,报送县局安排)。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务工租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招生批次
1.我校按以下五个批次先后顺序依次安排符合条件的一年级适龄儿童和二至六年级转学生就读:
第一批次:2021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下同)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落户或有住房产权,或原住民家庭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2021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下同)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落户且有住房产权家庭的适龄儿童。[其中,2021年3月1日以后新购房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未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下同)]
第三批次:2021年3月1日后,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住房产权但户籍未迁入学校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2021年3月1 日后,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落户但无住房产权家庭的适龄儿童。
第五批次: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一年级招生工作
1.招生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5月9日-18日。
网上报名流程为:关注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教育服务平台”,点击底部“招生报名”→“小学报名”栏目→点击“一年级”→选择学校“安溪县城东实验学校”→按要求选择、填报相关信息→依次上传户口本、住房产权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家长填报的住房产权信息系统进行将自动校验,自动比对生成验证结果者,可不必上传住房产权的电子照片。住房产权有关信息无法在系统内进行自动校验的,由家长在报名系统“楼盘名称或房产地址、房号”填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住房产权的电子照片。
▲第四、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只需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户口簿,不必上传租房及务工等有关佐证材料。
(2)现场报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但未进行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持户口本、住房产权材料到我校现场报名,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指导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时间:5月24日,上午8:30 - 11:00,下午2:30 - 4:30。
地点:安溪县城东实验学校行政楼7楼教导处
▲备注:已通过网上报名的,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不必再到学校现场报名。
3.核审及公布名单时间:
(1)5月28日前,学校到有关部门核实新生报名材料是否真实。核实无误后,招生工作组将经学校核审确认符合就读条件的新生名单予以公示(网上报名审核情况将以微信形式通知,通过核审的不必再到我校咨询),并通知未通过核审的适龄儿童家长补送相关书面佐证材料。
(2)6月3日-6日:将学校核审有疑问,需报送县教育局研判核审的适龄儿童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送交县教育局核查组进一步研判核审确认。
(3)6月15日前,公布片区内一年级新生名单。
(4)8月26日- 27日,完成一年级招生扫尾工作。
特别提示: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审核一律不予通过。瞒报已具有一年级学籍的儿童入学,取消入学资格并限期一个月内转学。
二至六年级转学工作
1.在学校有空余学位前提下,二至六年级转学优先招收学校片区生就读。而后根据学位情况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若学校学位能够容纳,则全部安排就读;若不能全部容纳,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就读对象(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请家长留意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招生信息,同时报名时留下的手机要保持通畅,确保能顺利收到短信。
2.报名审核时间安排与一年级招生工作相同,并于6月15日前同步公布经学校核审确认符合就读条件的二至六年级转学生名单。
3.8月26日- 27日,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转学申请对象未能进行网上申请者,持相关材料到城东实验学校行政楼7楼教导处申请转学。
4.报名办法
关注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教育服务平台”,点击底部“招生报名”→“小学报名”栏目→点击相应年级→选择学校“安溪县城东实验学校”→按要求选择、填报相关信息→依次上传户口本、住房产权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审核结果将发送至各位家长报名手机的微信客户端。“审核通过”的不必再到校咨询,“审核未通过”的应及时了解原因并到校现场补报名。
2.请关注“安溪县城东实验学校”和“安溪县教育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及时接收各类招生信息。
3.招生咨询电话(含台胞子女就读咨询):0595-26260601。
其他未尽事宜,由安溪县城东实验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敬请各位家长互相转告!
特此通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