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时间:2020-02-10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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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公示(2020年2月10日)
项目名称 |
金属门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溪县官桥镇莲美村莲东路2号 |
建设单位 |
安溪鑫亿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黄冈翱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租赁建筑面积1445m2,年产金属门100套。项目总投资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光处理后二次清洗废水经“砂过滤+活性炭吸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调漆、喷漆、固化和烘干均在密闭空间,其中喷漆在水帘柜中进行,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喷淋塔+UV光解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经滤芯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液化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环境:优化车间生产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90505 2、传真:0595-68790505 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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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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