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2021年4月1日)
时间:2021-04-01 09:56 浏览量: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202141日)

项目名称

安溪县蓬莱镇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地点

安溪县蓬莱镇美滨村

建设单位

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海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公 示 期

202141日至202148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设计处理总规模4000吨/天的污水处理厂,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处理规模2500吨/天,二期处理规模1500吨/天,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2600m2,污水收集管网长度15.62km。项目总投资1433.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污水采用“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池+辐流式沉淀池+高密度澄清池+滤布滤池+消毒池”处理后排放。

2、大气环境:调节池采用地埋式结构,水解酸化池采用全密闭式,池子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周边绿化、污泥及时清运。

3、噪声环境: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90505

2、传真:0595-68790505 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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