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福建安溪且介工艺品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1日)
时间:2025-12-10 16:16 浏览量: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202512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且介年产铁件工艺品51万件、AI智能工艺品10万件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且介年产铁件工艺品51万件、AI智能工艺品10万件项目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安溪县龙门镇制造北路1号(安溪2025产业园)

建设单位

福建安溪且介工艺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泉州金泰宝环保有限公司

20251211日至20251217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租用福建弘启实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2F,用地面积3070m2,总建筑面积6140m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项目彩绘、自然晾干废气收集处理过程配套“喷淋塔+两级活性炭”装置,喷淋塔用水经打捞漆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物质颗粒烘干炉配套“水浴除尘+水喷淋(稀碱)+袋式除尘”装置,水箱内除尘水定期清理除尘泥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安溪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喷粉粉尘在密闭空间负压状态下收集,经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过渡期,烘干炉使用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炉窑废气经“水浴除尘+水喷淋(稀碱)+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远期烘干炉使用天然气,炉窑废气直接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固化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可达标排放。彩绘、晾干废气在密闭车间负压抽风状态下通过生产线上方的集气罩收集,经“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包围型集气罩,密闭车间,负压抽风,加强车间设备维护确保废气收集效果,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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