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20210908)
时间:2021-09-08 13:26 浏览量: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信息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安市监简罚字[2021]FC19

安溪县闽兰茶行发布虚假广告案

安溪县闽兰茶行

91350524MA2YAUQ38D

王文水

在拼多多平台发布虚假广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责令改正,处罚款180元。

自动履行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831

 

2

安市监简罚字[2021]FC20

泉州新贵玲茶业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 

泉州新贵玲茶业有限公司

91350524MA8TB4R00N

林良贵

在拼多多平台发布虚假广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责令改正,处罚款750元。

自动履行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91

 

3

安市监简罚字[2021]CX103

安溪县城厢张伟强快餐店违反食品安全案

安溪县城厢张伟强快餐店

92350524MA350CTG5Q

张伟强

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给予如下处罚:警告。

自动履行,15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831

 

4

安市监简罚字[2021]CX105

福建三存茶业有限公司未及时录入食品追溯系统案

福建三存茶业有限公司

91350524MA32LDWF01

张玲玲

未及时录入食品追溯系统

《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给予如下处罚:警告。

自动履行,15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93

 

5

安市监简罚字〔2021LJ6

关于安溪县立农茶叶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录入食品生产安全追溯信息案

安溪县立农茶叶专业合作社 

933505246765492120 

潘惠聪

未按规定录入食品生产安全追溯信息

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八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如下处罚:警告

自动履行,15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92

 

6

安市监简罚字〔2021LJ7

关于泉州双正茶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标注农产品标签信息案

泉州双正茶业有限公司 

91350524MA34FQ8BX3

刘江水

未按规定标注农产品标签信息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如下处罚:警告

自动履行,15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93

 

7

安市监简罚字〔2021LJ8

关于泉州济齐茶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标注农产品标签信息案

泉州济齐茶业有限公司

91350524MA33T41Q3A

肖梓铭

未按规定标注农产品标签信息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如下处罚:警告

自动履行,15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93

 

8

安市监简罚字〔2021LJ9

关于福建泉州妍桐安茶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标注农产品标签信息案

福建泉州妍桐安茶业有限公司

91350524MA335Q7F0P 

杨海明

未按规定标注农产品标签信息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如下处罚:警告

自动履行,15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93

 

9

安市监简罚字〔2021LJ10

关于泉州观岚贸易有限公司网络刊载信息与食品标签不一致案

泉州观岚贸易有限公司  

91350524MA8RT29315 

陈敏杰

销售的食品网络刊载信息与食品标签不一致

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九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如下处罚:警告

自动履行,15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96

 

10

安市监罚字〔2021121

福建泉州杭绿智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广告违法案

福建泉州杭绿智贸易有限公司

91350524MA33RX4C65 

王柳华

发布虚假广告;食品标签违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如下处罚: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450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0元;2、罚款5200元。

自动履行,15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9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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